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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19-05-0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会 议 议 程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周五)9:3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B1层会
              议室
召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日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统计出席会议股东的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 董事会秘书宣示会议须知
   四、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填写表决表
   六、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布会议决议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宣布会议结束
                                               文件目录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议案四:关于中信银行 2019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聘用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中信银行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八:关于《中信银行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九: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 13

  议案十:关于选举郭党怀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的议案 ............................................................................................................... 15



汇报事项:

  汇报事项一:中信银行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7

  汇报事项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2018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 40

  汇报事项三: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18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 45

  汇报事项四:监事会 2018 年度履职自评报告 ................................................. 50




                                                           2
附件:

  附件一:中信银行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 55

  附件二:中信银行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 62




                                             3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要求,《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4
议案二:关于中信银行2018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决算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的本行 2018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
    以上,请审议。




                           5
议案三:关于中信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行
章程,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按照中国会计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18 年度本
行可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 420.57 亿元。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一)按照 2018 年度本行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人民币 42.06 亿元。
   (二)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三)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综合考虑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本行业务发展规划、
股权投资事项、维护本行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
足率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参考同业分红情况,本行拟
分派 2018 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12.55 亿元,
占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6.06%。以 A 股
和 H 股总股本数为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2.30 元人民币(税
前),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
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实际派发的股息金额按照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本年度不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6
入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补充资本,支持
本行发展战略实施,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满足资本充足率监
管要求。2018 年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为 11.39%,预计 2019 年度将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
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信银行实
际情况,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
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上,请审议。




                           7
议案四:关于中信银行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本行制定了《2019
年财务预算方案》,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8 年               2019 年
          项目
                          预算        实际执行       申请预算
   (一)一般性固定资产   4.16          2.03            5.50

   (二)专项固定资产     55.33        27.65           45.98

   其中:1.营业用房       44.94        19.02           32.60

         2.科技投入       10.19         8.56           13.24

         3.公务用车       0.20          0.07            0.14

          合计            59.49        29.68           51.48

    本行 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为人民币 51.48 亿元,
其中一般性固定资产预算人民币 5.5 亿元,专项固定资产预
算人民币 45.98 亿元。
    建议上述 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获批准后,实际使
用中可在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以上,请审议。




                                  8
议案五:关于聘用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及《中信银行外聘审计机构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本行建议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19 年度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9 年度境外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本行财务报告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内部控制
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项目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
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额)合计人民币 1,070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上述议案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中信银行 2019 年度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信银行 2019 年度境
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中信银行财务报告年度审
计、中期审阅、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费用
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
额)合计人民币 1,070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9
议案六:关于《中信银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
        案

各位股东: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本行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作出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起草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关联
交易专项报告》,并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关联
交易专项报告》全文详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本行刊载于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10
议案七:关于《中信银行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要求,《中信银行董事
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全文详见附件一。
    以上,请审议。




                          11
议案八:关于《中信银行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要求,《中信银行监事
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监事
会会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全文详见附件二。
    以上,请审议。




                          12
议案九: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创新型资本补充工具政策要
求,结合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资本需求,为进一步
充实本行其他一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满足本行未来业务
可持续发展需要,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不超过 400 亿元
人民币(含 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
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发行方案为:
       (一)债券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
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
银行资本。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
或等值外币。
       (三)发行市场:境内外市场。
       (四)债券期限:无固定期限。
       (五)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
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确定。
       (七)赎回选择权: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可赎
回。
       (八)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具体发行方案、条款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予以优化调
整。

                             13
    建 议 将 上 述 议 案 提 交 本 行 201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高
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
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
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限 为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本次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
和审批要求,办理兑付、赎回、减记等与无固定期限资
本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以上,请审议。




                               14
议案十:关于选举郭党怀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本行董事
会提名郭党怀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党怀先生已就接受本行董事会提名发表了候选人
书面声明。本行独立董事何操先生、陈丽华女士、钱军
先生、殷立基先生已签署独立意见函,同意上述第五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
     本行董事会的提名人声明,郭党怀先生的董事候选
人声明和简历,以及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函,
详 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 本 行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和 本 行 网 站 ( www.citicbank.com)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本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津贴政策,郭党怀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期间,不
从本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但将根据其职位按照相关规
定取得相应的报酬。
     本议案通过后,郭党怀先生将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担任本行董事的任职资 格后就任。
     以 上 已 经 2019年 4月 25日 召 开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15
过,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行 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受本行董事会委托提交临时提案,请审议。




                       16
汇报事项一:中信银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何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
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8 年作为中信银
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6 月加入中信
银行董事会。本人曾任中国金茂集团(原方兴地产(中
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 金茂投资与金茂(中国)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于 1979 年加入中国中化集团
公司,曾担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和
投资企业的多个高级职位,2002 年获委任为中国中化集
团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起享受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
裁待遇。本人于 2002 年至 2015 年 9 月,先后出任中国
金茂(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金茂
(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于 2009 年 1 月
至 2015 年 7 月担任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CEO。
    本人曾任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酒店业主联盟”

