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3-17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聂圣哲              因公                   奚正刚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 71,848,507.54

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84,850.75 后,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丰林集团           60199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海                          蔡骊娜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1233号      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1233号
           电话           0771-4016666-8616             0771-4016666-8616
         电子信箱         IR@fenglingroup.com           IR@fenglingroup.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人造板生产的公司之一,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林板一体化产业集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以及营

林造林业务,通过“自建+并购”的方式继续夯实主业基础,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推进精细化管

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绩高质量发展。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和安徽池州拥有 3 家纤维板工厂,

在广西南宁、广东惠州拥有 2 家刨花板工厂,合计产能规模达 130 万立方米(不含新西兰项目)。
公司在广西拥有 20 余万亩速生丰产林林地。

(一)纤维板业务

    纤维板生产、销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不同规格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纤

维板生产以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大大提高了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对

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紧缺、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厚度为

2mm~40mm 不同规格的纤维板。“丰林”牌纤维板被评为“广西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精品

人造板”,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潢、中高档车船装修、工艺制品、高级音响、

乐器和电子行业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的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即“池州丰林”)系公司首次在华东地区设立

生产工厂,弥补了公司在华东市场覆盖能力有限的短板。同时,池州丰林的优势产品薄款纤维板

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互补,使得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得到增强。上述股权收购事宜于 2018 年 1 月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将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池州丰林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实现纤维板销售收入 8.60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66%。

(二)刨花板业务

    刨花板是以次小薪材和三剩物等为原料生产的优质环保型人造板,属资源综合利用的国家鼓

励类环保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具制造、室内装饰、建筑装潢、音箱等各种不同领域,产品

主要在华南地区销售,并销往全国各地。

    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南宁工厂原纤维板生产线拆除技改,建设一条年产 30 万立方米超级刨

花板生产线。本次技改项目突破传统刨花板的生产理念,采用国际最新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技术,

对定向刨花板的核心技术进行创新,将实现产品密度更低、能耗更低、性能更优。同时本项目将

采用无甲醛添加生产刨花板的装备和技术,可实现刨花板产品无甲醛添加制造。该等新技术、新

设备的应用对推进公司及行业人造板产业升级,实现公司做大做强人造板业务,保持企业品牌和

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木材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

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次技改项目首板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顺利下线,试生产后

预计于 2018 年二季度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新西兰卡韦劳年产 60 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申请已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 亿元。新西兰项目是在国家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公司结合自
身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如何“走出去”,将促使公司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丰富的管理经验、领先

的环保控制标准以及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与新西兰丰富的林木资源相结合,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

生产出高环保、高附加值的产品,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为公司下游高端客户以及广

大投资者创造价值,显著推动丰林实现“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实现刨花板销售收入 2.76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21%。

(三)营林造林业务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包括速丰林种植、苗木培育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可为纤维板、刨

花板制造提供配套原材料。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树种结构,

采取科学、合理的营林造林措施,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强抗风险能力,使森林资源培育与人造

板制造及其深加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营林造林是打造“林板一体化”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资源基础,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 10 多年的营林造林,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环江等地营造速生丰产林 20 余万亩,并

取得 FSC 认证。公司速生丰产林主要树种为尾叶桉、尾巨桉、马尾松、杉树等。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及发展展望: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林业产业。其中,主营业务纤维板、刨花板生产和销售属于林业中木材

加工业的细分行业——人造板制造业;营林造林业务属于林业的细分行业——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业。

    木材是与钢铁、水泥、塑料并列的四大建筑材料之一,是其中唯一可再生的、具有亲人性的

重要材料。木材资源的需求,与人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中“住”的需求紧密相关,是具有长期

持续性的需求。但天然木制品的资源利用效率很低,而人造板产品以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森

林废弃物为原料,大大提高了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很好地解决了

资源与发展的矛盾,对缓解我国木材资源紧缺局面、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我国人造板产量过去 10 年年均增速接近 14.6%,于 2016 年首次突破 3 亿

立方米,消费量过去 10 年年均增速接近 15.5%,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

国。但是,我国人造板行业存在市场集中度低、行业格局分散、低端产品充斥市场、同质化竞争

激烈等问题。随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益严格的督查监

管,我国人造板行业逐步由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技术加速升级,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加快,
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部分有实力的大型人造板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要素和市场整合,

