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1-2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我们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此次会
议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发表以下意见: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在审阅《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了解相关背景后,公司独立
董事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转型,有效提升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变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提名章云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以谨慎认真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云龙先生
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
云龙先生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所禁止的情形,具备
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章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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