                         17
联席主席、全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曾受聘担任上海市
各地在沪企业联合会执行会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住
房政策和市场调控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城
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委员。
    本人曾任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7
年获评上海市劳动模范。2012 年获评上海浦东开发开放
20 年经济人物。本人于 1979 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校,
获中专学历;于 198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
业,获大专学历;于 1987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
研究生班,并于 2004 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本人为高级经济师。本人不存在影响独
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情况
    述职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
自参加。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
员,参加了委员会 2018 年召开的全部 15 次会议,其中
委托出席 1 次;作为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参加了委员会 2018 年召开的全部 3 次会议,其中委托出
席 1 次。全年未缺席应参加的董事会有关会议。
    述职年度内,中信银行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及类别
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其中 1 次会议。对于经董事会审议
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议。
    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并提
                        18
交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长批准后报备董事会。所有董事
会表决情况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二)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
管理层报告、认真审阅管理层报送的《参阅件》等工作
资料,加强对银行经营管理整体情况的了解。本人年内
到中信银行总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以及中信银
行南京、杭州、重庆和西安分行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
了上述总分支机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分支机构战略执
行、经营发展、风险管理、合规内控、消费者权益保护
等情况,征求了分支机构对总行业务管理和发展情况的
工作意见与建议。同时,本人与分支机构干部员工进行
了座谈,听取其对薪酬分配与管理、员工职业规划和业
务培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工作结束后,撰写了
相应的调研报告。
    (三)政策法规学习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主动了解、熟悉银行业和上市公
司有关最新政策法规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合法合规履
职开展工作。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委
员,本人重点关注 2018 年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对中信银行会计政策、定期报告披露、经
营管理的影响,与银行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
并审阅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协调工
作计划。
                       19
    (四)履职合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上市地上
市规则要求,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及有关内部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中信银行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中信银行为配合、支持董事履职,设置了专门的服
务机构,并投入了必要的专业人员。作为中信银行独立
董事,本人与中信银行高级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沟通,中
信银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也积极配合董事履职工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除正常履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职责外,未有其他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未
                         20
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发展规
划制定和实施;经营情况及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房地
产行业发展趋势及风险防控;风险偏好、风险政策和风
险管理制度;不良资产处置和问责;信息科技投入;消
费者权益保护及客户服务品质;不同地区和差异化授信
政策;反洗钱工作;关联交易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子公司建设及经营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客户获取和
维护;创新工作;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
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合规经营;银保监会监
督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等情况。
    以上事项,特别是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
成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事项等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均符合章程和相关议事规
则规定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在中信银行年报中
予以公开披露。2018 年在规范运作方面未发现需要特别
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述职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需要发表独立
意见的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认真审议,
                       21
从自身职责出发审查事项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应有的独立监督作用。本人在履职中发表的独立
意见已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临时公
告中予以公开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对照监管规定和行内规章制度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人能够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
勤勉尽责工作。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发挥自
身专长,加强调研,加强沟通,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好独
立董事的履职工作,与其他同仁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科
学高效发挥,努力为中信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和经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维护股东和银行利益,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7 年修订)、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上交所、联
交所信息披露网站、中信银行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本述职
报告。)


述职人:陈丽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22
年修订)、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
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8 年作为中信银
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6 月加入中信
银行董事会。本人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
与信息系统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流通
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联泰供应链研究与
发展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
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二十一世纪创业投资研究
中心副主任;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
行业专委会副主任;中国国家旅游局专家委员会委员;
科技部国家高新区专家等。此前,本人自 1999 年到 2001
年任北京君士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银行设
备开发、生产及销售等)总经理; 2005 年至 2006 年担
任新加坡上市公司威虎集团独立董事。本人于 1983 年在
吉林工业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88 年在吉林工业大
学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998 年在香港城市大学获得管理
科学专业博士学位,1999 年至 2000 年在中国科学院数
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本人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3
   (一)会议情况
    述职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本人全部参
加,其中委托出席 1 次。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召集主持了委员会 2018 年召开的
全部 1 次会议;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
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其中委托出席 1
次;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参
加了委员会 2018 年召开的全部 3 次会议。全年未缺席应
参加的董事会有关会议。述职年度内, 本人因公务未参
加股东大会,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进行了认真审议。
    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长批准后报备董事会。所有董事
会表决情况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二)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 期听取
管理层报告、认真审阅管理层报送的《参阅件》等工作
资料,加强对银行经营管理整体情况了解。本人年内到
中信银行总行、中信百信银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以及中信银行南京、杭州、重庆和西安分行进行了实地
调研,听取了上述总分支机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分支
机构战略执行、经营发展、风险管理、合规内控、消费
者权益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征求了分支机构对
总行业务管理和发展情况的工作意见与建议。同时,本
                        24
人与分支机构部分干部员工进行了座谈,听取其对薪酬
分配与管理、员工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意见和
建议。调研工作结束后,撰写了相应的调研报告。
   (三)政策法规学习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主动了解、熟悉银行业和上市公
司有关最新政策法规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合法合规履
职开展工作。
   (四)履职合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上市地上
市规则要求,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内部规
章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
用,维护中信银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中信银行为配合、支持董事履职,设置了专门的服
务机构,并投入了必要的专业人员。作为中信银行独立
董事,本人与中信银行高级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沟通,中
信银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也积极配合董事履职工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5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未有其他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未有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发展规
划制定和实施;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信用卡 业务发展;
金融科技投入与进展;普惠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数据治
理;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消费者权益 保护及
客户服务品质;客户获取及维护;经营情况及业绩预告
和业绩快报;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募集资金使用;现
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偏
好、风险政策和风险管理制度;不良资产处置;内部审
计监督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银保监会监督意见反
馈和整改工作;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公司及股东
承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提名、考核、薪酬、监
督及执行力;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以上事项,特别是关联交易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
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
项等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中信银行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规定,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在中信
银行年报中均予以公开披露。2018 年,在规范运作方面
                        26
未发现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述职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需要发表独立
意见的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认真审议,
从自身职责出发审查事项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应有的独立监督作用。本人在履职中发表的独立
意见已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临时公
告中予以公开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对照监管规定和行内规章制度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人能够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
勤勉尽责工作。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发挥自
身专长,加强调研,加强沟通,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好独
立董事的履职工作,与其他同仁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科
学高效发挥,努力为中信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和经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维护股东和银行利益,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7 年修订)、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上交所、联
交所信息披露网站、中信银行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本述职
报告。)
                         27
述职人:钱军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
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8 年作为中信银
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12 月加入中
信银行董事会。本人自 2017 年 7 月起担任复旦大学泛海
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执行院长。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同时
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EMBA/DBA/EE 项
目联席主任。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国际学
术杂志 Review of Finance(金融学评论)副主编。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
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 EMBA 项目联席主
任。2009 年 5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特聘教授。2000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美国波士顿学院卡罗尔管理学院金融系任教, 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担任金融学助理教授,2006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金融学终身教授,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 Haub(豪布)家族研究员。2011 年 4
                         28
月起担任国际学术杂志 Frontiers of Economics in China
(中国经济学前沿)副主编,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特聘教授,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
金融学访问副教授。2002 年 9 月起担任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机构中心研究员。本人自 1988 年至
1991 年就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本科,1993 年 5 月获美
国爱荷华大学学士学位,2000 年 5 月获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博士学位。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情况
    述职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
自参加。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委员会全部 5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参加了委员会全部 6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全部 15 次会议,其中
委托出席 1 次;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
员,参加了委员会全部 4 次会议,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了委员会全部 3 次会
议。全年未缺席应参加的董事会有关会议。
    述职年度内,中信银行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及类别
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其中 1 次会议。对于经董事会审议
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议。
    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并提
                         29
交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长批准后报备董事会。所有董事
会表决情况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二)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
管理层报告、认真审阅管理层报送的《参阅件》等工作
资料,加强对银行经营管理整体情况的了解。本人年 内
到中信银行总行、中信百信银行以及中信银行西安和兰
州分行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相关总分支机构和子
公司战略执行、经营发展、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控
合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征求了上述分支机构对总
行业务管理和发展情况的工作意见与建议。同时,本人
与分支机构部分干部员工进行了座谈,听取其对薪酬分
配与管理、员工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
议。调研工作结束后,撰写了相应的调研报告。
    (三)政策法规学习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主动了解、熟悉银行业和上市公
司有关最新政策法规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合法合规履
职开展工作。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
席,本人重点关注 2018 年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对中信银行会计政策、定期报告披露、经
营管理的影响,与银行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
并审阅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协调工
作计划。
    (四)履职合规情况
                         30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上市地上
市规则要求,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及有关内部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中信银行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中信银行为配合、支持董事履职,设置了专门的服
务机构,并投入了必要的专业人员。作为中信银行独立
董事,本人与中信银行高级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沟通,中
信银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也积极配合董事履职工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除正常履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职责外,未有其他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
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1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宏观经
济形势、监管政策及其影响;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金
融科技方面投入和进展;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差异化授信
政策;贷款集中度和流动性风险;不良资产处置;投资
者关系管理;信用卡业务发展;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
置项目、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高级管
理人员选聘、提名、考核、薪酬、监督及执行力;业绩
预告及业绩快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及其他
投资者回报;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风
险偏好、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制度;薪酬和绩效考核制
度及其执行等情况。
    以上事项,特别是关联交易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
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
项等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中信银行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规定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在中信银
行年报中均予以公开披露。2018 年,在规范运作方面未
发现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述职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需要发表独立
意见的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认真审议,
从自身职责出发审查事项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充
                       32
分发挥应有的独立监督作用。本人在履职中发表的独立
意见已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临时公
告中予以公开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对照监管规定和行内规章制度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人能够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
勤勉尽责工作。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发挥自
身专长,加强调研,加强沟通,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好独
立董事的履职工作,与其他同仁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科
学高效发挥,努力为中信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和经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维护股东和银行利益,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7 年修订)、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上交所、联
交所信息披露网站、中信银行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本述职
报告。)


