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7-04-1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996)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中国.南宁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应以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守大会纪
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
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时向公司证券部登记,明确发
言的主题,并填写后附的《股东发言申请表》。


    三、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登
记终止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
和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或股东
代表临时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于会议签到时在签到处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
顺序根据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或其所代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未经事前登记或申请而临时要求发言,应经大会主
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
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不应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不涉及

                                   1
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内容。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
股东代表不再进行股东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和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和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问题,
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
对每项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签名的
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八、会议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及监
票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监票人在
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
             股东发言申请表
                                     2017 年 4 月 20 日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发言主题:




                主要内容:




                    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22 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奚正刚先生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席会议人
      员、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


二、 主持人提示《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

              费用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

              审计费用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四、 独立董事代表做述职报告


                                     4
五、 股东发言、提问,公司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六、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 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 会议主持人通报会议表决结果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十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对2016年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于2017年3月3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见《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6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总结、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2016年全年监事会的工作情
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编制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7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7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威华股份有
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在公
                             限公司、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之发行股
司总部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
监事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3
                             件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威
人
                             华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
                             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募
于2016年3月28日在公司总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
部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
                             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部分超

                                     8
                           额募集资金收购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
                           司剩余 25%股权的议案》、《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延期实施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总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第
部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 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16年6月8日在公司总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与国际金融公
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 司(IFC)签署<补充质押协议>的议案》
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
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总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16 年半年
部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2016年9月20日在公司总部3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
                           计划的议案》
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
3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的议案》
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9
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并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情况下,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
有限公司剩余25%股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加快市
场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10
情形。


五、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11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度,经审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24,908.78 万元,净利润 9,034.4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8,870.36 万元,每股收益 0.19 元。2016 年

度对比 2015 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124,908.78     115,623.18      9,285.60        8.03%
营业利润                         4,251.95       2,450.90      1,801.05       73.49%
利润总额                         9,067.57       5,464.07      3,603.50       65.95%
净利润                           9,034.47       5,533.97      3,500.50       63.25%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870.36       5,395.00      3,475.36       6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245.90       3,582.01      3,663.89      102.29%

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2         0.07        58.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         3.17         1.93        60.88%

年末资产总额                   220,787.81     215,264.46      5,523.35        2.57%

年末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
权益)                          177,279.38     171,783.04      5,496.34        3.20%

年末每股净资产(元/股)              3.78           3.66         0.12         3.20%
年末资产负债率(%)                18.69          17.14          1.55         9.04%

    2016 年度财务报告详细资料见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注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决算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12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如下: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根据 2016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人造板
产、销能力以及 2017 年度的营林造林业务的砍伐面积,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并
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而成。2017 年度公司预算主要
指标如下:
    1、预算人造板产量 71 万立方;
    2、预算人造板销量 72 万立方;
    3、预算营业收入 13.12 亿元;
    4、预算期间费用总额 1.96 亿元;
    5、预算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性支出 1,779 万元,主要是明阳工厂、百色工厂
和惠州工厂的技术改造支出。
    6、预算完成项目性投资支出 37,065 万元,为南宁工厂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支
出。
    公司采取从上到下分解各指标到各预算责任中心,结合 KPI 考核力争完成
2017 年度的经营目标。
    该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
观政策导向、原料供应情况、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
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算方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13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2016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日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14
议案六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业务素质,董事会拟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15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业务素质,董事会拟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 2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16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请各位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
利润为 98,484,423.0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848,442.30 元。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为:以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79,092,000 股。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 479,092,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7,909,2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