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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8-10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已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合同期
限届满,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重心转移到国内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董事会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
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事先沟通,普华永道中天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
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
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大信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19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
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大信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 90 多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
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上述事项不影响大信继续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
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上述事项不影响大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青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 至 2017 年度曾为本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18、2019 及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2019 及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19 及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19 及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新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曾参于多家 IPO 审计业务。2015 至
2017 年度曾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质量复核部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
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宋治忠从 1997 年 11 月
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广西投资集
团、葛洲坝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大冶特钢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及桂林旅游、
广济药业、安琪酵母、桂林集琦、太原刚玉、桂东电力、潜江制药等上市公司提
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
美盈森、金莱特、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
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 20 余
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拟收费 100.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0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依据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已为公司连续提供 3 年审计服务,
2020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合同期限届满,综合考
虑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重心转移到国内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改聘大
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事先沟
通,普华永道中天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普华永道中天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
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及股东会注意的事项。
    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和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
次变更审计机构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审计机构进行轮换,
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能更好适应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能更好适应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
费用 1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