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03-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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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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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部分总行
管理部门、部分分行和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8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8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
性、利息收支核算的准确性、财务报表数据的汇总质量,以及表
外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财务合规性等方面的内容。上述纳入
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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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和操作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财务报
表错报的可能性大于微小可能性(5%),且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
等于重要性水平(当年净利润的 5%-10%)、补偿性控制尚不能够
有效降低缺陷对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财务报
表错报的可能性大于微小可能性(5%),且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
等于当年净利润的 1%-2%、小于重要性水平(当年净利润的
5%-10%)、补偿性控制尚不能够有效降低缺陷对控制目标实现的
影响。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事件或迹象包括: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公司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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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事件或迹象包括:依照公认会
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控问题;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
的内控问题;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问题。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
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偏离
控制目标的可能性大于微小可能性(5%),且导致偏离控制目标
的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大于或等于重要性水平(当年净利润的
5%-10%)、补偿性控制尚不能够有效降低缺陷对控制目标实现的
影响。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偏离
控制目标的可能性大于微小可能性(5%),且导致偏离控制目标
的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大于或等于当年净利润的 1%-2%、小于
重要性水平(当年净利润的 5%-10%)、补偿性控制尚不能够有
效降低缺陷对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事件或迹象包括:“三重一
大”事项等缺乏民主决策程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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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且波及面广;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事件或迹象包括:“三重一
大”事项等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严重违反银行内部规
章并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并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部分失效。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常振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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