述职人:殷立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33
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
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8 年作为中信银
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9 月加入中信
银行董事会。本人于 2017 年 9 月退休,2000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在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合伙人,并组建了毕马威(中国)质量控制
及风险管理部;1988 年 4 月至 2000 年 8 月,先后担任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职务。
1984 年 9 月至 1988 年 4 月,先后在英国雅特扬特许会
计师事务所、英国毕马威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本人
长期从事会计、审计、风险管理等领域,曾经多次参与
金融、电信、电力和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
的上市及年度审计工作,在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的合并、
收购、重组和上市项目上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本人曾
担任中国银监会咨询专家、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
家、中国证监会会计部顾问(一年全职)、深圳交易所
退市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技术专业小组成
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准则监察委员会委员、香港会
计师公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参与审阅中国财政部颁
布的审计及会计准则初稿以及审计准则的英文翻译工
作。本人曾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34
客座教授。本人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获(会计)文
学士学位,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以及
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参加了任职以来董事会全部 3 次
会议;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
席,召集并主持了委员会全部 3 次会议;作为第五届董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任职
以来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全年未缺席应参加的董事会
有关会议。述职年度内,自本人任职以来,中信银行未
召开股东大会。
    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长批准后报备董事会。所有董事
会表决情况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二)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
管理层报告、认真审阅管理层报送的《参阅件》等工作
资料,加强对银行经营管理整体情况了解。本人到中信
银行重庆和西安分行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上述分支
机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分支机构战略执行、经营发展、
风险管理、合规内控、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征求
                        35
了分支机构对总行业务管理和发展情况的工作意见与建
议。同时,本人与分支机构部分干部员工进行了座谈,
听取其对薪酬分配与管理、员工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等
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工作结束后,撰写了相应的调
研报告。
    (三)政策法规学习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主动了解、熟悉银行业和上市公
司有关最新政策法规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合法合规履
职开展工作。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
席,本人重点关注 2018 年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对中信银行会计政策、定期报告披露、经
营管理的影响,与外部审计师、银行相关部门进行了充
分沟通交流,并审阅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
审计协调工作计划。
    (四)履职合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上市地上
市规则要求,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
                         36
规程》及有关内部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中信银行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中信银行为配合、支持董事履职,设置了专门的服
务机构,并投入了必要的专业人员。作为中信银行独立
董事,本人与中信银行高级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沟通,中
信银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也积极配合董事履职工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除正常履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主席职责外,未有其他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未
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包括:战略规
划制定和实施;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关联交
易管理;境内外监管政策、反洗钱及合规风险;增加存
款;客户获取及维护;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资产负债管
理;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募集资金使用;会计政策变
更及影响;风险偏好、风险政策和风险管理制度;不良
资产处置和相关责任人问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信息
技术系统建设;数据治理;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提名、
                       37
考核、薪酬、监督及执行力;薪酬和绩效考核 制度及执
行;普惠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管
理情况及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等情况。
    以上事项,特别是关联交易合法性和公允性、信息
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项,可
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等的决策、执行及
披露,均符合中信银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规定合
法合规。2018 年,在规范运作方面未发现需要特别提示
股东的风险事项。
    述职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需要发表独立
意见的重大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认真审议,从自身职责出发审查事项
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应有的独立监督作
用。本人在履职中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在相关董事会决议
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临时公告中予以公开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对照监管规定和行内规章制度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人能够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
勤勉尽责工作。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发挥自
身专长,加强调研,加强沟通,做好独立董事的履职工
作,与其他同仁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科学高效发挥,努
力为中信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经营发
展做出应有贡献,维护股东和银行利益,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8
    (本人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7 年修订)、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上交所、联
交所信息披露网站、中信银行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本述职
报告。)




