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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钢包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03-04  

                              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三月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
接受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发行人”或“公司”)的
委托,就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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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Baosteel Packaging Co., Ltd.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注册时间                   2004 年 3 月 26 日
上市时间                   2015 年 6 月 11 日
上市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21-56766307
邮政编码                   200949
传真                       021-31166678
公司网址                   www.baosteelpackaging.com
电子信箱                   ir601968@baosteel.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892,878.09           823,239.94          645,775.55         663,602.48
负债总额                        502,183.88           447,727.45          282,460.78         308,973.82
少数股东权益                     18,751.01              17,029.36        127,811.27         123,518.2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371,943.19           358,483.14          235,503.50         231,110.37
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2-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21,526.56       696,828.31         578,550.69         576,988.62
营业利润                          28,254.41           31,099.79       26,763.10          18,702.33
利润总额                          28,405.47           31,595.06       25,673.36          19,237.07
净利润                            22,185.77           28,992.39       20,987.24          15,325.0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100.27           27,049.94       15,866.09          12,750.9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309.29           97,107.99       70,444.79          65,001.27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5,616.88           -94,694.86     -49,241.34          -22,459.07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5,962.49            1,708.90        8,841.00          -15,599.20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加
                                 -32,372.52            3,262.38       29,077.12          26,930.18
额

    4、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0.97                 1.06           1.25                1.18
速动比率(倍)                        0.73                 0.73           0.98                0.9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2.23                55.39          68.12               66.1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6.24                54.39          43.74               46.5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1                 4.49           4.07                5.08
存货周转率(次)                        4.75                 6.22           7.84                7.41
每股净资产(元)                        3.28                 3.16           2.83                2.7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21                0.86           0.85                0.78
(元)
每股现金流量(元)                      -0.29                0.03           0.35                0.32
扣 除 非 经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26           0.19                0.15
常性损益
前 每 股 收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26           0.19                0.15
益(元)
扣 除 非 经 全面摊薄                  5.67                 7.55           6.74                5.52
常性损益
前 净 资 产 加权平均                  5.74                 8.36           6.80                5.86
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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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扣 除 非 经 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5              0.19               0.13
常性损益
后 每 股 收 稀释每股收益              0.18              0.25              0.19               0.13
益(元)
扣 除 非 经 全面摊薄                  5.41              7.40              6.75               4.82
常性损益
后 净 资 产 加权平均                  5.47              8.20              6.81               5.12
收益率
    注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食品、饮料等各类快速消费品客户提供金属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主要
产品涵盖金属饮料罐(二片罐)及配套拉盖、彩印铁产品,并提供基于数码印刷技术的
个性化包装方案的策划、设计、制造和供应等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
得中国宝武的批准,尚需就《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审批或核准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
发行 A 股股票存在一定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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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
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
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
的风险。

    (3)战略协同风险

    公司拟通过引入双泓元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推进各方资源协同,实现优势互补,
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公司在金属包装行业的战略布局。但是最终是否可以充分发挥各方的
优势并形成合力,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和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①项目实施进度风险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出现,均
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
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不一致。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受市场竞争、未来市场不利变化、行业监管政策调整、市场拓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
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由于
市场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无法实现公司规划的目标,公司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
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③柬埔寨项目租赁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柬埔寨项目实施主体柬埔寨制罐已依据当地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柬埔寨金边经济
特区向加华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土地作为项目实施用地,双方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签署协议,在租赁土地涉及的 8 张产证中,其中 1 张证载用途为农业用地,出租方正
在办理产权证书的合证及土地用途转换等事宜,柬埔寨制罐已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获准
在募投用地上施工建设制罐工厂,柬埔寨律师认为该等土地用途未完成变更不会对柬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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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寨制罐、柬埔寨制罐的商业经营活动和在前述长期租赁协议下的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
响。但提请关注前述手续办理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5)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
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发行人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
的增长,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存在因本次发行后净资产增加而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下降的风险。

