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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1-0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Mining           Co.,Ltd.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 月 12 日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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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会 议 议 程 .................................................................................................................... 3
议案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洛克石油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议案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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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
园 8801 栋 8 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5 日


主 持 人:董事长刘明东先生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会议开幕致辞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四、审议议案
    1、关于购买洛克石油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五、股东审议发言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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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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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洛克石油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 12 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境外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
收购了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之全资子公司 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Transcendent Resources”)持有的 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51%股权。2019 年 6 月,洛克石油 51%股
权完成交割,洛克石油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加强对油气业务板块的运营管理,扩大公
司“铁矿石+油气+新能源”三个主赛道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
购买洛克石油剩余 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洛克石油 100%股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 司 及全 资 子公 司 Xinhai 拟 与复 星国 际 及其 全资 子公 司 Transcendent

Resources 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下称:“购买协议”),Xinhai 以现金 1.63 亿
美元购买 Transcendent Resources 所持洛克石油的 49%股权。
    因 Transcendent Resources 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下企业,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尚需履行中国
政府对外投资审批(ODI)及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批准,尚
存在因政府审批不通过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


    二、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买方

    公司名称: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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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董事长:刘明东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18,620,984.22 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二)买方保证人
    公司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公司
    董事长:刘明东
    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34,496,729 元
    经营范围:黑色、有色及非金属矿石采选,钢铁产品,橡胶制品,旅馆业,
机械设备、配件制造、加工、维修,有色金属冶炼,汽车运输、汽车维修、机动
车检测,房产出租,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水质
净化制品、氧气、医用氧气的销售,电力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五
金交电,电力,压力管道,通讯设施工程安装及维修,电气试验、自有房屋及机
动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电信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
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 45.88%股份。
   注册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
   (三)卖方
    公司名称: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David Sinyuan Kungsen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8 日

    股本:1 股,总款额港币 1 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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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复星黄金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关联关系:Transcendent Resources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卖方母公司

    公司名称: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广昌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汪群斌先生(执行董事、联席
董事长)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 日
    股本:8,237,160,924 股(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Fosun Holdings Limited 持有

其 73.38%股份。
    注册地址:Room 808, ICBC Towe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关联关系:复星国际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滕磊

    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734,150,000 美元
    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
    注册地址:Level 11, 20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二)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持股比例
1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51%                100%
2       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           49%                 0%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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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0,848.61                  282,555.48
           负债总额                          83,012.18                    77,020.56
            净资产                          217,836.43                 205,534.92
           应收账款                          15,097.70                    16,526.11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13,556.96                 113,623.78
           营业利润                          23,031.96                    25,425.20
            净利润                           16,533.29                    17,77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620.00                    70,649.1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为 Transcendent Resources 持有的洛克石油 49%股权,其产权清
 晰,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
 财产的重大争议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等情况。经核查,洛克石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厦门嘉学资

 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学评估”)对洛克石油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
 评估”)。嘉学评估于 2022 年 12 月出具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
 涉及的洛克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
(2022)第 8320036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对象:洛克石油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洛克石油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四)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鉴于本次评估对象主要资产为油气资源,其相关配套设施
 的价值随油气资源的消失而消失,因此评估对象的主要价值体现在未来开发销
 售油气资源所产生的收益上,其收益可以进行合理预测,同时也可以对企业未
 来收益的风险程度进行合理判断,因此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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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被评估单位为油气开采企
业,目前与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上存在较多的可比上市公司,且可比企业的经

营和财务数据获取充分可靠,因此本次可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对被
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五)评估结论:
       1、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委托RISC Advisory Pty Ltd对各区块总储量进行储量

评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独立的储量报告《Reserve and contingent
resource audit of Roc Oil Pty Ltd》,本评估报告预测期各区块储量、经营成本、
资本性开支等数据引用该公司出具的储量报告中披露的预测期数据。各区块2P
总储量数据如下:
                           石油储量(单位:百万桶MMbbl)
            区块                      2P储量               许可证有效期限
赵东                                   0.39                  2023年4月
北部湾                                 12.65                 2028年8月1
马来西亚                               33.64                 2034年12月
安甘尼                                 0.18                     —2
八角场                                 0.42                  2027年9月

