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 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 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或“公司”)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规定,对海南矿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尽职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980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向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050,314.00 股,发行 价格每股人民币 10.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2,830,183.96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76,044,901.0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 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承诺投向如下募投项 目,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规模 承诺投资总额 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 194,995.21 68,734.49 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 18,870.00 18,870.00 合计 213,865.21 87,604.49 2017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 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港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有 3 个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其中公司在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001011500032 205,004,316.90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898900050610606 140,733,084.79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898900927710808 2,394.04 合计 345,739,795.73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 1、投资建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就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海南石碌 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 利息收入与理财 结余募集资 未投入募集资金 未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入募集 收益扣减手续费 金(5)=(1) 占约定投入比例 集资金(3) (1) 资金(2) 后净额(4) +(4)-(2) (6)=(3)/(1) 海南石碌 铁矿地采 68,734.49 51,073.14 17,661.35 2,839.08 20,500.43 25.70% 及相关配 套工程 合计 68,734.49 51,073.14 17,661.35 2,839.08 20,500.43 25.70%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地采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自筹资金所 使用的 28,3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地采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经达到投资建设目标,项目已经 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竣工验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已经具有 稳定的铁矿石产品出产能力,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地采及配套工程项目基础建设周期较长,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根 据工程建设现场实际情况与工程设计方沟通,在保证工程整体设计功能不变的情 况下,对部分基建工程进行了设计方案调整、优化,其中包括缩减或取消原设计 中采区电梯井、3#进风井、采区溜井等部分建筑及安装工程,缩减了投资规模。 (2)石碌铁矿资源深部开采工程中,公司开拓、采准的执行方式改为委外 模式,大部分掘进设备由委外方自行解决,公司并未对相关设备予以购置。同时, 公司针对实际的地质情况及开采情况,对部分工程的范围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 部分设备(如 20t 电机车、10m底侧卸式矿车、双台板振动放矿机、矿用电梯等) 的购置数量低于设计概算,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金额。同时,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模 式进行设备采购,在保证功能的情况下货比三家,导致铲运机、凿岩台车、主副 井提升设备等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设计概算。 (3)项目施工承包单位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向公司借支 1,280 万元款项以支付员工工资及项目建设支出,工程实际结算款项从借支款中 扣除。公司为谨慎管理募集资金,以自有资金支付了借支款,因此导致募集资金 支出规模降低。 (4)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积极贯彻节本增效的方针,在确保项目得以 建设完毕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整体投入金额进行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二)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就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资源类大 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 利息收入与理财 结余募集资 未投入募集资金 未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入募集 收益扣减手续费 金(5)=(1) 占约定投入比例 集资金(3) (1) 资金(2) 后净额(4) +(4)-(2) (6)=(3)/(1) 资源类大 宗商品供 18,870.00 4,988.25 13,881.75 191.79 14,073.55 73.57% 应链综合 服务项目 合计 18,870.00 4,988.25 13,881.75 191.79 14,073.55 73.57% 其中,大宗商品供应链项目分为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 两部分。公司对两个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情况如下: 1、配矿仓储中心项目 (1)募集资金结余概况 已投入金额与 未投入金额占 约定投入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拟投金入额的 约定投入募集 金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差额(万元) 资金比例 配矿仓储中心 11,130.00 4,988.25 6,141.75 55.18% 合计 11,130.00 4,988.25 6,141.75 55.18% (2)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公司已完成配矿仓储中心的初步投入,并于2018年11月完成试生产及验收, 达到了预计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2018年开始由露天开采转入地采后,铁矿石开 采的生产条件、技术工艺流程及工作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铁矿石产量减少。 同时,由于2019年-2020年国际铁矿石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公司采选的铁矿石能 够实现迅速销售,以上原因使当前配矿仓储中心的投入规模已基本满足公司当前 的业务需要,公司将不再增加配矿仓储中心项目的投入和建设。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 已投入金额与 未投入金额占 约定投入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 拟投金入额的 约定投入募集 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差额(万元) 资金比例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7,740.00 - 7,740.00 100.00% 合计 7,740.00 - 7,740.00 100.00% (2)募集资金未投入的原因 与传统的铁矿石采选和贸易相比,混配矿业务更加注重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铁 矿石原料入炉需求,产品范围更加丰富。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有利于提高铁矿 石供给方满足钢铁厂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对混配矿业务的发展具有较高匹配性。 但是,由于近年来公司混配矿业务处于发展初期,产能尚未达到设计要求。同时, 由于近年来铁矿石价格整体呈现上升趋势,铁矿石供应商与钢铁厂主要采用线下 交易的模式,因此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迫切性有所放缓。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补流的安排 针对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公司 拟将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结项。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余募集 资金 20,500.43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 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针对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其中的配矿仓储中心项目结余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鉴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拟 终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建设,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日常经营活动。 五、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是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所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整体行业 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待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 《关于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部分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石碌铁矿地采及相 关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对配矿 仓储中心项目进行结项,终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 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 《关于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部分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石碌 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对配矿仓储中心项目进行结项、终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并将结余和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配矿仓储中心项目进行结项,终止电子商务 交易平台项目,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 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 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联合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 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卓玲 龚泓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峰 宋建华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