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章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 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通过了本行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会议应参会董事 10 名,实际参会董事 10 名,现场出席董事 8 名,朱皋鸣 董事、万里明董事因事委托黄芳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行 2018 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阅准则审阅。 1 本行 2018 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A 股股票简称 中信银行 股票代码 601998 A 股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股票简称 中信银行 股票代码 0998 H 股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优先股股票简称 中信优 1 股票代码 360025 优先股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芦苇 王珺威 电话 +86-10-85230010 +86-10-85230010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办公地址 9号 9号 电子邮箱 ir@citicbank.com ir@citicbank.com 2.2 主要财务指标 2.2.1 经营业绩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增幅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项目 (%) 营业收入 81,052 76,570 5.85 78,205 营业利润 32,407 31,034 4.42 31,173 利润总额 32,442 31,116 4.26 31,281 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25,721 24,011 7.12 23,600 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25,576 23,854 7.22 23,494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00 (87,514) - 49,632 每股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注) 0.53 0.49 8.16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 (注) 0.53 0.49 8.16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52 0.49 6.12 0.48 益(元)(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52 0.49 6.12 0.48 益(元)(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5 (1.79) - 1.01 (元) 注: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 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2.2 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增减 2016 年 1-6 月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ROAA) (1) 0.92% 0.84% 0.08 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 (2) 13.96% 13.76% 0.20 14.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13.88% 13.67% 0.21 14.36% 常性损益)(2) 成本收入比(3) 26.66% 26.50% 0.16 24.88% 信贷成本(4) 1.44% 1.46% (0.02) 1.48% 净利差(5) 1.80% 1.62% 0.18 1.93% 净息差(6) 1.89% 1.77% 0.12 2.05% 注:(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 (2)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4)当年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 (5)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2.2.3 规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2017 年 增幅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 3 2018 年 2017 年 增幅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07,444 5,677,691 2.29 5,931,050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379,294 3,196,887 5.71 2,877,927 —公司贷款 1,889,485 1,857,847 1.70 1,846,274 —贴现贷款 194,190 107,456 80.72 75,047 —个人贷款 1,295,619 1,231,584 5.20 956,606 总负债 5,383,683 5,265,258 2.25 5,546,554 吸收存款总额 3,587,994 3,407,636 5.29 3,639,290 —公司活期存款 1,559,766 1,651,180 (5.54) 1,691,065 —公司定期存款 1,371,155 1,223,018 12.11 1,390,212 —个人活期存款 267,581 234,961 13.88 232,960 —个人定期存款 389,492 298,477 30.49 325,05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684,616 798,007 (14.21) 981,446 同业拆入 66,870 77,595 (13.82) 83,72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 410,983 399,638 2.84 379,22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8.40 8.17 2.82 7.7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7.68 7.45 3.09 7.04 产(元) 注:公司活期存款包括对公客户活期存款和汇出及应解汇款。 2.2.4 资产质量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2017 年 增幅(%)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正常贷款(1) 3,318,429 3,143,239 5.57 2,829,347 不良贷款(2) 60,865 53,648 13.45 48,580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3) 92,020 90,903 1.23 75,543 不良贷款比率(4) 1.80% 1.68% 0.12 1.69% 拨备覆盖率(5) 151.19% 169.44% (18.25) 155.50% 贷款拨备率(6) 2.72% 2.84% (0.12) 2.62% 注:(1)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 (2)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3)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5)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6)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4 2.2.5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2016 年 项目(1) 监管值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百分点 12 月 31 日 资本充足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0% 8.53% 8.49% 0.04 8.64%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0% 9.36% 9.34% 0.02 9.65% 资本充足率 ≥10.50% 11.34% 11.65% (0.31) 11.98% 杠杆情况 杠杆率 ≥4% 6.31% 6.18% 0.13 5.47%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覆盖率(2) ≥100% 110.96% 97.98% 12.98 91.12% 流动性比例 其中:人民币 ≥25% 46.61% 45.29% 1.32 40.98% 外币 ≥25% 60.98% 84.11% (23.13) 63.37% 注:(1)以上数据均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除流动性比例指标为本行口径外,其 他指标均为集团口径。 (2)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 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不低于90%。 2.3 股东情况 2.3.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 178,485 户,其中 A 股股东 148,279 户,H 股登记股东 30,206 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单位:股 持股 报告期内 股东 股份 持股 持有限售条件 股份质押或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股份增减 性质 类别 总数 股份数量 冻结数 (%) 变动情况 国有 A股 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31,988,728,773 65.37 0 0 0 法人 H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境外 2 H股 12,125,901,156 24.78 0 6,546,994 未知 公司 法人 国有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A股 2,147,469,539 4.39 2,147,469,539 0 0 法人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 A股 1,101,122,280 2.25 0 68,452,463 0 5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 5 A股 272,838,300 0.56 0 0 0 公司 法人 国有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股 168,599,268 0.34 0 0 未知 法人 境外 7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A股 71,572,948 0.15 0 34,601,745 0 法人 境外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股 61,867,913 0.13 0 15,657,653 0 法人 国有 9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A股 39,129,900 0.08 0 39,129,900 0 法人 国有 10 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A股 31,034,400 0.06 0 0 0 法人 注:(1)除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有限”)外,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 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统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 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 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 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3)中信有限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中 信有限确认,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信有限)合计持 有本行股份32,284,227,7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5.97%,其中包括A股股份 28,938,928,294股,H股股份3,345,299,479股。中信有限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31,988,728,7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5.37%,其中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 股,H股股份3,049,800,479股。 (4)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其通过香港中央 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2,292,579,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 的4.685%。冠意有限公司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的 全资附属公司。除上述股份外,新湖中宝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 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153,686,000股,占本行 股份总数的0.314%。 (5)上表中普通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18年3月31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6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57.31%的股份。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表中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3.2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控 股股东为中信有限,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 2.3.3 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 31 户。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 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 质押或 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 所持股 限售条 冻结情况 比例 号 (全称) 性质 减(+,-) 数量 份类别 件的股 股份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国有 境内 1 - 43,860,000 12.53 - - - 有限公司1 法人 优先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 境内 2 其他 - 38,430,000 10.98 - - - 个人分红-005L- 优先股 FH002 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 境内 3 其他 - 38,400,000 10.97 - - - 普通保险产品- 优先股 005L-CT001 沪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境内 4 股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 30,700,000 8.77 - - - 优先股 能-个险万能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已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境内 5 股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 30,700,000 8.77 - - - 优先股 红-个险分红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 境内 6 公司-金盛添利 1 其他 - 30,700,000 8.77 - - - 优先股 号单一资金信托 浦银安盛基金公司 境内 7 -浦发-上海浦东 其他 - 21,930,000 6.27 - - - 优先股 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兴全睿众资产-平 境内 8 安银行-平安银行 其他 - 15,350,000 4.39 - - - 优先股 