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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钢包装: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
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
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
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UK FRC
(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5 年 4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计师 92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
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
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4 家。上海宝钢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金属包装行业,毕马威华振对该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
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徐海峰,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9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锋,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锋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9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
钧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46 万元。2021 年度
的审计收费将参考拟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
会计师事务所,能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针对公
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均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遵守
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2、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如下: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遵守
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