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2-24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30日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8号富华大厦C座16层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420,355,94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2.117014%。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国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1 如下普通决议案: (一) 关于《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4,044,438股, 反对228,407股,弃权26,083,0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17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二) 关于《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4,044,438股, 反对228,407股,弃权26,083,0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17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三) 关于《中信银行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4,043,238股, 反对229,607股,弃权26,083,0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13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四) 关于中信银行201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4,043,238股, 反对228,407股,弃权26,084,2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14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2 (五) 关于中信银行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7,568,638股, 反对3,407股,弃权22,783,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89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六) 关于中信银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7,589,038股, 反对4,607股,弃权22,762,2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43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七) 关于聘用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86,014,238股, 反对11,579,407股,弃权22,762,2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 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61600%。由于同意票数超 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八)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批准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1. 审议并选举田国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5,380,931股,反对 55,031,174股,弃权39,943,83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01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3 2. 审议并选举陈小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9,082,871股,反对 54,305,174股,弃权36,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35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3. 审议并选举窦建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8,356,871股,反对 55,031,174股,弃权36,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46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4. 审议并选举居伟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286,030,171股,反对 97,357,874股,弃权36,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378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5. 审议并选举郭克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291,298,066股,反对 83,973,479股,弃权45,084,3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090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6. 审议并选举赵小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8,356,871股,反对 55,031,174股,弃权36,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46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4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7. 审议并选举曹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8,355,871股,反对 55,032,174股,弃权36,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43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8. 审议并选举陈许多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8,356,871股,反对 55,031,174股,弃权36,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46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9. 审议并选举安赫尔 卡诺 费尔南德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28,353,871股,反对 55,032,174股,弃权36,969,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38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10. 审议并选举何塞 安德列斯 巴雷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148,757,637股,反对 234,628,408股,弃权36,969,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087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二分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11. 审议并选举李哲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75,025,438股,反对 5 8,363,807股,弃权36,966,6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015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12. 审议并选举邢天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75,022,238股,反对 8,365,007股,弃权36,968,6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006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13. 审议并选举刘淑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82,867,238股,反对520,007 股,弃权36,968,6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25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 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14. 审议并选举吴小庆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82,867,438股,反对519,807 股,弃权36,968,6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25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 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15. 审议并选举王联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82,869,238股,反对520,007 股,弃权36,966,6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31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 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6 以上各项表决中均包含了各位董事津贴政策的事项。 上述当选董事中,刘淑兰、吴小庆和王联章等3名独立董事为首次当选董事, 其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他董事 为连任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批准监事津贴政策的 议案 1. 审议并选举郑学学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3,622,533股,反对 2,765,512股,弃权23,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419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 之一,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2. 审议并选举庄毓敏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6,300,638股,反对87,407 股,弃权23,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89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 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3. 审议并选举骆小元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6,299,638股,反对88,407 股,弃权23,96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87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 此项表决以普通决议案的表决方式获通过。 以上各项表决中均包含了各位监事津贴政策的事项。 7 (十) 关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9,481,427,646股,其中同意9,450970044股,反对4,607股,弃 权30,452,9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765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 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十一)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92,839,638股, 反对228,407股,弃权27,287,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81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特别决议案: (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83,295,438股, 反对88,607股,弃权36,971,8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39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提出的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将待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本议案提出的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修订将与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时正式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 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公司网站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8 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内容。特别提请注意本次章程修订涉及对《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规定的必备内容的修订。 (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8,420,355,940股,其中同意38,383,296,638股, 反对90,607股,弃权36,968,69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420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 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提出的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将待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本议案提出的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将与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时正式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 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公司网站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内容。特别提请注意本次章程修订涉及对《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规定的必备内容的修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李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9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