股份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基金-招 境内 9 商银行-招商银行 其他 - 10,960,000 3.13 - - - 优先股 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 民生银行-中国民 境内 其他 - 8,770,000 2.51 - - -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优先股 10 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境内 限公司-投资 1 号 其他 - 8,770,000 2.51 - - - 优先股 单一资金信托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上述优先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公开信息,本行初步判断: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平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险分红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 与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8 第三章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3.1.1 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本集团积极贯彻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要求,坚定落实“回本源、强合规、促转型”的工作部署,各项业务保 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经营效益平稳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257.21 亿元,同比增长 7.12%;拨备前利润 586.03 亿元,同比增长 5.53%。实现营业收 入 810.52 亿元,同比增长 5.85%;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 498.08 亿元,同比增长 0.63%;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312.44 亿元,同比增长 15.39%。 资产质量压力有所释放。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608.65 亿元,比 上年末增加 72.17 亿元,增长 13.45%;不良贷款率 1.80%,比上年末上升 0.12 个百分点;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 93.92%,比上年末下降 15.46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151.19%,比上年末下降 18.25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2.72%, 比上年末下降 0.12 个百分点。 规模增长符合预期。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58,074.44 亿元,比上年末 9 增长 2.29%,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3,792.9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5.71%;吸收 存款总额 35,879.9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5.29%。 3.1.2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过去三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国家政策,扎实推进2015-2017年战略规 划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董事会深入分析经济金融形势,以传承 性、适应性和前瞻性为原则,滚动编制了2018-2020年发展规划,并于2018年1月 正式实施。本行将牢记使命,回归本源,深化改革,稳健发展,努力建设成为最 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开展2018-2020年规划宣导,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取得 了良好开局。一是实施区域差异化发展策略。成立了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以及 京津冀、苏浙沪、粤港澳协调领导小组,推进重点区域业务发展。二是持续推动 业务转型。扩大了普惠金融试点分行范围,加快线上化系统建设;启动零售“客 户工厂”项目,着力建立智能化、流程化、标准化的客户经营体系;不断优化“中 信同业+”平台功能,实现签约客户数及交易量稳定增长。三是稳步开展综合化国 际化经营。开发完成了海外核心系统,完成中信百信银行增资和哈萨克斯坦阿尔 金银行股权交割。四是强化创新发展。建立了重大创新专项奖励制度,开展“中 信大脑”、“凌云”、“凤凰”等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五是全面优化风险管理。搭建 了对公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制度体系,实施了存量客户“四分类”和新客户“名单制” 管理。六是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全面实施“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在信息技术、核 心交易员序列试行差异化职级薪酬方案,探索人才破格发展机制,不拘一格用人 才。 10 3.1.3 财务报表分析 3.1.3.1 利润表项目分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 增减额 增幅(%) 营业收入 81,052 76,570 4,482 5.85 —利息净收入 49,808 49,494 314 0.63 —非利息净收入 31,244 27,076 4,168 15.39 营业支出 (48,645) (45,536) (3,109) 6.83 —税金及附加 (872) (828) (44) 5.31 —业务及管理费 (21,612) (20,294) (1,318) 6.49 —资产减值损失 (26,161) (24,414) (1,747) 7.16 营业外收支净额 35 82 (47) (57.32) 利润总额 32,442 31,116 1,326 4.26 所得税 (6,267) (6,952) 685 (9.85) 净利润 26,175 24,164 2,011 8.32 其中:归属本行股东净利润 25,721 24,011 1,710 7.12 3.1.3.2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8,074.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9%,主要 由于本集团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379,294 58.2 3,196,887 56.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 (91,973) (1.6) (90,903) (1.6) 及垫款减值准备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3,287,321 56.6 3,105,984 54.7 金融资产投资总额(1) 1,463,487 25.2 1,448,319 25.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3,249) (0.1) (3,021) (0.1) 投资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投资净额 1,460,238 25.1 1,445,298 25.5 长期股权投资 3,066 0.1 2,341 - 11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21,826 9.0 568,300 10.0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292,377 5.0 296,419 5.2 买入返售款项 63,551 1.1 54,626 1.0 其他(2) 179,064 3.1 204,723 3.6 资产合计 5,807,444 100.0 5,677,691 100.0 注:(1)2017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投资包括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 发放贷款及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3,792.9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5.71%。