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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2019-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2 号)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周浩、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
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北京)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了 191,296,80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发行价格 3.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4,670,216.00 元。2018 年 8
月 29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账事宜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605 号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2018 年 9 月 10 日,丰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2018 年 9 月 12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全部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
具本持续督导报告。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
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丰林集团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序号                         事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了持续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工作计划。
                                                        已与公司签订《广西丰林木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2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
         备案。
                                                        承销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和义务。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
                                                      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对公司进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3                                                     行了尽职调查,对其有关事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其进行
                                                      了回访。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要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人无违法违规、违背承诺情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况。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人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6                                                     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情况。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制度,公司相关履行情况均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合法律法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制度,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法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可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9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信息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披露审阅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
10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况”。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
11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况”。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
12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发生该等情况。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13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
14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等情况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
 15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等情况。
       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
       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
 16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要求,以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
 17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发生该等情况。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取得和检查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2018 年,公司按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
 18    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要求。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丰林集团本次非公开发
行进入持续督导期间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
行了检查。丰林集团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信息披露
文件如下:

序号      披露时间                披露文件                        审阅情况
  1      2018-09-1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及格式是否合法合规;2、审
  2      2018-09-12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阅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准
                                                    确、完整,确保披露内容不存
3    2018-09-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4    2018-09-12                                     大遗漏;3、审查股东大会、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5    2018-09-12                                     程序是否合法合规;4、审查
                  程》的公告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出席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6    2018-09-12
                  公告                              提案与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司章程。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7    2018-09-12
                  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报告
8    2018-09-12   公司章程(2018 年 9 月修订)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薪酬,
9    2018-09-12
                  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10   2018-09-12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11   2018-09-12
                  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
12   2018-09-12
                  动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
13   2018-09-12
                  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
14   2018-09-12
                  易的公告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
                  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15   2018-09-12
                  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16   2018-09-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
17   2018-09-12
                  资报告
                  关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18   2018-09-15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
                  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
19   2018-09-20
                  料
                  关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20   2018-09-21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
                  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21   2018-09-28
                  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
22   2018-09-28
                  宜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23   2018-10-08
                  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
24   2018-10-09
                  公告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
25   2018-10-31
                  明会的预告公告
26   2018-10-31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27   2018-11-02   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公
                  告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8   2018-11-03
                  召开情况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9   2018-11-21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30   2018-11-21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1   2018-11-21   章程(2018 年 11 月修订)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32   2018-11-21
                  章程》的公告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33   2018-11-21
                  大会的通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34   2018-11-21
                  告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35   2018-11-21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
                  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
36   2018-11-21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及数
                  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7   2018-11-21
                  公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
38   2018-11-29
                  料
39   2018-11-29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40   2018-12-06   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41   2018-12-07
                  锁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42   2018-12-07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
                       宜的法律意见书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43       2018-12-07
                       告
                       关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44       2018-12-21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
                       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
                       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45       2018-12-21
                       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
                       律意见书

      经核查,丰林集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
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丰林集团无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钟伟                   唐   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