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03-30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丰林集团             60199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海                                   潘恒
            电话            0771-4016666-8616                      0771-4016666-8616
            传真            0771-4010400                           0771-4010400
          电子信箱          IR@fenglingroup.com                    IR@fenglingroup.com


1.6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 78,898,727.15

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889,872.72 元后,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468,91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8,134,7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1/6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纤维板生产的公司之一,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是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林板一体化产业集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的生产销

售以及营林造林业务。其中人造板业务包括纤维板、刨花板和胶合板,合计拥有 78 万立方米的产

能,在广西省南宁市、百色市拥有三个纤维板生产基地,在广东省惠州市拥有一个刨花板生产基

地。

       (一) 纤维板业务

    纤维板生产、销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不同规格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纤

维板生产以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大大提高了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对

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紧缺、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厚度为

2mm~40mm 不同规格的纤维板。“丰林”牌纤维板被评为“广西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产品

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潢、中高档车船装修、工艺制品、高级音响、乐器和电子行

业等领域。报告期内,实现纤维板销售收入 8.77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76%。

       (二) 刨花板业务

    为完善产品结构,2013 年 10 月公司完成了对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 75%股权的

收购,刨花板业务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刨花板是以次小薪材和三剩物等为原料生产的优质环

保型人造板,属资源综合利用的国家鼓励类环保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具制造、室内装饰、

建筑装潢、音箱等各种不同领域,产品主要在华南地区销售,并销往全国各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惠州丰林的技术改造,技改后无论是在环保上,还是在质量稳定性

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产品通过宜家认证以及 TUV 监管审核等,满足了高端客户对质量的需求,

大大增加了丰林刨花板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实现刨花板销售收入 2 亿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 18%。

       (三) 营林造林业务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包括速丰林种植、苗木培育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可为纤维板、刨

花板制造提供配套原材料。经过 10 多年的营林造林,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环江等地营造速生

丰产林 20.09 万亩。公司速生丰产林主要树种为尾叶桉、尾巨桉、马尾松、杉树等。营林造林是

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是打造“林板一体化”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林业产业,主营业务纤维板、刨花板生产和销售属于林业中的木材加工

业的细分行业——人造板制造业,营林造林业务属于林业的细分行业——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业。


                                           2/6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及发展展望:

      (一) 行业整合、规模效应、行业集中度提升是人造板行业的必然趋势

      目前一方面产能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市场消费者不增反减,人造板供求关系失衡,行业产能

  结构性过剩,资源瓶颈长期存在,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因此通过行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实现

  规模效应是人造板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行业整合中,品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中、小企业,进

  行设备升级改造,输出管理、品牌和技术,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从而实现做大做强、使行业集中

  度获得提升。

      (二) 技术进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产品应用领域扩大,差异化市场形成

      随着人造板制造技术的不断创新,人造板的加工性能逐步提高,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大幅面、

  特薄型、异型板、抗静电、阻燃板、防潮板、无醛板、镂铣板及其他各种特殊用途的产品不断涌

  现,技术的创新也使得人造板产品的定制化、差异化市场形成,为品牌公司通过结构调整、技术

  创新和产业升级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机遇。

      (三)环保、安全成为人造板消费新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绿色安全性

  能的要求日益提高。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品牌人造板企业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

  降低产品中的甲醛释放量,环保标准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国家对人造板的安全与环保要求日趋严

  格,为注重质量管理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品牌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四) 天然林商业采伐将全部停止 林业资源价值获提升机遇

      2015 年 6 月,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到 2017 年天然

  林商业性采伐将要全部停止。禁止全部天然林商业采伐,将减少行业供给,提升木材的市场价格。

  同时,我国木材进口比例近 50%,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也使得国内林业资源价值进一步提升。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总资产                       2,152,644,558.85   2,032,836,671.67           5.89 1,996,889,491.67
营业收入                     1,156,231,820.59   1,199,474,212.66          -3.61   903,157,00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949,997.76      83,443,911.57         -35.35    90,692,27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5,820,137.50      84,447,609.77         -57.58    80,501,743.3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17,830,363.83   1,691,965,438.06          1.53   1,636,656,246.49

                                             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198,189.91       109,783,799.11           31.35          66,217,460.05
期末总股本                           468,912,000.00       468,912,000.00            0.00         468,912,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8         -33.33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8         -33.33                    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7                 5.02     减少1.85个                    5.66
                                                                                 百分点



   四 2015 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70,769,339.14      334,278,532.17       317,351,815.97        333,832,13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6,652.81    34,883,070.54        11,051,848.31          4,088,42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15,616.06    28,799,833.50        10,762,900.35         -7,158,212.41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191,152.56   131,300,460.64        58,454,377.97         24,634,503.86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0,3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85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数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量
FENGLIN                    -23,445,000      229,473,000     48.94             0      无               境外法人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
公司)
郝双刚                     5,000,000          5,000,000      1.07             0      无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743,732          3,743,732      0.80             0      无            境内自然人
柴长茂                     3,200,000          3,200,000      0.68             0      无            境内自然人
付玉芝                     3,082,500          3,082,500      0.66             0      无            境内自然人
谢华斌                     2,227,200          2,227,200      0.47             0      无            境内自然人
陈敏健                     1,788,900          1,788,900      0.38             0      无            境内自然人
王淑霞                     356,600            1,773,600      0.38             0      无            境内自然人
沈立人                     1,654,800          1,654,800      0.35             0      无            境内自然人


                                                    4/6
张晔                     1,383,200      1,383,200   0.29         0    无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
                                     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623 万元,同比下降 3.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5,395 万元,同比下降 35.35%。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


                                            5/6
的主要原因系因林木砍伐证需要提交相关林业部门审批,实际办理进度没有达到预期影响,营林

造林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33.25%;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实际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收入同

比减少 2,639 万元,下降 53.57%。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4,420 万元,同比

增长 31.35%。

    报告期末营林造林面积 20.09 万亩。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六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和一家全资孙公司,

包括:(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2)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丰林林业”),(3)南宁丰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苗木”),(4)广西丰林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供应链”),(5)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

(6)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木业”),(7)广西上思华夏丰林木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思丰林”),(8)香港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丰林”)。详细情况

参见附注九。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 崔建国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