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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及说明2019-10-18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1.         第一条    为保障中信银行股份        第一条   为保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障中信银行股份有      补充《上市公司治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    (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依     准则》(2018 年修订)
       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      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       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     为本制度法规依据。

       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决策,完善本行公司治理,促进本行稳健经       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本行公司
       完善本行公司治理,促进本行稳健      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治理,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市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   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中信银行股份有     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中信
       指引 》、《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 作指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其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其他有    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规则。
       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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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2.         第二条     监事会是本行的内部      第二条   监事会 是本行的内部监督 机         第二条   监事会是本行的内部监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
       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      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行财务、董事会     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行董事   治理指引》第三十二
       行财务、董事会及其成员和行长等      及其成员和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     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     条、商业银行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      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维护股东    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工作指引》第三条相
                                                                                                                           关表述,予以补充完
       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股东      的合法权益。对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     等进行监督,维护本行、股东、职工、
                                                                                                                           善。
       的合法权益。                        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     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维护本行、股东、
                                           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3.         第四条 本行监事会由5至9名           第四条 本行监事会由5至9名监事组            第四条 本行监事会由5至9名监      对文字内容进行适当
       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成,包括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外部监事和     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   优化。
       事、外部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其中,外部监事、本     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外部监事、本
       事。其中,外部监事、本行职工代      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均不得低于监事会人     行职工代表监事均不得低于监事会人
       表出任的监事均不得低于监事会人      数的三分之一。                             数的三分之一。
       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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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4.         第十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       第十七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长一       第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    由原条文的第十七条
       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      名,副主席副监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的三      副监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   提前至第五条。
       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      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                  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                 同时,根据最新公司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专职人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监事长、副监事长           监事长、副监事长由专职人员担     章程的相关表述,将
                                                                                                                            “监事会主席”更改
       员担任,至少应具有财务、审计、      由专职人员担任,至少应具有财务、审计、      任,至少应具有财务、审计、金融、法
                                                                                                                            为“监事长”。
       金融、法律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金融、法律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律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和工作经验。                        验。

5.         第五条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第五六条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外部       第六条   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
       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罢免      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代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   会工作指引》第七条
       和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      表出任的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      代表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     相关表述,予以补充

       行职工民主选举、罢免和更换。        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完善。
                                                                                                                            同时将此条部分内
          监事会成员不得由本行董事、          监事会成员不得由本行董事、行长和其           监事会成员不得由本行董事、行长
                                                                                                                            容,挪至“监事会职
       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权”章节的第十五条。
          职工监事享有参与制定涉及员          职工监事享有参与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
       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并      益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并应当积极参与制度
       应当积极参与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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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检查。

6.          第八条    本行监事会日常办事             第八九条   本行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       第九条   本行监事会日常办事机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予
       机构应会同本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            会同本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支持小组形成监    构应会同本行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以补充完善。
       支持小组,为监督委员会、提名委            督合力,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    为监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
       员会等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            会等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供履职支持    供履职支持和保障。
       供履职支持和保障。                        和保障。

7.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九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监事会        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本行章程规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
          (一)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使本行章程规定的职权,过程中重点关注    定的职权,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治理指引》第三十二
                                                 以下事项:
       执 行 职 务 行 为 和 尽 职情况 进 行 监                                                 (一)对董事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条、第三十四条予以
                                                    (一)对董事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
       督;                                                                                                                   修改完善,同时对部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行为和尽职履
                                                                                                                              分内容进行优化整
          (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况进行监督,并进行综合评价;
                                                 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综合评价;                                         合。
       行质询;                                                                                (二)监事会根据需要,可以向董
                                                    (二)监事会根据需要,可以向董事会
          (三)要求董事、董事长、行长及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
                                                 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以书面或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                                                      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
                                                 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
       利益的行为;                                                                        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
                                                 并要求答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
          (四)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询;                                          (三)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




                                                                           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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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规章、本行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       (三)要求董事、董事长、行长及其他   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违反法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章程或股东
       或依法提出诉讼;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章程或   大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五)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   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罢免建议或依法提出诉讼;
       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免建议或依法提出诉讼;                       (四)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
         (六)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       (四)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
       动;                             本行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发展战略,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
         (七)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   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或依法提出诉讼;监督董   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
       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   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   估;
       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和定期报告,发   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定期对董事会制       (五)对本行经营决策、财务活动、
       现疑问的,可以以本行名义委托注   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重点监督,
       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行评估;                                 并指导、监督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八)根据需要,对本行的经营       (五)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
       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   进行离任审计;对本行经营决策、财务活动、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
       审计,并指导、监督本行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重点监督,并指   理性进行监督;
       部门工作;                       导、监督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七)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



