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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关于董事、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05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接到公司
董事、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的通知,刘一川先生通过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至 2015 年 8 月 3 日收盘,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于 2015 年
8 月 3 日通过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317,43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8%。
   本次增持前,刘一川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刘一川先生通过其个人独
资公司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即公司控
股股东,以下简称“丰林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229,4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3733%。
   本次增持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9,790,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0533%。其中,刘一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317,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持有公司股
份 229,4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3733%。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2015-027 号公告),丰林国际及刘一川先生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4,500,000 元。本次增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已披露
增持计划的一部分,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
股东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沪港通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
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和
《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
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刘一川先生及控股股东所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