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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产投”)持
     有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矿业”)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67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2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复星产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60,651,05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 20,217,017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份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 40,434,034 股,不超过总股份数的 2%。减持价
     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 海 复 星 产 业 投 5% 以 上 第 一
                                       672,000,000         33.24% IPO 前取得:672,000,000 股
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原因
                                               1
第
一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72,000,000     33.24% 上 海 复 星 高 科 技
组                                                                         (集团)有限公司
                                                                           系复星产投的控股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36,000,000     16.62% 股东。

                       合计                 1,008,000,000.00        49.8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上海复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11/23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进一步优
产业投资    60,651,0    3%         不 超 过 :      ~2022/2/20   价格     的股票       化上市公
有限公司    51 股                  20,217,017 股                                        司股权结
                                   大宗交易减持,                                       构
                                   不 超 过 :
                                   40,434,034 股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即 2021 年 11 月
        5 日-2022 年 2 月 2 日。
    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复星
        产投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复星产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海南矿业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海南矿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海南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海南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上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外)。如海南矿业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



                                               2
人持有海南矿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海南矿业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和复星产
投承诺,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
进行减持,并通过本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但复星集团和复
星产投持有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复星集团和复星产投每年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复星集团和复星产投每年合计减持超过公司总股本 10%的,每
年减持超过总股本 10%部分的所得将归公司所有。若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复星
集团和复星产投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格
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将以现金形式补偿给公司。若复星集团和复
星产投未自行将该等补偿支付予公司,公司有权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
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复星集团和复星产投减持期
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复星产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复星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在持有海南矿业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复星产投与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100,800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9.86%。

                                      3
若复星产投本次按上限减持 60,651,051 股公司股票,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降至 46.86%,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复星产投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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