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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3-23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每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孟兆胜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孟兆胜,未持有公司股份。征
集人简历如下:

    孟兆胜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估资格)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海南海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孟兆胜在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期
间,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3日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
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权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4月6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三)征集方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
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
8801栋8楼会议室

    收件人:程蕾

    联系电话:0898-67482025

    传真:0898-67482007

    邮编:571924

    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公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兆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3
        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
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