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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13-08-27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2013-33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本行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行给予
BBVA年度授信额度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8.54亿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
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0%,占本行经审计资本净额的0.70%,属于一般性关联
交易。

     回避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交易风险: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本行给予西班牙对外银行「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
S.A.」(以下简称“BBVA”)续作境内(不含境外子公司)授信额度3亿美元(折
合人民币18.54亿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0%,占
本行经审计资本净额的0.70%,属于一般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1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2年12月31日,BBVA合计持有本行H股股份7,018,099,055股,约占本
行已发行总股本的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BBVA为本行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BBVA持有本行15%的股份,属于《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项和香港上市
规则第14A.11(1)条规定的关联人/关连人士。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BBVA是根据西班牙王国法律成立的全球性金融集团,在全球拥有7978家分
支机构, BBVA注册资本354.51亿欧元,法定代表人Francisco González Rodrí
guez。BBVA的金融服务范围包括零售银行、公司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全球市
场业务、消费信贷、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养老金和保险等,是西班牙和拉丁美
洲地区领先的金融机构。截止2012年末,BBVA市值达379亿欧元,总资产6377
亿欧元,总负债为5939亿欧元,所有者权益为438亿欧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6.55亿欧元,实现净利润44.06亿欧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目前 BBVA 在我行境内授信额度为 4.3138 亿美元,本次 3 亿美元授信额度

议案通过后,原 4.3138 亿美元授信额度将于新授信额度生效的前一日失效。

    本次给予BBVA续作的授信额度3亿美元拟用于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
结算及托管业务等,期限至下一年度授信额度批复前一日。额度由相关分行及总
行相关部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担保(备用信用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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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保理、代开信用证、代开保函、代付、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回购型资产转
让、金融市场业务(包括利率衍生品、汇率衍生品、即期外汇买卖、银行间贵金
属询价市场交易业务、债券投资等)、拆借、存放同业、我行境外账户资金存放、
托管产品等。


    本次授信的定价均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对BBVA的关联授信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上述关联授信的定价均依
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
会审议后,以专项公告形式对外披露,并由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2013年8月27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赞
成,审议通过了本行关于给予BBVA关联方授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安赫尔
卡诺 费尔南德斯、冈萨洛 托拉诺 瓦易那等2人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独立董事李哲平、邢天才、刘淑兰、吴小庆、王联章
事前认可。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银行对BBVA进行授信的相关议案已经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
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
决议合法、有效。银行对BBVA进行授信的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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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
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符合
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银行本
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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