    (6)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双泓元投资核心控股子公司保沣集团是发行人外购罐盖的长期核心供应商,与发行
人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发行人与双泓元投资、保沣集团已在《战略合作
协议》中就采购、制造、海外市场销售、包装材料的创新应用等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进
行了约定,随着各方全方位战略合作和业务协同的深入推进,未来各方交易金额可能有
所增加。

    本次发行完成后,双泓元投资将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与双泓元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如保沣集团)之间的后续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发行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及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障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行业与业务经营风险

    (1)新冠疫情反复和地缘冲突导致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虽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整体控制,但目前
新冠病毒感染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甚至不排除后续出现反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的情形。此外,地缘冲突导致的全球资本市场冲击,以及对商品价格和汇率双向
波动影响也将构成需要关注的因素。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金属包装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以及市场集中度呈现了上升的趋势,宝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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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中粮包装、奥瑞金及昇兴股份等合计市场占有率也快速提升。同时,受啤酒罐化率
提高、环保政策趋严、原材料价格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金属包装行业供需关系改善,
整体呈现逐渐回暖的态势。但未来公司仍然可能面临着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从
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铝材、马口铁等主要原材料成本在金属包装成本中占比较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原
材料价格的影响较大。尽管公司与国内主要马口铁及铝材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合作关
系,能够享受较一般客户更为优惠的采购价格,并且公司一般会与客户约定合理的成本
转移机制,但受宏观政策、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进出口政策、上
游行业供应及下游整体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铝材及马口铁的价格可能呈现一定的
波动,进而导致公司无法通过常规成本转移机制有效化解相关成本压力,公司可能将面
临经营业绩在一定期间内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经营业绩也将受到影响。

    (4)主要客户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从而导致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食品饮料行业的负面影响加剧。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食品饮料领域
具有较强市场地位的优势企业,但若该等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
市场声誉及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进
而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下游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属包装行业,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包装等下游应用各领域。食品
饮料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发展、通货膨胀、居民收入水平、食品安全、消费者偏好、生活
习惯等多种宏观和微观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公司下游市场整体盈利能力和增长速度出现
波动,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6)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等
都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研究开发、生产组织、人才储备、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
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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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管理模式未能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时调整完善,将会削弱公司的
市场竞争能力,引起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3、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 296,108.14 万元、254,906.86 万元、387,834.46
万元及 437,482.0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84%、90.25%、86.62%以及 87.12%,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规模整体
呈上升趋势。尽管发行人持续优化负债结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持续下降,且发
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但
未来若因疫情及宏观经济波动的不利影响使发行人经营现金流有所恶化,发行人将可能
面临短期负债不能及时足额偿付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包括马口铁、铝材等)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
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8,040.32 万元、69,630.76 万元、128,291.54 万元及
106,873.8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63%、21.83%、31.26%及 25.09%,是流
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与核心客户保持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购行为主要基于客户订单或客户指令,但未来若主要原材料市
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下游产品更新换代导致对原材料的规格要求改变,或由于市场
竞争环境的加剧导致库存的增加,发行人的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及财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食品、饮料行业的知名企业,基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发
行人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随着经营规模扩张而持续
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6,805.44 万元、146,075.99 万元、
162,953.87 万元及 236,162.0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9.19%、45.80%、39.71%
及 55.45%。发行人实行稳健的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占比均在 99%以上,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但若客户因经营情况、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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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等出现恶化或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现支付困难、拖欠货款等情形,发行人将
面临应收款项无法按时回收或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
不利影响。此外,若因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加剧、对下游客户放宽商业
信用政策等原因使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可能对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资金周转速度和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加剧了发行人营运资金的压力。

