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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 海矿 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 海矿 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3) 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
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从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开始执行,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
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相应进行调整:(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项目;(2)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4)资产负
债表取消“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项目;(5)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6)利润
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7)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8)现金流量表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
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项目填列;(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
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
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
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变更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
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
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
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
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
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4)信息披露方面
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
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
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
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