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 海矿 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 海矿 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注到有相关媒体文章
报道了对公司的募投项目、管理费用率、发债等事项的相关内容,并被其他媒体转载。报道
提及:IPO 募投项目收益及项目进度事项、定增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管理费用率波动、发债
等事项的简述。
公司就相关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核实,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
作相关说明如下: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报道提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
报道中 IPO 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之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是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能,
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在新建选矿厂项目基础上筹划的二期扩建项目。2015 年,公
司跳汰技术改造项目成功运营,通过跳汰项目,可以直接产出块矿进行销售。且近年来铁矿
石价格低迷,依据市场的实际表现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盈利能力,是否继续通过二期扩建项目进一步扩大产能,公司正在进一步进行论证。公司将
会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铁矿石产品,铁矿石的价格受宏观经济状况、供需关系、海运价格、
汇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波动较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加,钢铁行业面临下游需
求减弱、库存增加等困境,钢铁行业去产能导致铁矿石需求减弱,国外优质铁矿石进口影响
港口铁矿石库存增加,铁矿石价格也随之走低。同时,公司铁矿石开采进入了露采转地采的
转型时期,公司产品成本费用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基于以上因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
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效果。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中明确提示了各项相关风险,在“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中,明确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信息为预测性信息,或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有所偏差。无论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方面,还是在
项目管理和实施等方面都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
(二)关于报道提及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实施进度等事项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 2015 年启动非公
开发行工作。2017 年 2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并于上交所披露《海南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镇江市海昌矿业
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港,由于与合作方在镇江港项目用地问题未能解
决,影响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在建设时间上有所延迟。后经综合考虑港口布局、项目实施的操
作性、便利性和经济性,经研究决定,公司选择如皋港作为配矿仓储中心项目新的实施地点。
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
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
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影响了投资项目未能按照
原投资时间计划完成。目前,该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开始试运行,目前处于竣工验收阶段。
2017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变更的程序、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明确提示了各项相关风险,以及公司披露
的《海南矿业关于 2016 年 1-9 月业绩下滑事项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中提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经过公司充分市场调研以及慎重的可
行性研究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可能出现项目实际建成后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如果铁矿石价格持
续低迷甚至下降,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另外,项目建设若不能按预定计划完工,也会影响到投资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客观上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关于报道提及的管理费用率等事项
报道提及海南矿业 2015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1 亿元、
9.08 亿元、27.56 亿元和 10.6 亿元,同期管理费用分别为 2.85 亿元、3.87 亿元、2.54 亿元
和 4.52 亿元,同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27.13%、42.66%、9.21%和 42.66%。
管理费用率波动较大,主要是管理费用与收入占比的原因。管理费用发生额变动仅 2016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停产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及 2018 年三季度
我公司根据人力资源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离岗待退人员的福利所致。2017 年管
理费用率下降,主要系因为我司铁矿石贸易收入大幅增加,影响管理费用率较上一年度大幅
下降。以上数据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另外,2015 年公司将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已按照相关准则、制度履行了相关程序,相
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会计准则的核算事项。
(四)关于报道提及的发债、与复星集团的金融服务关系等事项
1、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配合公司多元化融资的需求,2015 年启动公司债发行
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发行了两期公司债券:
2016 年第一期:1.06 亿元,票面利率 5.65%,证券简称:16 海矿 01,证券代码:136667。
2017 年第一期:2 亿元,票面利率 6.50%,证券简称:17 海矿 01,证券代码:143050。发行
过程中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2018 年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寻找多元化融资渠道,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与
公司竞争优势,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香港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
以及公司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上融资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分阶
段实施,截至目前,美元债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均尚未发行。
上述事项,公司均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符合信息披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后续推进事宜公司将依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与复星集团的金融服务关系事项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
收益,防范资金周转的金融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的投融资能力,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经与复星财务公司协商,双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金融服务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期限一年。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经公司核实,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向复星财务公司贷款金额为 2 亿元,在复
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 亿元。复星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贷款支持体量,大于公司在复星
财务公司的存款体量。公司不存在“成为公司实控人复星集团的融资平台”的情况。
三、特别提示
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