                                                                 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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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九)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     (六)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全    并表管理、数据治理、流动性风险管理、
       控制进行监督;                    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洗钱风险管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案
          (十)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防工作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
          (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七)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   整改;
       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    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八)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
       东大会会议的职责时,召集并主持    和定期报告,发现疑问的,可以以本行名义    的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
       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监    料和定期报告,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
          (十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并表管理、数据治    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帮助复审;
       议;                              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洗钱风险管理、从业        (九)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十三)在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递    人员行为管理、案防工作等方面的履职尽责        (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交的本行按规定定期向国务院银行    情况并督促整改;                          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
       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报告之日起        (八)根据需要,对本行的经营决策、    议的职责时,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大
       5个工作日内,对报告中有关信贷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    会;
       产质量、资产负债比例、风险控制    监督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审核董事会拟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等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    议;
          (十四)对董事会承担本行并表   财务资料和定期报告,发现疑问的,可以本
                                                                                       (十二)定期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6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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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帮助复审;            构沟通本行情况;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九)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或
       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   行监督;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予的其他职权。                       (十)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提议召开    他职权;
         监事会履行以上职责时,应当重   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
       点关注以下事项:                 股东大会会议的职责时,召集并主持临时股    专门委员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并
         (一)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   东大会;                                  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                                             但不享有表决权。
                                            (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实际的发展战略;
                                        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职责
         (二)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
                                        时,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
       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
                                        事会临时会议;
       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十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定
         (三)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
                                        期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沟通本行情况;
       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
                                            (十三)在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递交的本行
       促整改;
                                        按规定定期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
         (四)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
                                        送的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告中有关



                                                                 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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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督;                                      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负债比例、风险控制等
          (五)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事项逐项发表意见;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六)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           职权;
       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              (十四)对董事会承担本行并表管理职责
       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情况进行监督;
          (七)定期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或本行章
       构沟通本行情况等。                        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             监事会履行以上职责时,应当重点关注以
       议的监事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            下事项:
       出质询或者建议,但不享有表决权。            (一)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当将会议            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
       情况报告监事会。                            (二)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有权要求           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提供 信 息 披   报告;
       露、审计等方面的必要信息。监事              (三)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




                                                                          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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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指派监事列席高   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级管理层会议。                     (四)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五)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六)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
                                        督;
                                          (七)定期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沟通本
                                        行情况等。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的
                                        监事可以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高级管理层会议,并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提
                                        出质询或建议,但不享有表决权。列席会议
                                        的监事应当将会议情况报告监事会。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有权要求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层提供信息披露、审计等方面的必




                                                                 9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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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要信息。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指派监事列
                                          席高级管理层会议。

8.         第十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       第十八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行使       第十一条    监事长行使下列职     将原“第三节监事主
       列职权: ……                      下列职权:……                              权:……                             席”部分合并到“监
          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不能履行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          监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职权     事会职责”中,避免

       其职权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代为履     职权时,由监事会副主席副监事长代为履行, 时,由副监事长代为履行,副监事长不      重复、冗长。

       行,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副主席副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代行其职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监事代行其职权。                            权。

9.        无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可以       第十二条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
                                          采用非现场监测、检查、列席会议、访谈、      中,可以采用非现场监测、检查、列席   治理指引》第三十七
                                          审阅报告、调研、问卷调查、离任审计和聘      会议、访谈、审阅报告、调研、问卷调   条、第三十八条,《商

                                          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协助等多种方式,并      查、离任审计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   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
                                                                                                                           引》第十三条、第十
                                          有权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信息披        供协助等多种方式,并有权要求董事会
                                                                                                                           六条、第十七条补充。
                                          露、审计等方面的必要信息。监事会有权根      和高级管理层提供信息披露、审计等方
                                          据履职需要,使用所有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系      面的必要信息。监事会有权根据履职需




