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0,167,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8,829,79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0,167,800.00 减:发行费用 171,338,004.50 募集资金净额 1,758,829,795.50 减: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1,723,667,111.98 其中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金额(注 1) 685,863,600.00 减:2021 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0,315.3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47,113,910.92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2,256,279.10 注 1: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终止“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和“石碌矿区铁多金 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685,863,600.00 元作为支付收购洛克石油 51% 1 股权的对价款,收购对价总额为 229,500,000.00 美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685,863,600.00 元人民 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解决。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723,667,111.9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82,256,279.10 元(含利息收入)。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980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050,314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0.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2,830,183.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044,901.0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2,830,183.96 减:发行费用 16,785,282.94 募集资金净额 876,044,901.02 减: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549,787,167.76 减:2021 年度已使用金额 10,826,644.14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12,739.35 加:累计利息收入 31,430,212.84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1) 346,848,562.61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0,826,644.1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560,613,811.9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46,848,562.61 元(含利息收 入)。 注 1: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石碌铁 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资源类大宗商品 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部分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结项,同意“资源类 2 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中的“配矿仓储中心项目”结项、终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同时将 上述项目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 月,公司已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7,297,846.56 元(含 2022 年度利息收入 449,925.55 元,手续费-641.60 元)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4 名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981,415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1.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6,889,989.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45,107.1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 8754 号验 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6,889,989.50 减:发行费用 10,844,882.32 募集资金净额 746,045,107.18 减:2021 年度已使用金额 35,025,402.62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734.07 加:累计利息收入 962,309.72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11,981,280.21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25,402.6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25,402.6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711,981,280.21 元(含利息收 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3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 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 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46001006336053003989 活期存款 39,903,566.8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2201027029200013103 活期存款 42,312,397.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NRA8115801012600047677 活期存款 40,314.49 合计 82,256,279.10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 矿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1011500032 活期存款 206,006,378.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0050610606 活期存款 140,839,807.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0927710808 活期存款 2,376.63 合计 346,848,562.61 (3)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2201027029200118571 活期存款 165,590,302.86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1011500255 活期存款 346,184,268.97 4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0050610566 活期存款 100,103,354.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115801012200069280 活期存款 100,103,354.19 合计 711,981,280.21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 年 2 月,公司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授权董事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 定由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购 洛克石油 51%股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 Xinhai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Xinhai 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2020 年 10 月,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 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海 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 券将承接原国泰君安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德邦证 券将继续完成督导工作。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 5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7 年 2 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德邦证券分别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配矿仓储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如皋矿业。 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如皋矿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如皋矿业和保荐人国泰君安、 德邦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10 月,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 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将承接原国泰君安对公司前次非公 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德邦证券将继续完成督导工作。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 (3)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1 年 9 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723,667,111.98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2014 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0,826,644.1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560,613,811.9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25,402.6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25,402.62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14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万元) 1 新建选矿厂项目 49,738.93 49,000.00 2 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 47,941.26 47,000.00 3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 30,178.59 30,000.00 4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000.00 1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7,858.78 176,000.00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35.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新建选矿厂项目 49,823.85 49,000.00 2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 7,635.79 7,635.79 合计 57,459.64 56,635.79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 60615139_B10 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 在公司 2014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7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三次修订稿)>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万元) 1 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 194,995.21 80,000.00 2 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 18,870.00 18,87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233,865.21 118,870.00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 28,331.09 28,300.00 合计 28,331.09 28,300.00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0615139_B01 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万元) 石碌铁矿-120m~-360m 中段采矿工程 1 54,347.12 46,701.83 建设项目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 2 35,010.38 28,987.17 目 合计 89,357.50 75,689.00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8.2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石碌铁矿-120m~-360m 中段采矿工程 1 903.51 903.51 建设项目 8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 2 324.78 324.78 目 合计 1,228.29 1,228.29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689 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镇江市海昌矿业有限公司变更 为如皋矿业,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港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 原项目投入金额 变更后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 11,130.00 11,130.00 合计 11,130.00 11,130.00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47,000.00 万元)、“石碌矿区铁 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21,586.36 万元)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68,586.36 万元变更作为支付 收购洛克石油 51%股权的对价款。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七、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9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使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2021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经核查,海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10 附表 1: 2014 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016.78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366.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金额 (%)(4) 更(如 总额 (1) 金额(2) 差额(3)=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2)/(1) 有) (2)-(1) 新建选矿厂项目 否 49,000.00 49,000.00 49,000.00 - 49,000.00 - 100.00 2013/02/28 20,862.75 是 否 新建选矿厂二期扩 是 47,000.00 47,000.00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建项目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 是 30,000.00 30,000.00 8,413.64 - 8,413.64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矿整装勘查项目 铁、钴、铜工程技术 7,564.53 7,564.53 - 6,516.71 -1,047.82 86.1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究中心-购置 是 10,000.00 铁、钴、铜工程技术 3,279.90 2,435.47 - - -2,435.47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究中心-自建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否 40,000.00 39,882.98 39,882.98 - 39,850.00 -32.98 99.9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洛克石油(注 3) 68,586.36 - 68,586.36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76,000.00 176,727.41 175,882.98 - 172,366.71 -3,516.2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总额人民币 5 亿元。2016 年 7 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人民币 5 亿元。于 2017 年 8 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76,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882.98 万元,不足部分调减 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17.02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效益。 注 3: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47,000.00 万元、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募集资金 21,586.36 万元变更了用途。 附表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283.02(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2.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061.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入金额的差额(3) (%)(4) 总额 额 (1) 额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有) =(2)-(1) =(2)/(1) 海南石碌铁矿地采 否 80,000.00 68,734.49 68,734.49 1,082.66 51,073.13 -17,661.36 74.3 2018/01/10 59,633.94 是 否 及相关配套工程 资源类大宗商品供 是 18,870.00 18,870.00 18,870.00 - 4,988.25 -13,881.75 26.43 2018/12/11 700.70 否 否 应链综合服务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否 20,000.00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18,870.00 87,604.49 87,604.49 1,082.66 56,061.38 -31,543.1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额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上交所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 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18,87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04.49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 3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689.00(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2.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2.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如有) =(2)-(1) =(2)/(1) 石碌铁矿-120m~ -360m 中段采矿工程 否 46,701.83 45,617.34 45,617.34 1,041.69 1,041.69 -44,575.65 2.2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 否 28,987.17 28,987.17 28,987.17 2,460.85 2,460.85 -26,526.32 8.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 75,689.00 74,604.51 74,604.51 3,502.54 3,502.54 -71,101.9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 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75,689.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4.51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