                        39
汇报事项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

             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法规、本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相关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总行党委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及
其成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注重通过多渠道、多方
式收集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并加强沟通,拓展信
息渠道,以客观、科学、合理为原则,开展履职评价。
一是首次开展董事履职访谈。重点了解董事履职过程中
的关注事项,以及对银行经营管理及监事会工作的建议,
就全行经营发展重要问题交换意见,加强与董事沟通交
流的同时,强化履职监督影响。二是进一步完善董事履
职档案。拓展细化履职档案内容并动态更新,包括个人
简介及任职信息变化,参加会议、调研、培训情况,以
及发言记录等,作为履职评价基础参考。三是有序开展
履职评价打分工作。细化完善履职评价表,按照被评价
人不同属性及职责,差异化设置评价内容,对董事忠实
履职、合规履职、勤勉履职、履职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监事会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日常出席股东大会、列
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审阅经营管理报告等情
况,考虑全行经营管理成果及董事自评互评结果,做出
                        40
综合评定。
       二、对董事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18 年是我行新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实施 开局之年,
董事会遵循总行党委要求,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形势,认
真落实国家政策,坚持改革创新,践行最佳综合金融服
务企业愿景,努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 值,促进全行实
现稳健发展。
       一是董事会强化战略引领,深入推进经营转型。本
行董事会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重大决策,围绕全行中心工作, 持续推动全行发
展规划编制工作。一年来,董事会注重发挥战略引领作
用,多次研究和讨论经营发展相关重大议题,支持管理
层在全行范围加强战略规划贯彻落实,促进内涵式经营
与集约化管理转型,加强对资本规划和运用的统筹安排,
为本行顺利实现 2018 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发挥了重要作
用。
       二是董事会注重风险防控,持续加强“平安中信”
建设。董事会始终将风险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
风险领域关注力度,主动提升行业性、区域性风险预警
管理能力;指导管理层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与
问题资产问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督导
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 指导管理层从制
度建设、强化问责、监督检查等多方面综合施策 ,提升
内控合规管理有效性;积极推动审计转型,进一步完善
                           41
审计工作领导机制,拓宽审计深度与广度,推动审计成
果转化。
    三是董事会重视内在管理价值,推动提升重点领域
管理能力。资本管理方面,能够根据监管要求有效实施
内部资本评估,根据发展需要持续强化资本内生能力 ,优
化资本结构,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流动性风险管理方
面,能够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时修订行内制度并优化风
险管理流程,持续强化风险监测指标管理;压力测试方
面,能够持续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开展压力测试工作,
识别和计量在极端不利情况下的可能损失;并表管理方
面,依据有关法规和章程,通过派出董事按程序开展并
表子公司管理,听取并表管理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工作
要求与建议。
    四是董事会紧跟监管政策导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董事会高度重视监管政策与市场形势的变化,持续强化
分析预判,加强政策学习与落实。董事会会同监事会指
导管理层落实监管最新要求,在反洗钱、数据治理、案
防及员工行为管理、屡查屡犯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及房地
产专项检查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全行各项经营
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是董事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促进公司治理不断
完善。按照中央党建工作要求,抓实做好党的领导与公
司治理融合工作,在董事会推动下,我行成为首家 “党
建入章”获监管核准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持续健全治理
                       42
主体信息沟通机制,按照公司治理规则召开董事会会议、
召集股东大会,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管理,加
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本行与股东和资本市场的相互
了解;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职,配合监事会履行 监督
职责,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重视监事会监督意见的落
实,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完善,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合法权益。
         三、对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任董事开展了履
职评价,共计 10 名,分别为执行董事、董事长李庆萍女
士,执行董事孙德顺先生、方合英先生,非执行董事曹
国强先生、黄芳女士、万里明先生,独立董事何操先生、
                                                           1
陈丽华女士、钱军先生、殷立基先生。
         执行董事恪尽职守,具有丰富的银行经营管理经验,
有效履行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与高级管理层 共同扎实
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年度经营计划顺利完成。非执
行董事勤勉尽责,能够关注各项战略推进情况,促进落
地执行,与管理层有效沟通,在本行与股东之间起到了
重要的桥梁作用。独立董事重视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
权益,关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有关重要事项,能够
深入开展调研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客观独立地履行
相应职责。

1
    注:我行原非执行董事常振明先生于 2018 年 1 月离任;原非执行董事朱皋鸣先生,独立
        董事吴小庆女士、王联章先生均于 2018 年 9 月离任;上述离任董事不纳入本次履职
        评价范畴。
                                         43
    监事会认为,各位董事能够认真履职,提前审阅上
会议案和汇报材料,按时出席会议,发表了高水平的意
见和建议,审慎客观决策;定期审阅各类报告,积极开
展调查研究,参与专题研讨,不断提升履职和议事决策
能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积极维护本行、
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未发现
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
利益、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
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
勤勉义务的情形,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对全体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通报股东大会。