    (4)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近年来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能力、优化业务布局强化区域协同,发行人对固
定资产项目进行了大量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7,278.47 万元、277,043.84 万元、304,918.57 万元及 340,087.8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17%、84.77%、73.86%及 72.83%。通过资产清查,发行人对部分
综合性能不佳、使用效率下降的设备计提减值准备,最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列示)分别为-3,357.17 万元、-4,090.62 万元及-597.95 万元,其中 2019 年
度及 2020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大,若未来因固定资产运行情况不及
预期等原因使固定资产减值有所增加,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为配合战略客户的海外生产布局,发行人陆续在东南亚越南、马来西亚等地布局制
罐产能,报告期内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中国
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6,033.73 万元、115,636.37 万元、124,388.11 万元及
123,040.50 万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8.44%、21.08%、17.90%及 19.83%,发行人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列示)分别为-59.89 万元、194.06 万元、303.02 万元及-1,319.08
万元。发行人境外业务主要涉及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马来西亚林吉特
等,上述外币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发行人存在以外
币结算的收入按人民币计量时波动的风险。当美元、欧元或越南盾等结算币种出现贬值
的趋势,若发行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兑损失,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79%、11.05%、9.43%及 8.19%,其中
金属饮料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26%、11.18%、9.25%及 8.37%,整体均略有下降。其
中 2020 年度毛利率降低主要是由于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按照新收入准则列支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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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2021 年度毛利率降低主要是由于金属饮料罐业务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持续上
涨,营业成本明显增加;在疫情管控及汇率波动影响的基础上,叠加发行人新建产线陆
续投产、产能处于爬坡阶段,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毛利率有所降低。若未来受疫情及
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原材料价格、汇率等波动幅度加大,叠加行业竞争环境恶化等因素,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业绩持续增长产生不
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上交所审核通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
                           发行。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的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资产
                           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
                           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
                           价过程,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的价格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
                           的情况下,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
                           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 154,505,341
发行数量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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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本次
                           发行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5.02%,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
                           象认购。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厦门双泓元
                           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
                           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

                           除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由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除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中
                           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或
                           要求,届时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规定或要求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外
                           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送
限售期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
                           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公
                           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规定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
                           修订并予执行。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苏丽萍:于 201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上海沪工(603131.SH)可转债
项目、国际医学(000516.SZ)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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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吕丹: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
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黄浩锋,于 2021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
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铠磊、银雷、胡霄俊、邹栊文、翁嵩岚、申雯彬、卢帆、李志
谦、张昱辰、郑杨弋。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一)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持有宝钢包装
(601968.SH)29,300 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026%。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持有发行人重要关联方宝山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SH)股份情况如下: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自
营性质账户持仓 1,365,060 股;中金公司资管业务账户持仓 131,900 股;中国国际金融
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子公司 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持仓 570,646 股;中金公司子
公司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仓 278,700 股;中金公司融资融券账户持仓 182,200 股。
综上所述,中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重要关联方宝钢股份 2,528,506 股,
占宝钢股份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0114%。

    除上述情况外,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上述本机构各账户持股情况是依据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日常市场化行
为。该等情形不影响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独立性,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利
益冲突。

    (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
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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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三)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机构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
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或
“上级股东单位”),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中央汇金持有中金公司约 40.11%的股权。
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
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
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
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料显示,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
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五)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
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
持,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除《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尚待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2022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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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
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议案。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
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议案。

    3、2023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2-1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
(一)持续督导事项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
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息披露等义务;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提交的其他文件               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
的制度                       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
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
益的内控制度                 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   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   的信息披露制度;
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
                             交易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事项;
诺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要
                             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
                             对外担保行为;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
                             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   1、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有权对上述会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   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他主要约定                   2、有权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全力支持、配合并督促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全力支持、配合保
                             荐机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荐机构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工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
                             作便利,及时、全面向保荐机构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确
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
                             保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无故阻挠保荐
相关约定
                             机构正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2、发行人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发行人在持
                             续督导期间履行义务,并应督促该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保荐机构做


                                        3-2-1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好持续督导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苏丽萍、吕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主板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本保
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证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3-2-1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年     月     日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孙   雷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杜祎清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许   佳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苏丽萍                     吕丹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黄浩锋                                               年     月     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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