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依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