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
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
担保,目的是保证各子公司日常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3、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我们同意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进华: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1 年 6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进华: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1 年 6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进华: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