                      天然气储量(单位:十亿立方英尺Bcf)
            区块                      2P储量               许可证有效期限
马来西亚                               59.36                 2034年12月
八角场                                120.48                 2027年9月

       注1:2022年新投产的北部湾WZ12-8E的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30年2月。

       注2:安甘尼区块为生产许可模式,无明确截止日。

       2、评估结论如下:
   (1)市场法评估结果
       采用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洛

克石油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3,200.00 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时美元对人民币
的外汇中间价 7.0998,折合为人民币 306,700.00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 88,863.57
万元,增值率 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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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
 洛克石油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4,100.00 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时美元对人民

 币的外汇中间价 7.0998,折合为人民币 242,100.00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 币
 24,263.57 万元,增值率 11.14%。
    (3)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公开市场和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并基于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
 经本资产评估报告程序和方法,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洛克石油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美元叁亿肆仟壹佰万元(USD34,100.00 万元),按评估基准日时美元对
 人 民 币 的 外 汇 中 间 价 7.0998 ,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贰 拾 肆 亿 贰 仟 壹 佰 万 元 整
(RMB242,100.00 万元)。

    (六)主要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
 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
 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

 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2、主要特殊假设
        (1)本次赵东区块、北部湾区块、马来西亚沙捞越区块和澳大利亚安甘尼
 区块的原油价格参考目前原油价格及国际投行对原油价格的预测综合分析确
 定,2023 年及以后基于 70 美元/桶,并考虑 2%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进行假设预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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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八角场天然气价格参考被评估单位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的分成协议的历史售价综合分析确定,假设天然气价格基数为 1,340.98 人民
币元/千立方米不变。

   (3)北部湾区块(包括 WZ12-8W,WZ12-8M,WZ6-12S,WZ6-12N,WZ6-12M)
权益期限至 2028 年 8 月,北部湾东区块(WZ12-8E)权益期限至 2030 年 2 月;
八角场权益期限至 2027 年 9 月;赵东区块权益期限至 2023 年 4 月;马拉西亚
沙捞越区块(包括 D35,J4,D21)权益期限至 2034 年 12 月;本次评估收益期
不考虑以上区块收益期限到期后合同续签的情况。澳大利亚安甘尼区块未限定

收益期。
   (4)假定未来的生产及投资计划等与储量评估报告的数据不会出现较大差
异。
   (5)本次收益法评估基于企业可明确预测的现有油气项目进行收益法测算,
未考虑新增项目。

   (七)有效使用期: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一年。
       五、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嘉学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洛克石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242,100 万元。

       本 次 评 估 基 于 洛 克 石 油 财 务 状 况 的 调 查 及 经 营 状 况 分 析 , 并 以 RISC
Advisory Pty Ltd 出具的《洛克石油有限公司储量和潜在资源量审计》(即《储
量报告》)为依据,各项重要评估假设指标选取谨慎客观,充分考虑了国际油
价波动等未来经营风险,评估结果全面、合理地反映其内含价值。本次交易以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定价为 1.63 亿美元,在评估价值

基础上有一定折价,最终定价仅较洛克石油净资产账面价值溢价 8.42%,能够
充分体现对公司利益的保护。
       六、本次交易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 Xinhai 自有及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股东或
关联方借款或增资方式提供。

       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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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各方
    买方: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买方保证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
    卖方母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二)协议标的
    1、卖方持有的洛克石油 336,933,016 股份(49%股权)
    2、自买方向卖方支付诚意金 81,663,000 美元之日起,卖方将其持有的洛克

石油 49%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买方行使。
   (三)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
    购买价格为 163,000,000 美元,以美元支付:
    1、在本交易通过买方保证人董事会批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买方或买方指
定关联方向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关联方支付 81,663,000 美元诚意金。若各方另行

书面约定诚意金支付时间,应当以书面约定日期为准。
    2、在交割日,买方或买方指定关联方已支付的诚意金自动转为购买价格的
一部分,且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关联方向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关联方支付第二笔付
款 81,337,000 美元。
    购买价格也可以使用人民币予以支付,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以相关款项支

付日当天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四)股东权利委托
    1、在诚意金支付之日起至交割日或截止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的期间内(如
有),且在根据目标公司章程或适用法律要求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
的与目标公司相关的事项上,卖方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和授权买方行使卖方作

