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
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星、王荣、邹宏、冯敦孝、袁小彬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