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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10-18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9-05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
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由李庆萍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郭党怀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董事会同意增补郭党怀先生为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2019年10
月17日起就任。

    五、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1. 给予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李庆萍、曹国强董事因与该项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
决,本表决事项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给予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
授信额度410.07亿元人民币,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409.07亿元人民币,
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
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8亿元人民币,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8
亿元人民币,纳入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和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2
附件 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和保利集团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镜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
资本为764,638.523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
定代表人为王常青。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
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
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482.1亿元人民币,2019年上
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9.0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3.42亿元人民币。

    2.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兴业投资宁
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欣港路8号1幢1号,法定代
表人为刘志勇。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15.61亿元人民币,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3.43亿
元人民币,净利润65万元人民币。
                                   3
    3.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
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30亿元人
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邹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六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波。公司
经营范围为生产热电(仅限于本企业使用),粉煤灰及粉煤灰空心砌砖、彩色高
强铺地砖;铝矿砂(铝矾土)贸易及加工;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氧化铝及氧化铝
销售;铝锭、铝板、铝箔、铝带和铝制品的加工及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1,481.46亿元人民币,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69.78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3.89亿元人民币。

    4.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

    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
资本为1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凯科国际大厦
名义楼室号1801-1808室、1901-1908室和2001-2008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家茵。公
司经营范围为:1、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2、向其所投资企
业、其关联方和被特许人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其
关联方和被特许人从国内外采购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生产、
维修设备等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其关
联方和被特许人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
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其
关联方和被特许人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企业内部
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
为其所投资企业、其关联方和被特许人提供运输、仓储、店面装潢设计、技术服
务等综合服务;(6)为其所投资企业、其关联方和被特许人设计、制作、代理
及发布各类广告;3、从事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
应的技术服务;4、承接境内外的服务外包业务;5、与麦当劳相关的技术进出口;
6、与麦当劳相关的产品、原辅材料、计算机软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及
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4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7、在其所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投产前或其新产品投产
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从其母公司进口与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
试销;8、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9、采购并进、出口境内外供应商生产的麦当劳独有的和专用的食品制成品、半
制成品及带有麦当劳标记或商标的食品包装材料(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10、图书、报纸、期
刊、电子出版物零售;11、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12、提供与麦当劳经营有关
的培训及咨询服务。13、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除稻谷、玉米、小麦)、酒类、
日用百货、玩具、办公用品、服装、箱包、工艺品(文物除外)、饰品、鞋帽、
文具、纺织品的进出口、批发、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14、销售麦
当劳品牌的单用途预付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36.60亿元人民币,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03亿
元人民币,净利润1.61亿元人民币。

    5.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并通过中信国安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资本为721,233.5491万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锦林。公
司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贵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及延伸产
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冶金、工程技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研发及咨询;项目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境内外自营期货业务;国内外贸易;进
出口业务;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物流及铁路
运输、道路运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承包境内外招标工程;地质勘查;爆破作
业(设计施工);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服务);水的生产及供应;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仓储(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硫酸、氧气、氮气、氩气除外);设备
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
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63.14亿元人民币,2019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266.8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39亿元人民币。

    6.中信机电制造公司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148,134.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西省侯马开发区浍滨街纺织东巷85号,法
定代表人为张俊国。公司经营范围为特种车辆、汽车、汽车底盘、挂车、汽车总
成、柴油机、汽油机、电动车、铁路货车、飞机零部件、电机、电器、仪器、电
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专用设备、铸锻件、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工具、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无机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碳素制品、建筑材料的
制造、加工和自销;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工程勘察、设
计、施工(丙级);租赁;与主营项目有关的科研、设计、研制、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依相关部门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总资产45.34亿元人民币,2019年
1-6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69亿元人民币,合并净利润0.42亿元人民币。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中信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股权,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690.84万元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为张佑君。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
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等。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238.66亿元人民币,2019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217.9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6.64亿元人民币。

    8.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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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
本为66.3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
座27层,法定代表人为陈晓佳。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承包境外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工程勘测、设计、咨询、
项目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铝幕墙的设计、制造、
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铝及铝合金制品的加工、销售;成套机电设
备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人防工
程施工图审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饲料;销售食品。(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59.6亿元人民币,2019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36.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91亿元人民币。

    9.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国安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
草金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程晓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
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
务人员。(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
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公路
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
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附
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机械与设备租赁;商品
批发与零售;电子元件制造;软件业;教育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
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电力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古建筑工




                                   7
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1.95亿元人民币,2019年1-6月实
现营业收入18.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3亿元人民币。

    10. 中信网安(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信网安(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工程
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
究总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666号(21),法定代表人为王
胜凯。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项目的投资、勘察、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理;
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设备批发零售;代收水电费(依法须经审批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7.75亿元人民币,由于项目尚
处于建设期,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293.66万元人民币。

    11.宁波保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保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由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保利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1606室,法定代表人为张磊。公司经营范围为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
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60.29亿元人民币,由于项目尚处
于建设期,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862万元人民币。




                                   8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提供合
计410.07亿元人民币授信,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409.07亿元人民币,
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口径下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提供8亿元
人民币授信,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8亿元人民币,纳入保利集团关联
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
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中信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项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
关联方企业、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
董事会会议在分项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
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
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公平合理且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9
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19年10月17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