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招商南油关于处置船舶的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船舶处置的议案》,本
公司下属境外单船公司BAI LU ZHOU MARINE LIMITED(以下简称“BAI LU ZHOU”)
与独立第三方GRAND YANG SHIPPING CO.,LIMITED(以下简称“GRAND YANG”)
于近日签订了出售AFRA原油船“白鹭洲”轮的协议。该协议现已生效,预计于2021
年8月完成船舶交接。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境外单船公司BAI LU ZHOU与独立第三方GRAND YANG于近日签订
了AFRA原油船“白鹭洲”轮的相关买卖协议,协议总价1,427万美元(含佣金);
GRAND YANG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GRAND YANG于2019年在中国香港成立,目前旗下拥有16艘远洋散货船和1艘
集装箱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白鹭洲”轮2007年6月由大连造船厂建造,船舶类型为原油轮,载重吨
110,503吨。
2、该轮按造船合同价5%计提残值,并采取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年限25年。
目前,该艘船舶剩余折旧年限约11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轮账面资产净值
1,239.81万美元(扣除折旧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
3、该轮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也无涉
及该船舶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
1
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参考资产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约定协议总价
1,427万美元。
2、船舶交付
根据合同约定,船舶将于8月30日前完成交付。
3、船款支付
船款以美元计价和支付,公司已于7月19日收到定金142.7万美元。其余款项
将在交船后支付。
五、本次出售船舶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船舶处置完成后,有效化解了公司与关联方在AFRA原油船市场的同业竞
争风险,履行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六、关于白鹭洲海运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的说明
2020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NANJING TANKER CORPORATION (S) PTE.LTD.
与CMES TANKER HOLDINGS INC.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所持有的单船公
司BAI LU ZHOU MARINE LIMITED(白鹭洲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委托给其管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招商南油关于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的公告》(临2020-030)。
近日,双方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主要为:“一、
委托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以下事项较早日期时止:托管期限满十八个月;
南油新加坡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项目公司所属船舶“白鹭洲”轮被出售。二、
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船舶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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