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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招商南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玉平、田宏启、胡正良 )2021-03-26  

                                                    独 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 玉平 ,己 充分 了解 并 同意 由提名人 中国外运长 航集 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

招商局南京油 运股 份 有 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 选 人 。本人 公开声 明 ,本

人具备独 立 董事任 职 资格 ,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 招 商局 南京油运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独 立 性 的关 系 ,具 体声 明如 下    :




    一 、本人具备 上 市公 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 关法 律 、行政法规 、部 门规

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 件 ,具 有 五年 以上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理 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己根据 《上 市公司高级 管 理人 员培训 工 作指 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

     二 、本人任 职 资格 符 合 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 章 的要求     :




      (一 )《 公 司法 》关 于董事任职 资格 的规定        ;




      (二 )《 公务 员法 》关 于 公务 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委 、 中央 组 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 部辞 去 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监 事 的通 知 》 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 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 反 腐倡廉 建设 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 导班子成 员兼任 职务 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 监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管 理暂行 办法 》 的规 定   ;




      (六 )其 他 法律 、 行政 法 规和部 门规 章规定 的情 形 。

     三 、本人具备独 立 性 ,不 属 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 者 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 其 直 系亲属 、主 要社会 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 偶 、父 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 指 兄弟姐 妹 、岳父母 、儿

媳女婿 、 兄弟姐妹 的配 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 或 间接 持 有 上 市 公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 是 上 市公 司前十名

股 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 其 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 或 间接 持 有 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 上

市公司前 五名股 东单位 任 职 的人 员及其 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 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 企业 任 职 的人 员     ;




      (五 )为 上 市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 各 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 、法 律 、咨

询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 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 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 、各级复核人 员 、

在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伙人及 主要 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 自的 附属 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

的单位担任 董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 理人 员 ,或 者在 该 业 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 东单

位担任董事 、监 事 或者高级管 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 列举情 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认定不具备 独 立 性 的情 形 。

     四 、本 人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 交 易所 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 担任 上 市公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 两 次 以上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 职 独 立 董事期 间 ,连 续两 次未 出席 董 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 白出席

董事会会 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 议次数 三 分 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 职 独 立 董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 显与事实不符 。

     五 、包 括 招 商 局 南京油 运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内 ,本 人 兼任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

公司数量 未超 过 五 家 ;本 人在招商局南京 油运股份 有 限公司 连续任职 未超过六 年 。

     本人 己经 根据 上海证券交 易所 《上海证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司独 立 董事备案及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独 立 董事候选人任 职 资格进 行核 实并确认符 合要求 。

     本 人完全 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 上述 声 明真 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 任

何虚假 陈述 或误 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 假 声 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可依据 本 声 明确认本人 的任职 资格 和独 立 性 。

     本 人承 诺 :在 担任招商局南京 油运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

法规 、中国证 监会 发布 的规 章 、规定 、通知 以及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业 务规 则 的要求   ,




接受 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足够 的时 间和精 力履行职 责 ,作 出独 立 判 断         ,




不受公司 主 要股 东 、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 公 司存在 利 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 响 。
    本 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 不符合 独 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 形 的 ,本 人将 自出

现 该等情 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 立 董事 职 务 。

    特 此声 明 。




                                                 荆汰 名 灭平
                                                        冫易V年 9月 `‘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田宏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
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
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 人将 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