                        44
汇报事项三: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

             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法规、本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相关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总行党委要求,监事会对高级管理
层及其成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报
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注重通过多渠道、多方
式收集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并加强沟通,拓
展信息渠道,以客观、科学、合理为原则,开展履职评
价。一是通过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全行主要
经营管理情况,审议或听取涉及全行财务情况、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方面的议案及汇报,了解高
级管理层日常经营管理举措及成效。二是通过列席董事
会、参加行长办公会等会议,监督了解高级管理层对全
行战略规划实施、重大事项的执行落实过程。三是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有效了解被评价人全年工
作开展情况,作为履职评价基础参考。四是有序开展履
职评价打分工作,丰富评价信息,细化完善履职评价表,
对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职、合规履职、勤勉履职、履职
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监事会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
调研了解情况、定期审阅经营管理报告、日常与高级管
                        45
理人员沟通交流情况等,考虑全行经营管理成果,做出
综合评定。
   二、对高级管理层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18 年,高级管理层围绕建设“有担当、有温度、
有特色、有尊严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的总体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回本源、强合规、促
转型”工作要求,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积极践行国家战略和总行党委、董事会的决策
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
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积极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决议及要求。紧跟国家战略,积极服务实体,在股
份制银行中率先启动普惠金融体制改革,搭建普惠金融
业务体系,以更加有力高效方式加大对小微、三农等领
域支持力度;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加大绿色经济支
持,深入推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同时,服务实体经济
质效不断提高;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一系列扶贫慈善工
作,“百千万”工程成效显著,获得社会赞誉。
    二是促进全行经营转型纵深推进。紧紧围绕全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推进经营转型、结构调整、质
量提升和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 2018 年经营计划和工
作任务。高级管理层聚焦规划实施,制定规划任务表和
路线图,坚持轻资本、轻资产、轻成本的发展方式,在
实现资产规模合理增长的同时,各项业务结构进一步优
                        46
化,公司板块转型全面铺开,零售转型效能持续提升,
金融市场竞争力不断释放。同时,重视激发创新活力,
制定中长期创新规划,建立重大创新专项奖励机制,推
动了一大批创新项目攻坚落地。
    三是高度重视合规经营管理。高级管理层在案件防
控、员工行为管理、反洗钱工作、数据治理等方面切实
履行职责,努力夯实合规管理基础,从严治行,为“平
安中信”建设持续贡献力量。深入落实各项监管专项治
理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合规管控,认真 开展深化乱象治
理、屡查履犯问题专项治理及房地产专项检查;加强洗
钱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完成反洗钱国际组织现
场评估,获外国专家高度认可;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工
作,完善治理架构,深挖数据管理价值。
    四是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高级管理层重视顶层
体系建设,通过制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制度,实施存量
客户“四分类”和新客户“名单制”管理等措施,有效
提升客户管理能力,持续优化客户结构,践行差异化发
展战略;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持续
完善风险问责管理体系,重视流动性缺口管控,注重提
升各类风险管理能力;加大问题资产处置力度,以增收
创利、稳定资产质量为中心,狠抓重大风险化解。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开展了履职评价,共计 10 名,分别为行长孙德顺先生,
                         47
副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合英先生,副行长郭党怀先生,副
行长杨毓先生,纪委书记莫越先生,副行长胡罡先生,
风险总监姚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芦苇先生,业务总监陆
金根先生,业务总监吕天贵先生。                       2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立足本行实际,围
绕全行战略规划,推动高质量经营转型,支持完善公司
治理相关工作,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
未发现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
不正当利益,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未发现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义务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本行章
程和监管要求,注重与董事会、监事会的沟通和交流,
定期通过参加会议和报送参阅件等形式主动向董事会、
监事会汇报工作,能够积极配合董事会、监事会的调研
工作,有效执行董事会决策,接受监事会监督,促进公
司治理各主体间的合作协同。
         (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本行高级管
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做好全行和分管业务
领域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推动等工作,稳中求进、攻

2
    注:我行原副行长张强先生已于 2018 年 1 月离任,不纳入本次履职评价范畴。2019 年 2
        月,孙德顺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行长,经董事会审议,聘任方合英先生为本
        行行长,在其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前,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48
坚克难,进一步优化全行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夯实内控
合规基础,加强各类风险管理,加快推进业务发展转型,
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各项经营指标稳步提升,较好
完成 2018 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综上,监事会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履职情
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通报股东大会。




