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 客观的原则,对中信银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集团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保函 是经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报 告期末,本集团开出的保函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1,471.54 亿元。 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对保函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保函 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集团保函业务运作正 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我们认为,本集团对担保业 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