                                                                     1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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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统。                                        要,使用所有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系统。
                                                    监事会拥有独立的财务预算,有权根据           监事会拥有独立的财务预算,有权
                                                 工作需要,独立支配预算费用。监事会行使      根据工作需要,独立支配预算费用。监
                                                 职权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事会行使职权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10.         第十条     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对            第十十三条     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对本行       第十三条   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对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
       本行内部职能及分支机构审计的结            内部职能及分支机构审计的结果应当及时、      本行内部职能及分支机构审计的结果     会工作指引》第十条,
       果应当及时、全面报送监事会。监            全面报送监事会。监事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报      应当及时、全面报送监事会。监事会对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事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报送的审计结            送的审计结果有疑问时,有权要求董事会、      内部审计部门报送的审计结果有疑问     指引》第三十七条、
                                                                                                                                  第九十三条的相关表
       果有疑问时,有权要求行长或内部            行长高级管理层或内部审计部门做出作出解      时,有权要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或内
                                                                                                                                  述予以修改。
       审计部门做出解释。                        释。                                        部审计部门作出解释。

11.         第十一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            第十一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和高级管       无                               将本条款部分内容纳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未 执 行审慎 会 计 原   理层未执行审慎会计原则,存在未严格核算                                           入修订后议事规则第
       则,存在未严格核算应收利息、未            应收利息、未提足呆账准备金等情形的,应                                           十条、第十四条,进

       提足呆账准备金等情形的,应当责            当责令予以纠正。                                                                 行优化整合。同时,
                                                                                                                                  为最大程度保证条款
       令予以纠正。                                 监事会发现本行业务出现异常波动的,
                                                                                                                                  与制度的相适性,部
            监事会发现本行业务出现异常           应当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提出质疑。
                                                                                                                                  分内容已整合纳入监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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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波动的,应当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                             事会履职评价办法等
       层提出质疑。                              员在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                              相关制度中。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和高级管           的,应当责令纠正。必要时,可以向监管机
       理层及其成员在重要财务决策和执            构报告。
       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当责令纠
       正。必要时,可以向监管机构报告。

12.         第十三条     外部监事有下列情            第十三条   外部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    无                       本条款内容已在我行
       形之一的,为严重失职:                    的,为严重失职:                                                  最新公司章程中予以
          (一)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损害             (一)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损害本行合法                            表述。参考同业议事

       本行合法利益;                            利益;                                                            规则,考虑到本条款
                                                                                                                   适用性,无需在议事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
                                                                                                                   规则内体现。
       正当利益;                                益;
          (三)利用外部监事地位谋取私             (三)利用外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
       利;                                        (四)在监督检查中应当发现问题而未能
          (四)在监督检查中应当发现问           发现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导致本行重大损
       题 而 未 能 发 现 或 发 现问题 隐 瞒 不   失的;




                                                                          1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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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报,导致本行重大损失的;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13.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外部监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有下列    无                       本条款内容已在我行
       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经    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经审议后提请股东大                              最新公司章程中予以
       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会予以罢免:                                                        表述。参考同业议事

          (一)严重失职;                   (一)严重失职;                                                规则,考虑到本条款
                                                                                                             适用性,无需在议事
          (二)因职务变动不符合独立         (二)因职务变动不符合独立董事、外
                                                                                                             规则内体现。同时,
       董事、外部监事任职资格条件且本    部监事任职资格条件且本人未提出辞职的;
                                                                                                             将本条款部分内容纳
       人未提出辞职的;                      (三)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监事会
                                                                                                             入修订后议事规则第
          (三)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次数少于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总数的                                二十五条,进行优化
       监事会会议的次数少于董事会、监    三分之二的;或者,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                            整合。
       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的;或者, 或者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亦不委托其他独立
       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或者连续    董事或外部监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监事会会
       二次未亲自出席亦不委托其他独立    议的;
       董事或外部监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        (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13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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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监事会会议的;                            本行章程规定不适合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外
            (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部监事的其他情形。
       性文件及本行章程规定不适合继续
       担任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其他情
       形。

14.         第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的外            第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的外部监事评       第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每年对监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
       部监事评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该外            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该外部监事亲自出席监    事会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对监事履   会工作指引》第二十
       部 监 事 亲 自 出 席 监 事会会 议 的 次   事会会议的次数、组织或参与监事会审计工    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股东   一条、第四十三条,

       数、组织或参与监事会审计工作情            作情况、履行监事监督职责情况等内容。监    大会报告。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指引》第六十二条予
       况、履行监事监督职责情况等内容。 事会应当每年对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                 职工代表监事享有参与制定涉及
                                                                                                                                以修改补充。
                                                 价,对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    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并应
                                                 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当积极参与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职工代表监事享有参与制定涉及员工切
                                                 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并应当积极参与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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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15.        第二十条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       第二十十八条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季度        第十八条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季   相关内容移至本议事
       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监事会应      至少应当召开一次。监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       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                 规则的第二十一条。
       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送      日前,将书面通知送达全体监事。
       达全体监事。