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为 56.6%,比上年末上升 1.9 个百分 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占全部发放贷款及垫款比例为 98.5%。本 集团发放贷款及垫款按计量属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3,330,136 9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49,158 1.5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379,294 100.0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 53,836.83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25%,主 要由于吸收存款、已发行债务凭证增加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266,100 4.9 237,600 4.5 吸收存款 3,587,994 66.6 3,407,636 64.7 12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266,100 4.9 237,600 4.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751,486 14.0 875,602 16.6 项及拆入资金 卖出回购款项 70,308 1.3 134,500 2.6 已发行债务凭证 555,498 10.3 441,244 8.4 其他(注) 152,297 2.9 168,676 3.2 负债合计 5,383,683 100.0 5,265,258 100.0 注: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负债等。 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 35,879.9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03.58 亿元,增长 5.29%;吸收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66.6%,比上年末上升 1.9 个百 分点。本集团公司存款余额为 29,309.2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567.23 亿元,增长 1.97%;个人存款余额为 6,570.7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236.35 亿元,增长 23.18%。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 1,559,766 43.5 1,651,180 48.5 定期 1,371,155 38.2 1,223,018 35.8 其中:协议存款 81,062 2.3 28,092 0.8 小计 2,930,921 81.7 2,874,198 84.3 个人存款 活期 267,581 7.4 234,961 6.9 定期 389,492 10.9 298,477 8.8 小计 657,073 18.3 533,438 15.7 吸收存款合计 3,587,994 100.0 3,407,636 100.0 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3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年1-6月 项目 其他 其他综 盈余公积及 少数 股东权 股本 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工具 合收益 一般风险准备 股东权益 益合计 2017年12月31日 48,935 34,955 58,977 (11,784) 105,434 163,121 12,795 412,433 会计政策变更 4,544 (939) (9,502) (235) (6,132) 2018年1月1日 48,935 34,955 58,977 (7,240) 104,495 153,619 12,560 406,301 (一)净利润 25,721 454 26,175 (二)其他综合收益 4,293 (89) 4,204 (三)利润分配 (12,772) (147) (12,919) 2018年6月30日 48,935 34,955 58,977 (2,947) 104,495 166,568 12,778 423,761 主要表外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表外项目及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信贷承诺 — 银行承兑汇票 396,122 427,561 — 开出保函 175,414 195,746 — 开出信用证 100,279 88,772 —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50,000 72,360 — 信用卡承担 363,318 310,315 小计 1,085,133 1,094,754 经营性租赁承诺 13,114 13,614 资本承担 5,608 7,385 用作质押资产 453,635 460,646 合计 1,557,490 1,576,399 3.1.4 资本管理 本集团以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 年 6 月颁布 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计算、管理和披露本行与集团资 本充足率。本集团不断强化内部资本积累能力,同时主动优化业务结构、控制资 本消耗,确保了本行和集团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在未进行外部资 本补充的情况下,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 11.34%,比上年末下降 14 0.31 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 9.36%,比上年末上升 0.02 个百分点;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 8.53%,比上年末上升 0.04 个百分点。 3.1.4.1 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2017 年 增幅(%)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78,270 366,567 3.19 342,563 一级资本净额 415,210 403,378 2.93 382,670 资本净额 503,058 502,821 0.05 475,008 加权风险资产 4,435,418 4,317,502 2.73 3,964,44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53% 8.49% 上升 0.04 个百分点 8.64% 一级资本充足率 9.36% 9.34% 上升 0.02 个百分点 9.65% 资本充足率 11.34% 11.65% 下降 0.31 个百分点 11.98% 3.1.4.2 杠杆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2017 年 增幅(%)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杠杆率水平 6.31% 6.18% 上升 0.13 个百分点 5.47% 一级资本净额 415,210 403,378 2.93 382,670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6,580,013 6,527,276 0.81 6,994,025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的规定计 算和披露杠杆率。有关杠杆率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相关网页: http://www.citicbank.com/about/investor/financialaffairs/gglzb/。 3.2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2.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 3 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金融工具准则”),该会计政 策变化已反映在 2018 年中期财务报表中,按相关规定未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数据。 除上述变化外,本集团本中期财务报告采取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2.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3 报告期内因重大会计差错而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李庆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