                         49
汇报事项四:监事会2018年度履职自评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法规、本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相关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总行党委要求,监事会对 2018 年度
履职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加强与各方沟通,拓展
信息渠道,以客观、科学、合理为原则,不断改进、丰
富履职评价方式与手段,综合各方情况,完成履职评价。
一是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对监事会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进一
步完善监事履职档案。拓展细化履职档案内容并动态更
新,包括个人简介及任职信息变化,参加会议、调研、
培训情况,以及发言记录等,作为履职评价基础参考。
三是有序开展履职评价打分工作。细化完善履职评价表,
按照被评价人不同属性及职责,差异化设置评价内容,
对监事忠实履职、合规履职、勤勉履职、履职能力等方
面做出评价。监事会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日常履职
情况、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自评互评结果等,做
出综合评定。
    二、监事会 2018 年度履职自我评价
    2018 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本行监
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围
                         50
绕全行中心工作和总行党委决策部署,立足法定地位、
法定职责、法定义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履
职尽责、战略执行、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方面的监督工作,不断拓展履职空间和履职手段,有效
提升履职效能,为全行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 通过
监事会会议及专委会会议扎实开展监督 工作,针对全行
重大及重要经营管理事项提出务实监督意见;通过列席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调阅有关资
料等方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常态化监督;认
真开展履职访谈,完善履职档案,形成履职评价报告,
有效督促公司治理各方切实履行职责; 聚焦热点重点,
注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合理设置调研主题,形成调研
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积极为全行经营管理建
言献策。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不断提升履职效能。监事
会能够聚焦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问题,持续深入
地开展监督工作。战略监督方面,加强对战略执行监督
力度,赴分行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关注发展规划落实情
况,督促分支机构强化战略定力,加强贯彻落实;财务
监督方面,关注重大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及其执
行情况,认真审阅各类财务报告,对定期财务报告出具
审核意见;内控监督方面,以推进内控层面整改工作为
重点,对内控情况提出监督评价意见,推动“三道防线”
                       51
联防联控;风险监督方面,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
风险底线”的总体要求下,持续关注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建设情况,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提示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三是紧跟监管政策导向,积极落实监督职责。监事
会高度重视监管最新政策与外部形势变化,监督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有效落实监管要求。梳理和细化法定监督
事项,形成监督清单,确保监督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
2018 年,监事会进一步加强在反洗钱、数据治理、流动
性风险、案防及员工行为管理、银保监会通报问题整改
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听取专项汇报,提出监督意见,有
效履行监督职责。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监事
会统筹兼顾,加强协调,顺利完成监事变更及换届选举,
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平稳推进;以“围绕中心工作、依法
合规履职、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改革创新、提升监督实
效”为原则,结合新形势加强统筹设计,创新优化工作
体系,多方面研提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监事会专业化、
规范化运作水平;结合履职需要和工作重点,及时学习
了解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监管最新要求及同业优秀经验
等,组织监事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履职培训,提升履职能
力。
   三、监事会对监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任监事开展了履
职评价,共计 8 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52
刘成先生,股东代表监事邓长清先生,外部监事王秀红
女士、贾祥森先生、郑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程普升先
                                                 3
生、陈潘武先生、曾玉芳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能够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
做好本行与股东的沟通联络工作,能够认真监督董事会
的决策过程和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情况。职工代表监事能
够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积极
参与各类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关注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
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同董事、高管人员进行
沟通交流。外部监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
行整体利益大局出发,客观、公正发表独立监督意见,
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规定,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职责。
         监事会认为,本行全体监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能够依据法定职责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能够
积极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依规列席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独立监督意见,监督重要事
项决策过程;能够积极开展调研,针对 调研中发现的普
遍性、倾向性问题,集中深入讨论,积极建言献策;能
够加强同业沟通交流,注重监管政策的学习和同业经验
的借鉴;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将自身专业知



3
    注:我行原监事会主席曹国强先生于 2018 年 3 月离任,原股东代表监事舒扬先生于 2018
        年 2 月离任,不纳入本次履职评价范畴。
                                          53
识、经验与监事会工作融合,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服务本行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对全体监事 2018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
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通报股东大会。




                         54
附件一:中信银行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是我国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也
是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开局之年。董
事会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忠实勤勉审慎履职,认真
落实国家政策,坚持价值导向,回归经营本源,坚持改
革创新,完善治理机制,纵深推进经营转型,践行最佳
综合金融服务企业愿景,努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
全年本行经营效益平稳提升,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
产质量总体可控,实现了持续稳健发展。
   一、坚持强化战略引领,深入推进经营转型

    2018 年,董事会在全面总结 2015—2017 年战略实
施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时代经济金融发展趋势,
积极把握国家重要政策战略,以战略一致性、传承性、
适应性和前瞻性为原则,带领全行上下反复研讨,科学
编制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明确建设最佳综合金
融服务企业愿景,提出 2018—2020 年发展指导思想、基
本原则和重点措施。董事会高度重视新三年发展规划实
施开好局、起好步,多措并举强化规划执行,优化战略
管理,明确路线图,加强总体规划、业务规划和支持保
障措施之间的内在关联,加强基层调研,强化评估督导,
确保全行上下从认识上认同规划、从机制上保障规划,
妥善把握规划执行和经营管理、短期见效和久久为功、


