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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3-03-28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3-07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
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不会对本行
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3月2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以全体一致赞成,审议通过了本行关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田国立、陈小宪、朱小黄、窦建中、
居伟民、郭克彤、曹彤等7人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1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独立董事李哲平、邢天才、刘淑兰、吴小庆、王联章对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行关于中信集团关联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本行正常开

   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并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

   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2、本行将根据监管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

   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行关于中信集团关联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本

   行董事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提交董事会

   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决策程序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2012 年末     是否超过
关联交易                    2012 年预计额度        2012 年末
             关联方                                             实际发生      2012 年预
  类别                    (含已审批有效额度)   有效授信额度
                                                                授信余额      计额度上限
           中信集团及其
授信业务                         289.02             244.98        57.39           否
           下属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2
                                                                         2012 年末
关联交易                    2013 年预计额度        2012 年预计额度
              关联方                                                     实际发生
  类别                    (含已审批有效额度)   (含已审批有效额度)
                                                                         授信余额

           中信集团及其
授信业务                         289.02                 289.02             57.39
             下属子公司


 注:1.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定,上述关联授信额度不包括可抵扣的保证金
 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2.授信额度为合并口径,包含本行附属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
 际)有限公司、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对中信集团
 关联方的授信,以及持有的中信集团关联方发行的债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信集团是本行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 1979 年 10
 月 4 日创办,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常
 振明,注册资本 1,837.03 亿元,组织机构代码为 10168558-X,经营范围为:投
 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
 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
 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
 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
 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
 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
 咨询服务行业;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对外派遣与其实力、
 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信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大型跨国国有企业集团,重点投资于金融服务、信息
 技术、能源和重工业等行业,目前在香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均有业务经
 营。截至 2011 年末,中信集团总资产 32,770.53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2051 亿元,
 201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5.16 亿元人民币,实现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9.24 亿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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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符合上市规则的情况


                                                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10.1.3
      中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方

                                                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10.1.3
 中信集团下属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交易原则

    此次进行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是指本行与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发
生的授信业务,具体指本行对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
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
证券回购(含债券投资)、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
等表内外业务。
    本行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进行,以风险可控、交易公平以及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为原则。包括:关联授信业务质量良好,相关授信对象经营情况正常,
授信风险总体可控;关联授信提供担保条件,符合监管要求;关联授信的定价均
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信集团具有较强综合实力与发展势头,集团下属子公司遍布各大城市,涉

及机械制造、资源能源、工程承包、基础设施、信息产业、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和

领域。集团下属子公司多数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较好,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

于本行授信业务的优质客户。本行在符合监管要求、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

信业务、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下,根据企业所在行业、财务状况及现

金流情况与关联方企业开展授信业务。

    本行关联授信的定价均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并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



                                     4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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