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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1-03-16  

                        舀△丿荼睽俦葜
                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海南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

          ⒛ 21年 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Ξ
                        之                                                                   〃
                                                                                             弘
                  法 律 意 见书                                                              \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 日




                                WⅥ /W。 yunⅡ anlaw。 com

           海 口市美 兰 区和 平 大道 20号 鹏 晖 国际大厦 第 十层 (5η 208)

  10F, Penghui International Tower,20#Heping Avenue,ˇ       IeⅡ an   Distric1Haikou City

                              TEL:(0898)68602020




                                          ¨1ˉ
舀△丿黍繁隽耵                                                            0



                         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601969)
              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海 南矿 业 股份有 限公司
                                 “   ”
    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
                     “
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证 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以 下简称 “ 《公司法 》 ” )、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

法规及 《海南矿 业 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 (以 下简称 f《 公司章程 》”)
                                                                              <
                                                                              氏



规定接受海南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委托 ,指 派
                                                                              豸
张婷婷律师 、许芳铭律师 (以 下简称 “本所律师 ”)出 席公司于 2021             型
                                                                              眠
年 3月 15日 召开 的 ⒛ 21年 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次股
         ”
东大会        ),并 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
    本所律师仅根据 本法律 意 见书 出具 日之前 已发 生 或存在 的事实

和对法律 的理解发表法 律意见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法律见证之 目的使用 ,不

得用作任何其它 目的 。

    本所律师根据 《公司法》、 《证 券法》的要求 ,仅 对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召集人 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

格 、会议表决程序是否 符合 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等 内

部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 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合法有效 ,发 表法律意见        ,




                                    ¨2ˉ
舀△丿黍脐簿嫌
并不对本次股 东大会所 审议 的议案 内容 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 的相关

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 、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 的业 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职精

神 ,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 供 的与 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有关的文

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 ,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审查 ,公 司董事会 己于 ⒛ 21年 2月 26日 在 上 海 证 券
                                                                                        J
交 易所 (网 站 -。   sse。   ∞m。 cll)发 布 了 《海 南矿 业 股份有 限公司关
                                                                                   ·
                                                                                   λ

于召开 ⒛ 21年 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以 下简称 “ 《股 东大
                                                                                   d

                                                                                   q
                                                                                   丶



            ”
会通知 》    ),就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 、召开时间、地点、会               i
                                                                               '
                                                                                        ‰
议审议议案 、会议 出席对 象 、投票表决方式 、会议登记时间及方法 、                      喟


股权登记 日等相关 事项 以公告的形式通知 了全 体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召集 。

    2、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 的见证 ,公 司于 ⒛ 21年 3月 15日 14点 45分 在海

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部 8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会 议 由公司

董事长刘 明东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 点 、会议审议议

案 、会议 出席对象 、投票表决方式 、会议登记时间及方法 、股权登记

日等与公告的 《股东大会通知》 内容 一致 。

    本次股 东大会所采用 的表 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 结合

的方式 。

                                      ˉ3ˉ
舀△丿桑睽隽熊~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亠J■
    本次股 东大会 的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 东大会 网络投

票 系 统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投 票 时 间 ⒛ 21年 3月 15日

9Ⅱ ⒌ 9:25,⒐ 30△ ⒈30,1⒊ 00△ ⒌00;通 过互联 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

时间 ⒛ 21年 3月 15日 的 9∶ 151⒌ OO。

    综 上 所述 ,本 所律师认为公司 己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前 15日

以公告方式 向全体股东发 出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




符合 《公司法 》、 《证 券法 》、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合 法有效 。

     二 、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   经 核查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 (1,008,757,662)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 (1,954,720,314)的 (51.6062%)

     (1)出 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 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出 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 东代 理人 共       (3)名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08,5弼 ,500)股 ,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1.59Ⅱ %         )
    经本所律师验证 ,上 述股东 、股东代理人均持有 出席会议 的合法

证 明 ,其 出席会议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

     (2)参 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 上证 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 的数据 ,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 行有效表决 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 人共 (4)名      ,代 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 (171,162)股 ,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总数 (0.00睨 %)

                                 ˉ4ˉ
 ‘△丿黍瑟俦耵
 以上 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 ,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 供机

 构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中小投资者指持股    bO/o以   下 (不 含 sO/o)的 投资者 ,不 含公司实际

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 、监 事 、高级管 理 人员 。

        2、   出席会议 的其他人员

        经 本所律师验证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 、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 ,其 出席会议 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 。
                                                                                  〓
        本所律师认为 ,出 席本次股东大 会 的人员资格符合 《公司法》 、             〓
                                                                                  ·
                                                                                  ·
                                                                                  '
                                                                                  戋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

司章程 》 的规定 ,合 法有效 。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 本所律师核查 ,公 司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 的议案为 :1、 关于与

海南海钢集 团有 限公司签署 《土 地及 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 书 》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

        根据本所律 师 的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就公 告列 明事项 以记名投票

并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 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 ,出 席会议 的普

通股股 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




1、    出席会议 的股东和 代 理 人人数                                  7人
2、   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表诀权 的股份总数 (股 )               1,008,757,662

3、   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             51.6062

                                        ˉ5ˉ
     ‘△丿索膝隽熊                                                                              .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

           根据监票人对会议表决结果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核查 ,本 次股东

     大会 以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决议                              :




     议案一 :关 于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

     框架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 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
                                                                                                                                  ·
                            票数            比f/F刂
                                                      (%)      票数           比饣刂(%)   票数        L[:饣   刂(%)
                                                                                                                        .
                                                                                                                        .
                                                                                                                        屮


                                                                                                                             〓        J
                                                                                                                                       冂


  A股           1,008,753,562               99.9995           4,100           0.0005       0          0.0000                                    氵
                                                                                                                                       心、
    持股   bO/o以       下 (不 含 bO/o)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

                                                                                                                                            d
                                                                                                                                            '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饣钊(%)                     票数            比例 (%)    票数        Lt:钅   歹刂(%)


753,562                         99.4588                       4,   100        0.5412       0          0.0000



           根据本所律师对表 决结果 的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

    通过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 《公司法》、 《证 券法 》、 《上 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 内部规章制度 的规定                              ,




    合法有效 。

           五、结论性意见

           综 上所述 ,本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召

    集人资格 、 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表决程序 等事 宜均符合 《公司法》 、

                                                      ˉ6ˉ
‘△ri:i]氵 〔。亭旱耵                                   .■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等 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

     本所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

定予以公告 。

     本页以下无正文 。




                                                                       `
                                                                       阝

                                                                            护
                                                                  h
                                                                  ∥




                             -7¨
舀△丿黍鹭赁耵
 (本 页无正文,为 《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




                                              貘麽
                                负责人    :
                                                                    (签 字 )


                                                                               ·}




                                律   师 :_亚 型 蟹垫             _(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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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    师   :
                                                                    (签 字 )

                                                   许芳铭



                                              二零 二一 年 三 月十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