                         55
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实
现规划开局实施纲举目张的良好开端。
    董事会在推进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引导纵深推进经
营转型,指导管理层完善以经济利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
和资源配置体系,提升轻型发展价值,增强可持续发展
动力。2018 年,本行公司业务开启全面转型新篇章,客
户服务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零售业务转型效能持续释
放,金融市场业务贡献大幅提升,“一体两翼”向“三
驾齐驱”转型发展成效更加明显。董事会积极把握 监管
政策导向,顺应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公司化改制大势,指
导管理层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发起设立全资子公
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升本行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董事会高度重视加强资本管理,指导制定 2018—2020 年
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积极运用各类资本工具,提升资本
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障业务发展和规划实施需要。
2018 年,本行完成 500 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发行,
公开发行 4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项目获监
管机构批准,境内非公开发行 400 亿元优先股工作正式
启动。
   二、坚定践行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董事会深刻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涵,指导管理
层优化信贷资源投放,持续压降“两高一剩”行业融资,
推动信贷资源向符合战略导向的区域和领域倾斜,支持
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绿色业务领域,积极支
                        56
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本行收购哈萨克斯坦阿尔金银行
股权完成交割,支持阿尔金银行走特色化发展道路, 积
极推进“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董事会坚定实施区域差
异化发展,紧跟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基础设施建设、
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国企混改等重点领域,积极布局
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 本行战略支点区
域贡献明显提升。指导管理层强化协同联动,系统性、
体系化推出面向“八类客户圈”的 21 种协同营销模式
和 31 个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协同发展潜力。
    董事会重视加强支持民营经济,支持管理层与民营
企业家座谈,准确把握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有针对
性推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十四项举措,高质量助力民营
企业健康发展。加快中信银行特色普惠金融产品、系统
和风控体系建设,打造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商业模式,推
动普惠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董事会高度重视加大对金
融科技领域投入,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等领
域布局,2018 年本行和百度公司对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完成增资,支持其积极打造互联网银行创新发展
的“百信模式”,中信百信银行开业首年资产规模突破
350 亿元,一般性存款突破 100 亿元,用户突破 1000 万。
积极探索支持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等精准扶贫新模
式,组织开展定向帮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2018 年
本行被人民日报授予“社会责任年度企业奖”。
    三、深化“平安中信”建设,全面加强风险防控
                         57
    2018 年,董事会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指导管理层制
定行动方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审慎经营理念,加
强全面风险防控,推动全面建设“平安中信”。围绕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实施,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
制改革,督促管理层打造全面覆盖、全程管理、严谨审
慎、智能先进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一道防线”
作用,更加突出授信政策差异化管理,深化授信审批授
权差异化管理,实现分层分类授权体系。完善法人客户
统一授信制度体系,构建对公客户授信管理模式,强化
客户部门在授信业务中的主体作用。指导管理层组织开
展股票质押、综合融资授信业务风险排查,加强集中度
风险监测防范,强化业务组合管理与风险敞口控制,审
慎开展各类跨市场业务,规范理财资金运作,防控新型
金融风险。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实施稳健的流动性管
理策略,指导管理层完成流动性监管新规内化,定期开
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加强对监管政策和市场
的分析预判,提升行业性、区域性风险预警管理能力 ,
关注房地产贷款与中长期贷款集中度问题,警惕系统性
风险。加强问题资产经营,完善问责管理体系,提高不
良贷款处置效能。
    董事会持续推动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定期审议内控
合规报告,指导管理层从制度建设、落实整改、强化问
责、监督检查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体
系和队伍建设,加强授权管理,强化关键、薄弱环节管
                       58
理,加强境外机构内控合规建设,持续加强员工合规理
念文化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价值认同。 董事会会
同监事会指导管理层落实监管要求,认真开展员工行为
管理、深化乱象治理、屡查屡犯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及房
地产专项检查,获监管机构肯定。督导管理层进一步加
强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外规内化、完善治理架构等工作,
深挖数据管理价值。指导管理层全面加强反洗钱工作,
进一步加强反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完成反
洗钱国际组织现场评估,获外国专家和我国监管机构高
度认可。完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通过修订审计章程明
确内部审计部门在总行党委、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
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独立性。加强与审计机构沟
通,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转型,拓宽审计深度和广度,
增强区域监督评价力度,充分利用审计工作成 果,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支持,更好地促进本行经营管理工作。
   四、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升运作实效

    董事会深刻把握强监管环境的客观要求和 本行追求
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统筹完善公司治理运作,强化
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实效。落实党建工作要
求,党建入章程获监管机构核准,优化工作机制流程,
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形成各治理主体各
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转、增强合力的良好局面,
持续促进本行决策管理水平提升。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完成董事会任满换届,结合本行发展完善董事会构成,
                        59
健全董事会集体学习机制,支持独立董事发表专业意见,
加强董事调研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提升董事履职能
力,加快构建战略型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通过听
取汇报、预审议案、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本行战略发展、
重大投融资、风险管理、审计监督、关联交易管理、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决策支
持和执行监督作用。2018 年,董事会合规勤勉履职,共
召集股东大会 5 次、董事会会议 12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 36 次,合计审议议案 207 项,听取汇报 81 项,
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董事会重视监事会重要监督作
用,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
所有会议,跟进落实监事会监督意见和建议,促进监督
成果应用,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注意加强对
附属机构公司治理指导,提升本银行集团公司治理的全
面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重视加强投资者保护。落实股权管理监管新
规,履行股权管理首要责任,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进一步
明确股东权利义务,增加董监事选举积极推行累积投票
制等内容,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结合股权管理监
管新规,扩大本行主要股东系关联方管理范围,严格关
联方授信业务限额管理,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推动关联交易系统优化升级,完成与主要股东关联方
2018—2020 年关联交易上限申请,既积极发挥协同优势,
又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积极发挥信息披露沟通主渠道
                         60
作用,完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发布,进一步提升信息
披露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资本市
场研究,完善与资本市场沟通渠道,围绕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打造本行差异化市场形象。通过官方微信
和投资者见面会等平台,加强投资者保护宣传,履行上
市公司社会责任。2018 年,本行获香港中企协会、香港
中资证券业协会和新浪网联合评选的“金狮奖—最佳投
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奖。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70 周年华诞,也是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实施承上启下关键之年。面对繁
重的经营发展稳定工作任务,董事会将在监管机构、广
大股东和监事会的支持和监督下,恪尽职守,认真贯彻
国家政策,积极推动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全面实
施,全面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努力为股东和社
会创造价值。




