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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关于投资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6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
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2、投资金额: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不超过 10.65 亿元人民币。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需要办理备案、环评和安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原材料锂辉石价格在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大,且原材料主要自澳大利
亚进口,原材料的价格受汇率波动及可能存在的国际间政治风险的影响,可能对项目
收益情况造成较大影响;
    (3)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产业基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
筹集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存在因资金筹措不能及时满足项目进度需求导致项目实施变
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系公司在现有铁矿石和油气主业基础上首次涉足锂上游资源加工产
业,存在因技术、人才、客户市场、管理经营等方面储备和经验不足而造成项目收益
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背景
    氢氧化锂加工属于高新技术行业,项目落户海南,可以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中相
应的税收优惠。同时,海南省离项目原材料锂辉石的主产地澳大利亚的距离更近,相
比内地主要的氢氧化锂产地江西和四川有明显的海运物流优势;东方工业园区西部为
北部湾海域,西北侧有八所港,是海南最大的深水良港之一,属国家一类开放口岸,
开辟有多条国内外航线,运输便捷、运输成本优势明显。
    根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公司将把新
能源产业上游矿产资源的采选及加工业务做为未来五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为
此,经充分调研和审慎研究,公司拟在海南省东方市投资建设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
项目(一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一期)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项目总
投预算范围内决定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基金设立、跟投
合伙企业的设立、跟投方案的设计与实施、项目报批报建、土地购置、设备采购、人
员聘任等,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审议履
行了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投资建设电池
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项目推进过程中,设立产业基金或跟投事项涉
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之海新材料”)
实施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星之海新材料的基本情况为:
    (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二)住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港苑新区 3 栋 203 号
    (三)法定代表人:滕磊
    (四)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七)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其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00
         合计                                 4000                       100
    (八)主要财务指标:星之海新材料成立尚不满一年,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
    (二)项目选址: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
    1、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对于东方市的城市发展,对公司实
现战略发展、步入良性循环,对于满足市场需求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的
建设是必要的。本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好,市场需求还将稳步提升。本项目原料主要
来自澳大利亚等地,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要。本项目拟建厂址地理位置较好,
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顺畅,宜于建厂。
    从财务评价指标来看,本项目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为21.45%,项目投资税后内部
收益率为18.95%,均大于基准收益率10%,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从项目不确定性分析
及贷款清偿能力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贷款清偿能力较好。
    2、项目投资: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不超过10.65亿元人民币。
    3、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包括从原料锂辉石采购运输到2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
锂生产线建成达产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5年。
实施过程中,计划分三个阶段,前期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
对专利商的商务谈判及签约、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计和采购阶段将完成初步设计和
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及试车阶段包括地下工程,土建施工,设
备、管道、仪表安装,吹扫、试压、置换、试运和仪表调试,开车,试车考核及正式
运行。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方式
    (一)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不超过10.65亿元人民币;
    (二)资金来源:公司拟以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本项目,剩余资金拟以星
之海新材料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项目融资并根据融资机构的要求提供项目融资担保。
    (三)投资方式:
    1、公司以向星之海新材料增资方式直接投资;
    2、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共同设立产业基金,并由该产业基金向星之海新材料进行
增资。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资,并允许特定对象跟投。跟
投对象将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作为跟投持股平台参与跟投。


    五、项目投资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
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采用谨慎和稳健的投资方式,对项目进行分阶段实施,不影响
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鉴于本项目尚需要一定的投资建设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实施需要办理备案、环评和安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前置审批程序,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项目产品定位电池级氢氧化锂,主要针对下游电池企业。目前锂电池为
热门新能源材料,是新能源领域的热门投资对象,市场竞争激烈。同时,替代锂的新
能源材料研发亦在推进中,未来可能对锂电池行业造成较大冲击。
    (三)本项目原材料锂辉石价格在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大,且原材料主要自澳大利
亚进口,原材料的价格受汇率波动及可能存在的国际间政治风险的影响,可能对项目
收益情况造成较大影响。
    (四)本项目建设期间及投产后运输量较大,且原料离港后及产品的运输很大一
部分依靠公路运输,公路运输系依托社会的运输力量,地方运输业和公路建设的承载
能力不足将会对本项目进度和业务开展带来负面作用,甚至影响本项目收益。
   (五)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产业基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
筹集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存在因资金筹措不能及时满足项目进度需求导致项目实施变
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六)本项目系公司在现有铁矿石和油气主业基础上首次涉足锂上游资源加工产
业,存在因技术、人才、客户市场、管理经营等方面储备和经验不足而造成项目收益
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判断,但行业
的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变化等均存在一定不确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
定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