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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2-03-30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的影响:本次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
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进而会影响公司毛利率的计算结果,
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变更租赁相关会计政策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 2021 年报表
年初部分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变更租赁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处理原
则,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相应的,包装及装卸成本作为在商
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系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必要成本,应一并重分
类至营业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
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成本、运输及装卸成本的会计
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将相关包装成本、运输及装卸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
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运输及装卸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
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租赁业务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成
本和运输及装卸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
内容。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
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将影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进而会影响
公司毛利率的计算结果,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执行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汇总如下: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 2020 年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 销售费用                             -151,653,246.11
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 营业成本                              151,653,246.11
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成
本、运输及装卸成本,将其自
                              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
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
成本。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 2020 年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 销售费用                                -45,546,053.68
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 营业成本                                 45,546,053.68
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
装成本、运输及装卸成本,
                           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
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
类至营业成本。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 2021 年财务报表年初部分资产、负债项目的调
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
                                             新租赁准则影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后 2021 年 1 月
                                                  响
                             日余额                              1 日余额
资产:
预付款项                     51,544,700.61    -1,347,991.36    50,196,709.25
无形资产                   230,593,948.62     -7,677,151.22   222,916,797.40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
                                             新租赁准则影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后 2021 年 1 月
                                                  响
                             日余额                              1 日余额
使用权资产                                   52,989,143.33     52,989,143.33
负债:

租赁负债                                     38,111,399.60     38,111,399.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04,570,112.00    5,852,601.15    110,422,713.15
负债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                          新租赁准则影
                         2020 年 12 月 31                     后 2021 年 1 月
           目                                     响
                             日余额                              1 日余额
资产:
预付款项                     6,915,614.45     -1,347,991.36     5,567,623.09
使用权资产                                    10,566,020.21    10,566,020.21
负债:
租赁负债                                       7,522,028.85     7,522,028.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7,941,112.00      1,696,000.00    59,637,112.00
负债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收
入准则实施问答》、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会计师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
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一)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二)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