                        61
附件二:中信银行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本行监
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围
绕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和全行中心工作,立足法定地
位、法定职责、法定义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
展履职尽责、战略执行、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为全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实
施实现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
促进银行稳健经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股东权益
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抓会议与调研两个支点,有效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通过监事会会议及专委会会议切实履行监督职
责。2018 年,监事会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履职需要,共
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11 次,监督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 2 次,共审议议案 49 项,听取汇报 22 项。
通过会议,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履职评
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汇报
内容涉及经营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 并表管
理等。本年度,监事会还结合监管新规和行内实际,安
排听取了有关数据治理、薪酬管理、反洗钱、案防与员
工行为管控等专项汇报,在依法合规履职的基础上,进
一步拓展了监督领域。监事会进一步加强了会后决议和
                         62
监督意见的跟踪与落实,形成主要意见和建议,报送董
事会、管理层参阅,促进监督成果运用,增强监事会会
议实效。同时,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及
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步审阅议案、听取汇报,
确保对全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
    二是通过专题调研有效促进监督职能发挥。将调查
研究同全行中心工作和监督履职需要紧密结合,将调查
研究同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紧密结合,更好地促进职能
发挥。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涉及全行战略实施、
内控合规等具有全局意义的专项调研。2018 年,赴天津、
合肥、武汉分行开展新三年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专项
调研,赴上海分行开展经营情况调研,赴长沙、南昌分
行开展内控合规管理专项调研,进一步提升调研深度与
广度,为分支机构发展建言献策,并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同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
大问题,集中深入讨论,形成意见与建议,通过调研报
告等方式有效向董事会、管理层传递, 促进调研成果转
化,调研报告得到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另一
方面,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实效”这一主
题,监事会先后赴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与同业监事会
就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工作创新等内容深入交流探讨,
汲取同业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一系列富有针
对性的改进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
理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63
    二、紧扣发展大局,不断提高重点领域监督效能
    一是加强战略监督,促进规划贯彻落实。2018 年,
是我行全面贯彻新三年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
深化转型、筑牢发展之基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对
新三年发展规划落实监督,新一届监事会将“战略规划
落实”作为首次基层调研主题,通过座谈交流、支行考
察、班子谈心等多种方式增进对分行贯彻落实规划情况
的了解,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调研报
告中还形成监事会对如何推动发展规划落实 的思考与建
议,供总行党委与管理层参考。
    二是加强财务监督,促进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监事
会把财务活动的合规管理及财务数据的 准确运用作为监
督重点,将财务监督工作贯穿全年。在监事会定期会议
中认真审议相关议题,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
报告、优先股股息分配等议案出具审核意见,确保编制
过程、审议程序和内容要点合法合规;专门听取关于进
一步加强全行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提出全行数据治理
工作要以银保监会要求为指引,做好外规内化工作, 要
通过完善数据治理架构、加强数据管理,深挖数据管理
价值;同时,注重加强与外部审计沟通,先后听取年度
审计和半年度审阅情况汇报,结合监事会日常关注事项
提出要求,促进外审工作质量提升。
    三是加强内控监督,助力“平安中信”建设。在“守
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总体要求下,监事会
                        64
高度重视“平安中信”建设工作,2018 年进一步强化了
内控合规监督。定期听取内控合规工作情况汇报,评审
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重视监管机构意见,
安排监管通报整改和意见落实计划专题汇报,关注 新常
态下体制机制问题;关注反洗钱、案防与员工行为管理
工作情况,推动“三道防线”联防联控,督促业务合规
优化;开展内控合规专题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向
党委、管理层提出针对性建议。
    四是加强风险监督,夯实风险管理基础。结合总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以及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
监事会聚焦重要风险领域、重点经营管理环节,坚持 全
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提升风险监督效能。按季度
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加强对全行风险情况的认识,
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提出要将风
险管理作为持续性工作抓实抓好,细化工作方案,加强
对监管政策和市场的分析预判,提升行业性、区域性风
险预警管理能力,提请关注房地产贷款与中长期贷款集
中度问题,警惕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加强对风险体系建
设的监督力度,听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报告,审议
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议案,针对风险管理问题提出
监督意见,有效发挥监督职责,为促进全行风险管理体
系建设不断完善贡献力量。
    五是紧贴监管重点,扎实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通
过主动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管理层部
                        65
分重要经营会议,监督议案审议和决策制定的同时,增
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尽责行为的了解;指
导监事会办公室注重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
履职信息的收集,为每位被评价对象建立履职档案并 持
续完善,注重督促相关人员提升履职意识与履职能力 ,
促进勤勉履职;形成了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层及其成员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向年度股
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监督水平
    一 是 妥 善 完 成 监 事 变 更 及 监 事 会 换 届 工 作 。 2018
年,监事会共有 2 名监事根据工作需要辞去监事职务,
同时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统筹兼顾,指导监
事会办公室提前部署,加强协调,顺利完成监事变更及
换届选举,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平稳推进,保证我行监事
会规模及结构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持续优化工作体系。新一届监事会在深入研究
监管政策、多方调查研究、借鉴同业成熟做法、总结实
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合规履职、
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改革创新、提升监督实效”为原则,
研究拟定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监事会工作的意
见》,从找准监督着力点、改进会议监督、创新监督方式、
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发挥监事会办公
室作用等六个方面研提了具体工作举措,以进一步提升
监事会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全面性和实效性,不断
                              66
提升监事会专业化、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是不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结合履职需要和工作
重点,及时学习了解国家有关政策、监管要求以及银行
经营情况、同业经验等,组织监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
办的履职培训,提升监督能力。进一步健全会议决议和
监督意见的跟踪落实机制,指导监事会办公室高效整理
会议纪要及监督意见,有效衔接各部门,分层分类推进
督办落实,同时将监督意见建议分送董事会和管理层,
促进监事会履职成果运用。
     四、加强监事会办事机构建设,积极助推公司治理
合规高效运作
     一是加强精细化主动管理,助力监事会有效履职。
以精细化、流程化为抓手,做好监事会会议统筹协调,
梳理全年上会事项,发布会议日历,加强监事会 意见和
建议的督办,强化会议成果转化。统筹规划,积极做好
监事会调研安排,进一步完善流程,形成调研报告并及
时反馈被调研机构关切事项,加强调研成果转化。
     二是加强协调沟通,为监事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保
驾护航。结合履职重点,加强履职信息支持,通过参阅
件 形 式 , 及 时 传 递 外 部 监 管 动 态 与 行 内 业 务 动 态 ,2018
年报送参阅件共计 53 期;组织监事参加监管机构培训,
提升监事履职意识与能力;注重加强各方沟通协调,保
障监事会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协调运作。
     五、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7
       (一)本行依法经营情况
       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监管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
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
致。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
成本行资产流失以及内幕交易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未发现本行关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 2018 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无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有关决议。
       (七)内部控制情况
                            68
    监事会审议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八)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
告》,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九)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议了《中信银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十)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本行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十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
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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