逐步向森林资源富集的国家转移产能,开拓市场。一批装备水平高、市场信誉良好的企业成为人

造板生产企业龙头,辐射带动作用增强。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人造板生产的公司之一,依靠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深厚积淀,长

期以来坚持以优质、环保和创新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在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坚持走定制化、差异

化的柔性生产发展道路,成为业内专注于人造板行业的少数上市公司之一,在装备技术、工艺制

造、环保控制、运营效率、精细化管理等各方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生产的丰林牌纤维

板和刨花板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口碑,深受下游定制家具厂商的青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总资产             2,315,248,653.56    2,207,878,069.04                   4.86 2,152,644,558.85
营业收入           1,301,689,974.57    1,249,087,820.79                   4.21 1,156,231,82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0,219,253.86       88,703,649.45                  35.53    53,949,997.7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6,266,944.24       72,459,008.10                  60.46       35,820,137.5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79,107,350.64    1,772,793,839.31                  6.00     1,717,830,363.83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16,392,320.01      239,251,092.20                  32.24      144,198,189.91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095                 36.84                0.0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095                 36.84                0.0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56                5.10   增加1.46个百分点                  3.17
益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59,095,256.90     350,036,311.53   352,063,500.21    340,494,90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2,413,369.70    44,405,666.85    56,670,746.01      -3,270,528.70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1,784,577.99    40,906,147.22    56,468,645.15      -2,892,426.12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1,786,437.25   122,228,438.07   131,713,969.78    94,236,349.41
额
注:第四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05 万元主要系确认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费用 3,315.26 万元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3,87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2,74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数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量
FENGLIN              229,473,000   458,946,000   47.90         0     无            境外法人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
有限公司)
罗云梅                              14,144,851    1.48         0     无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3,473,824       6,959,656    0.73         0     无                 其他
司
柯宙明                               6,134,105    0.64         0     无          境内自然人
李军                                 4,568,800    0.48         0     无          境内自然人
王淑霞               2,432,200       4,213,800    0.44         0     无          境内自然人
黄文博                               3,880,000    0.40         0     无          境内自然人
沈立人                               3,342,700    0.35         0     无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                   3,258,104    0.34         0     无            国有法人
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唐笑波                               3,169,900    0.33         0     无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刘一川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FENGLIN INTERNATIONAL
明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801,0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除此之外,控股股东与其他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人的情况。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2 亿元,同比上涨 4.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 亿元,同比上涨 35.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顺应家居

消费升级的趋势,抓住环保、安全和质量方面高标准的高端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发挥公司在精
细化管理方面的核心优势,主动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集中生产和销售镂铣板、无醛板、加密板

等高附加值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大幅提高对大型定制家居厂商的产品直销比例,从

而在没有新增产能的条件下稳步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其中公司刨花板产品在业内新增产能大量

投放市场使得刨花板行业平均价格面临下行压力的环境下,其毛利率仍然提升明显,且年底实现

几乎零库存,凸显了公司产品的强大竞争力和业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人造板产品产销两旺、供不应求,使得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强,应收款项、存货

等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健康,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为 3.16 亿元,同比增长 32.2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上期列报在营     上期列报在
                         受影响的报   本期受影响的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上期重述金额     业外收入的金     营业外支出
                         表项目名称   报表项目金额
                                                                            额            的金额

1.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终止经营净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                   -44,242.75      -137,864.99       —               —
                           利润
损益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
                         其他收益     45,355,925.51       —           36,433,339.79        —
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资产处置损益列报调整   资产处置收
                                        -900,198.17    10,572,874.51   12,422,201.21   1,849,326.70
                             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2)

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林业”),(3)南宁丰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苗

木”),(4)广西丰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供应链”),(5)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6)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木业”),(7)

广西上思华夏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思丰林”),(8)丰林木业(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丰林”),(9)FENGLIN WOOD INDUSTRY(NEW ZEALAND) CO.,LIMITED(以下简

称“新西兰丰林”),(10)广东奕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宏化工”),(11)南宁广元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化工”)。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




                                                                                  董事长:奚正刚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