16.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二十一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表
       的,监事会主席应在十日内召开临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       监事长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述和实际工作需要相
       时监事会会议:                      会会议:                                     议:                                 应修改。

           (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一)监事会主席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          (二)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
       提议时;                                (三)全体外部监事提议时。;             时;
           (三)全体外部监事提议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行章           (三)全体外部监事提议时;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应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
       当在会议召开前 1 日送达监事。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当在会议       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前 1 日送达监事。

17.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负       第二十二二十条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征       第二十条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表
       责征集会议所议事项的草案。在召      集会议所议事项的并制定草案。在召开定期       征集会议所议事项并制定草案。在召开   述和实际工作需要相
                                                                                                                             应修改。


                                                                       15 / 23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开定期会议时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     会议时,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在会议召开前     定期会议时,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在会
       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递交议案及其     十五日递交议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在召开     议召开前递交议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
       有关说明材料;在召开临时会议时, 临时会议时,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在会议通       召开临时会议时,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
       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在会议通知发     知发出前合理期限内提出议案。监事会办公     在会议通知发出前合理期限内提出议
       出前合理期限内提出议案。监事会     室整理后,列明监事会会议地点、时间和议     案。监事会办公室整理后,列明监事会
       办公室整理后,列明监事会会议地     程,提交提呈监事会主席监事长。             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提呈监事长。
       点、时间和议程,提交监事会主席。

18.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召          第二十三二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        第二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
       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应当事先     议的,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至少提前 10 日将监   议的,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至少提前 10    三十三条、二百三十
       向全体监事及其应列席人员发出会     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应当事     日将书面通知送达全体监事;召开监事   四条、二百三十五条

       议通知。监事会会议书面通知中应     先向全体监事及其应列席人员发出会议通       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和实际工作需要相应
                                                                                                                          修改。
       载明举行会议的地点、时间及会议     知。书面通知送达全体监事;召开监事会临     前合理时间送达,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     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合理时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随时通过口
       期。                               间送达,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     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时会议的,可随时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     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进行会议记
                                          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录。监事会会议书面通知中应载明会议




                                                                    16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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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并进行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书面通知中应     的地点、时间及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
                                                 载明会议的地点、时间及会议期限、事由及     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19.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按下            第二十四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按下列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相
       列要求和方式通知:                        要求和方式通知:                           方式为:以专人送出;以邮件或快递方     应修改。
            (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               (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专     式送出;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为:以专人送出;以邮件方式送出; 人送出;以邮件或快递方式送出;本行章程
       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的,             (二)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
       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            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
       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通知以邮件送出的,
       期;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            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四十八小时为送达日
       局 之 日 起 第 四 十 八 小时为 送 达 日   期。
       期。




                                                                            1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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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20.        第二十七条   监事应当每年         第二十七二十五条   监事应当每年亲自       第二十五条   监事应当每年亲自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
       亲自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的监事会会    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的监事会会议。监事连续    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的监事会会议。监事   治理指引》第六十二
       议。监事每年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    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    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   条补充修改。

       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他监事出席,或每年未能亲自出席至少三分    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或每年未能亲自
                                         之二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    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监事会会议的,视为
                                         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或建议职工代表大会    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
                                         予以罢免。监事每年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的    会或建议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罢免。监事
                                         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每年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的时间不得
                                                                                   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21.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可要求本       第二十八二十六条   监事会可要求本行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可要求本行    对文字内容进行适当
       行董事、行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行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   优化。
       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    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对有关事项作    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对有关事项作出
       议,对有关事项作出必要的说明,    出必要的说明,并回答监事会所关注的问题。 必要的说明,并回答监事会所关注的问
       并回答监事会所关注的问题。                                                  题。




                                                                  1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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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            第二十九二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相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因特殊            会主席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监事      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   关表述相应修改。
       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参照本规则            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参照本规则      履行职务时,参照本规则第十一条确定
       第十七条确定会议主持人。                  第十七一条确定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


23.         第三十条     会议主持人应按预            第三十二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应按预定       第二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应按预    将原条文的第三十条
       定时间宣布开会,并宣布会议议程。 时间宣布开会,并宣布会议议程。会议在主               定时间宣布开会,并宣布会议议程。会   和第三十一条合并,
       会议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对每个议案            持人的主持下对每个议案逐项审议。会议主      议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对每个议案逐项     避免冗长。

