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为满足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国际金融公司(IFC) (以下简称“IFC”)贷款4,000万美元,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丰林国际”)拟与IFC签署《发起人保证协议》,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 销、绝对和无条件的保证。 ● 交易费用: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且公司无 需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 用,且公司无需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 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 的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国际 金融公司(IFC)(以下简称“IFC”)贷款 4,000 万美元,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 有限公司拟与 IFC 签署《发起人保证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 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为公司关联法人,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未发生交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 1233 号 法定代表人:奚正刚 注册资本:958,184,000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8 日 经营范围:园林设计,营林制造,林产品销售(国家专控除外),中密度纤 维板生产,各种人造板的深加工、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等自产产 品的生产、销售及各种人造板、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进出口、 批发;代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15,248,653.56 2,207,878,069.04 负债总额 413,490,755.79 412,744,597.95 其中:贷款总额 186,516,000.00 215,316,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4,602,252.66 214,631,001.41 净资产 1,901,757,897.77 1,795,133,471.09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01,689,974.57 1,249,087,820.79 净利润 120,530,169.21 90,344,686.08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丰林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一川 成立日期:1997 年 8 月 22 日 地 址 : P.O.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ER,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授权资本:2,0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未经营其他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丰林国际持有公司 458,9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0%, 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作为公司向 IFC 贷款 4,000 万美元贷款之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拟与 IFC 签署《发起人保证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无需为本次担保提供反 担保。 五、关于本次交易豁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说明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且公司无需为本次担保 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次交易可豁 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形成书面意见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在本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能有效的提高公司现金流,保障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高质量健康发展势头,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 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丰林国际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且公司无需为此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