为占股目标公司 49%股份的股东行使投票权。
    2、为免生歧义,在交割日或截止日期(以先到者为准)当日,前述投票权
委托授权自动撤销;且在本协议终止时,前述投票权委托授权同时终止。
   (五)交割条件及交割
    1、买卖双方应尽全力确保满足如下交割条件:

   (1)买方已获得各项中国政府 ODI 审批和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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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买方保证人已就本交易通过其股东大会的批准。
    2、交割
    买卖双方应在交割日,在澳大利亚悉尼卖方办事处实施交割,或通过电子

手段或在协议各方书面约定的其他地点实施交割。交割时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购
买价格。
   (六)违约责任
    1、卖方责任
    卖方和复星国际将会应买方要求赔偿买方因为下列事项或与下列事项有关

的买方或目标公司遭受或产生的损失、责任和花费:
   (1)任何卖方对陈述保证的违约;
   (2)任何卖方对本合同中承诺的违约;特别地,
    A.若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股份,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等同于购买价格的百分之十(10%);

    B.如适用,若卖方未按约定向买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并支付利息,卖方应当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等同于买方已支付款项的百分之十(10%)。
    2、买方责任
    买方将会应卖方要求赔偿卖方因为下列事项或与下列事项有关的卖方遭受
或产生的损失、责任和花费;就任何买方对陈述保证的违约或与其有关的事项,

买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累计不得超过购买价格的百分之五十(50%):
   (1)任何买方对陈述保证的违约;
   (2)任何买方对本合同中承诺的违约;特别地:
    若买方未按约定向卖方支付诚意金或第二笔付款,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等同于购买价格的百分之十(10%)。

   (七)协议终止
    1、若在交割之前,政府部门颁发、颁布或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条例、政
策、命令或通知,禁止完成本交易,则卖方或买方可以选择向另一方寄送书面
通知,终止本协议。
    2、若在交割之前,卖方/买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陈述、保

证和其他的义务,并且未能在收到交易对方寄送的要求实施纠正的书面通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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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15)日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则卖方/买方可以通过向交易对方寄送书面
通知,继续实施交割或终止本协议。
   (八)其他约定

       1、购买价格返还及利息
       如因未满足交割条件或按法律法规终止本协议,若买方已依约向卖方完成
支付诚意金,则卖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返还该笔
款项,同时卖方需按年化利率 5%向买方支付诚意金支付之日起至卖方实际返还
该笔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2、协议转让
       买方可以在未获得卖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指定其中一位关联方,负责完
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并向该等关联方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
部分权利带来的利益。除此之外,未经卖方事先许可,买方不得转让或通过其
他方式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卖方可以在获得买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指定其中一位关联方,负责完成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并向该等关联方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
分权利带来的利益。
       3、业绩担保
   (1)利润补偿

       如果洛克石油在 2023 年到 2025 年三年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洛克石油在澳
大利亚会计准则下经审计的归属股东的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额)
低于 27,200,000 美元:
       a、买方有权要求复星国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按本次交易的股份
占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比例(即 49%)补偿买方。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

式为:A=(B - C)X D ;
其中:A 为 现金补偿款的金额,B 为承诺当年净利润,C 为实际当年净利润,D
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占洛克石油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比例,即 49%。
       b、复星国际向买方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的购买价
格。

   (2)出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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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在交割日后的前 5 年内年度(包含交割日当年年度),平均投资回报率
低于 5%时,买方有权要求复星国际回购本次交易的洛克石油 49%股份。
投资回报率 =   (前五年归属本此交易的股份的净利润之和/5) / 平均投资成本

平均投资成本=买方支付的购买价格 - ∑ [上述 5 年内每年的就本次交易的股
份对应收到的股息(如有)x 时间权重]
时间权重 = (交割日所属的年份 + 5 – 上述股息收到的年份)/ 5
    b、复星国际回购本次交易的洛克石油 49%股份的价格:
出售价格 = 平均投资成本 x(1+5%*5)- 洛克石油在 2023 年到 2025 年间净利

润未达承诺的现金补偿款
    c、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 180 天内,买方可以通过给复星国际发书
面通知来行使出售权,并在通知中明确出售的股份数和希望完成出售的日期,
该日期必须是通知日期的 60 天之后。如果买方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 180
天内没有行使出售权,将被视为买方放弃了出售权。