       逐项审议。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            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      审议。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
       会 监 事 对 各 项 议 案 发表明 确 的 意   的意见。第三十一条 任何一位监事所提议       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任何一位监
       见。                                      案,监事会均应予以审议。                    事所提议案,监事会均应予以审议。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一位监事所
       提议案,监事会均应予以审议。




                                                                            19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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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无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可采取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
                                          议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形式    现场会议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通讯   四十条和实际工作需
                                          召开。通讯表决方式是指通过分别送达审议    表决等形式召开。通讯表决方式是指通   要增加。

                                          或传阅送达审议方式对议案作出决议的会议    过分别送达审议或传阅送达审议方式
                                          方式。                                    对议案作出决议的会议方式。

25.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对所       第三十三三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对所议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有关决议和    对文字内容进行适当
       议事项,一般应做出决议。所有决     事项有关决议和报告,一般应做出决议。所    报告,应当由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   优化。
       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有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应当由监事会成员的    同意表决通过。
       表决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
          ……                               ……

26.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的决定、       第三十六三十四条   监事会的决定、决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的决定、决    对文字内容进行适当
       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报国务院银     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报银行业监督管     优化。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理机构备案。                              理机构备案。

27.       无相关内容                          第三十五条   本行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本行召开的监事会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
                                          应当在会议结束后,根据本行股票上市地证    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根据本行股   会工作指引》第四十
                                          券交易所的要求将监事会决议报送证券交易    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将监事会     八条和《上海证券交




                                                                   2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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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所,经证券交易所登记后披露监事会决议公     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登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告。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     记后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   相关要求予以补充。
                                                                                    应当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

28.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必须严格       第三十七三十六条     董事会必须严格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所议事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
       执行有关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要    执行有关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 项或决议由董事会按照有关监管机构       会工作指引》第四十
       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应予披露的    准确地披露应予披露的监事会会议所议事项     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及时、准确地   八条、商业银行公司

       监事会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涉及    或决议。监事会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由董事     披露,对涉及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还   治理指引》第一百一
                                                                                                                         十六条予以补充修
       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还应按规定    会按照有关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进     应按规定向有关监管机构备案。
                                                                                                                         改。
       向有关监管机构备案。              行及时、准确地披露,对涉及重大事项的信
                                         息披露,还应按规定向有关监管机构备案。

29.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可做出         第三十九三十八条    监事会可做出决议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可做出决议    对文字内容进行适当
       决议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    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层提出建议,必     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必   优化。
       出建议,必要时可向股东大会报告。 要时可向股东大会报告。                      要时可向股东大会报告。

30.        第四十二条    除非有特别说        第四十二四十一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       第四十一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    将原条文第四十二条
       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本行章    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本行章程中该术语的     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本行章程中该     和第四十六条合并,
       程中该术语的含义相同。            含义相同。第四十六条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和     术语的含义相同。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和   避免冗长。




                                                                   2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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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第四十六条     除本规则另有        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规则中所称“以上”、 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规则中所称“以
       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规则         “以内”、至少”、以前”,都应含本数;过”、 上”“以内”“至少”“以前”,都应含本
       中所称“以上”、“以内”、“至少”、 “少于”、“不足”、“以外”、“低于”应不含   数;“过”“少于”“不足”“以外”“低
       “以前”,都应含本数;“过”、“少     本数。                                       于”应不含本数。
       于”、“不足”、“以外”、“低于”应
       不含本数。

31.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          第四十四四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      对文字内容进行适当
       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         与本规则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规章、本行章程           优化。
       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相冲突         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       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章
       的,以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         以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为准。 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为准。
       定为准。


32.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          第四十七四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      将原条文第四十七条
       属于监事会。                           于监事会。                                   于监事会。                               提前。


33.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经股东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以普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         根据《中信银行制度
       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后,自本         通决议方式通过后,自本行章程生效之日起       定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管理办法(2.0 版,
                                                                                                                                    2019 年)》,废止被新


                                                                          2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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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修订格式)                 修订后条文(清洁格式)                 说明
       行章程生效之日起实施。                    实施。                                     并施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制度替代的现行制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的修订经            第四十五四十四条   本规则的修订经半    会议事规则》(信银规章[2017]370 号) 度。
       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后,报股东大会            数以上监事通过后由监事会制定及修订,经     同时废止。
       以 普 通 决 议 方 式 通 过后生 效 并 施   报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行。                                      并施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信银规章[2017]370 号)同时废止。


34.    根据条款增删情况,对全文条款序号进行必要修订。                                                                            格式修订。




                                                                          23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