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公司复牌公告2015-09-12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2015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丰林集团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丰林集团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一、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并于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
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 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计划参与对象为:集团高层负责人、集团中层负责人、基层负责人和
基层业务骨干,首期参加人员不超过 2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符合条件的员工
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
林国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提供 1700 万股,分三期实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其中:第一期为 700 万股,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为 500 万股。根据实际
情况滚动设立三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
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丰林国际承诺的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转让价格为:按照
持股计划开始实施前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溢价 20%。第一期
的协议转让价格为 2014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 倍,即为每股 4.33 元。
6、本计划第一期所获标的股票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
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
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7、本计划第一期筹集资金总额为 3,050 万元,按照每份 1 元划分,合计的
份额为 3,050 万份,单个员工最低认购额为 2 万份且认购的数额为 1 万份的整数
倍。所筹集资金中的 3,031 万元用于受让丰林国际协议转让的 700 万股丰林集团
股票,其他剩余资金以及孳生利息用于受让、管理、出售股票过程中需要发生的
费用支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8、本计划根据《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规定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自行管理,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
利。
9、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最终确定的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
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14 日起复牌,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