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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及相互评价报告2021-03-3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及相互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履职的独立董事 5 位,分别是刘星博士、王荣先生、

邹宏博士、冯敦孝博士和袁小彬先生。其中:

    刘星博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荣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邹宏博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信息科

技指导委员会委员。

    冯敦孝博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

    袁小彬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020 年期间,各位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

求,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了股东利益和公司

利益。

    二、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各位独立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本行章程的要求,出席会议并参与

讨论和表决,如遇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并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确保意见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在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方面,各位独立董事均出席了本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及 2020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率 100%。

    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方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刘星

博士亲自出席会议 16 次,王荣先生亲自出席会议 16 次,邹宏博士亲自出席会议

14 次,冯敦孝博士亲自出席会议 14 次,袁小彬先生亲自出席会议 10 次、委托

出席会议 1 次。全部独立董事董事会出席率 100%。

    在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方面,刘星博士应当出席会议 26 次,王荣先生应当

出席会议 26 次,邹宏博士应当出席会议 14 次,冯敦孝博士应当出席会议 23 次,

袁小彬先生应当出席会议 16 次。各位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出席率 100%。

    (二)参与决策情况

    2020 年,各位独立董事作为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均

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发挥了很好地参谋决策作用。在履职过程中,对本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本行重

大损失的事项以及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均给予了特别关注。

    刘星博士、冯敦孝博士和袁小彬先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

取了本行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报告、续

聘外部审计师、季度业绩公告等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均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协调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工作,确保了本行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

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刘星博士、王荣先生、袁小彬先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

或听取了本行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付、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绩效考核办法、2019年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及

相互评价等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关注履职考评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

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本行考评考核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刘星博士、王荣先生、袁小彬先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

了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对候
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有效提升了用人机制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合理性。

    冯敦孝博士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发展战略规划、网点

发展规划、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对外投资管理、“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

冯敦孝先生以多年监管任职经历和眼界,持续关注本行战略规划的执行进度和重

大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时了解和督促各项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为本行高质量

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邹宏博士和冯敦孝博士作为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

本行信息科技工作报告、数据治理总纲、护网工作报告等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对

金融科技、数据治理等提出了建议和希望,积极谋划科技赋能。

    刘星博士、王荣先生、邹宏博士、袁小彬先生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向重庆地产集团、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

团、重庆渝富集团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授信以及每个季末的关联方更新情

况等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始终把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严格审核关联方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权益。

    王荣先生和冯敦孝博士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风险

管理策略、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合规管理工作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制

定战略风险管理办法等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就全面风险管理、案防工作、授权工

作、反洗钱工作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本行强化管理、把控

风险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袁小彬先生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报告、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事项。作为法律方面专家的独

立董事,袁小彬先生切实关注本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各项政策和制度的执行

和落实。

    各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行在 2020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审批执行程
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 3 月 27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关于确认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2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 3 月 22 至 27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为本行 2020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4月7至10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于

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集团客户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集团客户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6月4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于向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 7 月 21 至 24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

《关于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授信项下债券投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 8 月 28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

于向重庆市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

于向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集团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 11 月 20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

于向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意向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各位独立董事就《关

于向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集团客户授信及项下单一客户授信交易涉及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集团客

户授信及项下单一客户授信交易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

领导班子成员 2019 年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对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0 年,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时了

解本行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

等相关事项,与其他董事、经营层及相关部室进行深入细致交流,谨慎行使职权。

在履行职责中,都表现出了较强的主动性和高度的责任感。

    各位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本行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对中小投资者者获得信息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相互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五位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五位独

立董事均能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本行主

要股东或者与本行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