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899 期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10 月 28 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
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86,416,094
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756,889,989.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4,882.3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45,107.18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 8754 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银行结构性存款 10,000 1.60%-3.30% —
限公司海口分行 币结构性存款08899期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91天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
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899 期
合同签署日期 2022 年 3 月 16 日
本金金额 10,000 万元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
产品风险评级 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
形式的保证。
产品期限 91 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1.60%-3.30%
2022 年 3 月 21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
存续期起始日 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
产品收益)。
2022 年 6 月 20 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提
存续期到期日 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2022 年 6 月 20 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
资金到账日 后 0 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
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结构性存款利率确定方式如下:(根据每期产品情况实际确定)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英镑即期汇率”
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超过 1.5%,产品年化收益率
为预期最高收益率 3.3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英镑即期汇率”
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小于等于 1.5%或持平或上
收益计算方式 涨且涨幅小于等于 1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 2.9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英镑即期汇率”
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且涨幅超过 10%,产品年化收益率
为预期最低收益率 1.60%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
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产品本金+产品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
收益计算天数/365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
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
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
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
提前终止条款
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
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
资者不得提前支取或申请赎回。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无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
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
的信用情况挂钩,使投资者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
收益。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
存款本金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1.60%),但不保证
投资及兑付义务说明 浮动收益,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 0 个工作日内根据
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本产品交易相关文件
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
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收
益计算以延期公告为准。
1、本产品无认购费。
产品费用
2、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
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投资者
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
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是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1,803.67 1,110,924.88
负债总额 345,741.47 436,280.94
所有者权益总额 506,062.20 674,643.94
2020年度 2021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57.85 49,819.00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94,567.59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比例为 3.39%。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
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
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期满后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
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
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