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 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选举王凤艳女士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凤艳女士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凤艳女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 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同意提名王凤艳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重庆监管局进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星、王荣、邹宏、冯敦孝、袁小彬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