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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75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 海矿 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 海矿 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注到有相关媒体文章
报道了对公司关于经营业绩、公司分红、融资、关联资产收购等事项的相关内容。公司就相
关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核实,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作相关说明如
下: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提及的融资事项
       经公司核实,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负债总额 2,926,857,603.50 元,其
中有息负债 1,753,700,000.00 元。资产负债率为 40.11%,负债率较低。且公司目前资信状
况良好,未发生到期债务未偿还情况。公司亦未发生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发行了两期公司债券:
   2016 年第一期:1.06 亿元,票面利率 5.65%,证券简称:16 海矿 01,证券代码:136667。
2017 年第一期:2 亿元,票面利率 6.50%,证券简称:17 海矿 01,证券代码:143050。发行
过程中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按时履行了付息义务,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两
期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报告维持公司债券“16 海矿 01”和“17
海矿 01”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 年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寻找多元化融资方式,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与
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拟发行美元债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目前,美元债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尚未发
行。后续推进事宜公司将依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进行的融资工作,均合法合规地履行了公司内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旨在
积极寻找多元化融资渠道,更好地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关于提及的公司经营业绩事项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铁矿石产品,铁矿石的价格受宏观经济状况、供需关系、海运价格、
汇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波动较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加,钢铁行业面临下游需
求减弱、库存增加等困境,钢铁行业去产能导致铁矿石需求减弱,国外优质铁矿石进口影响
港口铁矿石库存增加,铁矿石价格也随之走低。同时,公司铁矿石开采进入了露采转地采的
转型时期,公司产品成本费用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若宏观经济
出现较大波动,本公司经营业绩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011 年起,铁矿石价格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普氏指数达到最高点 193.00 美元/吨,往后
总体趋势震荡下跌,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普氏指数跌到 38.50 美元/吨,创历史新低。虽然
从 2016 年开始,铁矿石价格有所回升,但是,近几年,铁矿石价格仍处于波动震荡趋势,影
响公司业绩产生较大程度的波动。公司对业绩波动情况,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关于提及的分红事项
    公司上市前 2009 年至 2013 年分红事项的实施,均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经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执行。公司上市后于 2014 年、2015 年实施的分红,分红事项分别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指出“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对于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
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
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更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
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章第一节
第十条亦对上市公司分红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上市公司应积极回报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
确利润分配办法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具
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公司分红行为是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政策的践行,是对公司所有股东的回馈。公司一直重视股东合法权益,在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和能力时,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分红工作。公司进行的分红未
导致公司资金短缺并影响公司生产运营,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1.39
亿元,有息负债为 17.54 亿元,公司有充足的资金来支持公司发展。

   (四)关于提及的关联资产收购事项
    关于收购复星国际境外子公司事项,目前正在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就公司收购其持有的
境外子公司的部分股权进行意向性沟通。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尚在与交易各方沟通阶段,并须
经政府发改、商务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
对于本交易事项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公司将本次交易视实际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及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如项目开展顺利,该事项需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的审议方可执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交易时关联董事
须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因此,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
送利益的行为。
    三、特别提示
    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