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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3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
会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秋平女士、张树国先生及董事、财务
总监王海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谢秋平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其中,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议4
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公司内部审计部沟通会议1次以及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会议1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
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
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审计过程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
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了一次充分的沟
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调整、关注事项以及相关
数据对比和说明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存在
其他的重大事项。
    在大信出具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
计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大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与专业性进行审核并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时间安排与审计师充分讨论,在
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团队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年报编制过程并于董事会召开前
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年度
报告提供依据。
    (4)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大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国际化战略业务发展需求,经双方友好商议,决定不再
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普华永道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10万元;聘请普华永道担任公司2018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8万元。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认真讨论和沟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
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和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2018年,公司继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全
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
查,同时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阅。
    2018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
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
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而高效地完成。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

    报告期,我们关注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并针对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目前公司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未发现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7、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投资”)认购
65,281,900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68%。索菲亚投资
系A股上市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家居”)之全资子
公司,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系公司下游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索菲
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索菲家居及其子公司之间一直保
持良好的经营业务往来关系,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
司本次成为关联方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
化定价原则与索菲亚家居签订正常的业务往来合同。公司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
生依赖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
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委员签名:


                谢秋平            张树国            王海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