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6-05-04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2016-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 年 5 月 2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98 中信银行 2016/4/2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受公司委托,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5 月 3
日提出《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
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 1”)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
“原议案 2”),本次优先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议案 1 之日
起 36 个月,且相关对董事会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议案 2 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有效。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原议案 1 中“本
次优先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修订为“本次
优先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原议
案 2 中“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修订为“上
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此两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需要累计投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B1 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全体股东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中信银行 201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中信银行 2015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中信银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中信银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聘用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 √
议案
8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 √
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调整中信银行持续关联交易 2016-2017 年 √
度上限的议案
10 关于发行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1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 √ √
期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 √ √
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3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优先股摊薄即 √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4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 √ √
期的议案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 √ √
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3、4、5、6、7、8、9、10、11、12、13 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 14、15 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请分别见附
件 1、附件 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附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临时提案授权委
托书
附件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4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