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7-12-22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7-56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7年2月7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本行
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行于2017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74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本
行于2017年11月24日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编号:临2017-48),并在公告后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本次可转债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鉴于本
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实施后续发行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本次可转债发行工
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及批
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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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上市有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
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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