    4、保证人保证
   (1)买方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向卖方保证,买方将根据本协议
的规定,如期履行所有的义务,并承诺确保买方将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
的义务,并同意向卖方赔偿因任何原因,该等买方义务失效或可能失效或无法
强制执行,卖方可能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性质的索赔、损失、损坏赔偿金、责任、

成本及费用。
   (2)复星国际系卖方的母公司。复星国际已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条件,
和卖方连带承担赔偿义务,并承担补偿买方利润和回购本次交易的股份的义务。
    4、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并依据其进行解释。

    5、协议生效
   (1)在协议各方全部签署本协议且买方保证人已就本交易通过其股东大会
批准之时,本协议应当立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协议第 2.3.1 款(诚
意金支付)、第 3 条(投票权委托)、第 9.3 款第二段(诚意金返还及利息支
付)以及协议各方为履行第 2.3.1 款、第 3 条和第 9.3 款项下义务相关的本协议

条款在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立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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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只有采用书面形式,由每一方或其代表签字,并在必要时,由相关审
批机关批准之后,本协议的修改才具有效力。
   (3)本协议应当使用中英文书就。协议各方在此承认并同意,本协议的中

文版应当被视为协议各方之间的适用版本。若中英文版本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
地方,应当以中文版本为准。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于 2019 年以现金购买方式取得了洛克石油 51%的控股权,通过
积极有效的运营管理,洛克石油聚焦油气上游全周期业务,持续拓展与国家石

油公司的业务合作,逐步打造了具备全球化运营能力的专业管理团队和运营团
队,发展势头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洛克石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
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油气业务的运营管理,扩大油气业务布局,助力公司继
续夯实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
   (二)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以《储量报告》)为依据,各项重要评估假设指

标选取谨慎客观,充分考虑了国际油价波动等未来经营风险,评估结果全面、
合理地反映其内含价值;本次交易价格在评估价值基础上有一定折价,最终定
价仅较洛克石油净资产账面价值溢价 8.42%;本次交易方案中设置了包括利润
补偿和股份回购在内的业绩担保措施。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和交易方案均能够
充分体现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三)洛克石油 2019-2021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达到 4,310 万美
元,具有较稳定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洛克石油 100%股权,
如洛克石油持续实现盈利,将相应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洛克石油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向股东分
红 8000 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未来洛克石油继续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按

照 100%权益比例所获得的股东分红金额将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和
投资收益。
   (五)本次交易所依据的评估范围仅限于洛克石油现有确定储量的在产项
目,并未考虑如中国南海珠江口 03/33 区块勘探发现、四川八角场气田气价上
涨以及未来石油合同延期等未来新增储量、产量和收益的潜在价值。本次交易

完成后,如前述项目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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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司投资回报率。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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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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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 司 董事 会 换届 选举 已 完成 ,根据《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 公 司法 》、《海

南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章 程 》的 有 关规 定, 结 合公 司实 际 情况 ,拟 定 第五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薪 酬 方案 如 下:

     非 独 立 董 事 : 刘 明 东先 生 每会 计 年度 领取 薪 酬人 民币 160 万 元( 含
税 , 含 基 本 薪 酬 80 万 元 和 绩效 薪酬 80 万 元 ); 滕磊 先 生每 会计 年 度领
取 薪 酬人 民 币 130 万 元(含 税 ,含 基 本薪 酬 100 万元 和 绩效 薪 酬 30 万 元 );
张 良 森 先 生 、 刘 中 森先 生 、周 湘 平女 士、 夏 亚斌 先生 、 章云 龙先 生 不以
董 事 身 份 在 公 司 领 取薪 酬 ;

     刘 明 东 先 生 和 滕 磊 先生 的 绩效 薪 酬发 放按 照 《海 南矿 业 股份 有限 公
司 章 程 》 和 公 司 绩 效考 核 管理 办 法执 行。

     独 立 董 事 : 孟 兆 胜 先生 、 陈永 平 先生 、李 鹏 先生 、胡 亚 玲女 士, 每
人 每 会 计 年 度 领 取 董事 津 贴人 民 币 15 万 元 (含 税 )。

     上 述 薪 酬 方 案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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