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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海南矿业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
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3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
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
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系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在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和双方平等协商
的基础下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
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已对与上海复星高科技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拟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预案。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胡亚玲: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