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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2020-03-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020 年 3 月




                 I
                                                    目                 录
1. 引 言 ....................................................................................................................... 1
  1.1 银 行简 介 ........................................................................................................... 1
  1.2 披 露依 据 ........................................................................................................... 3
  1.3 披 露声 明 ........................................................................................................... 3
2. 主 要风 险管理 体系 .............................................................................................. 3
  2.1 信 用风 险管理 ................................................................................................... 4
     2.1.1 公司 授信 业务 ............................................................................................ 5
     2.1.2 个人 信贷 业务 ............................................................................................ 6
     2.1.3 金融 市场 业务 ............................................................................................ 7
  2.2 市 场风 险管理 ................................................................................................... 7
  2.3 操 作风 险管理 ................................................................................................... 9
  2.4 其 他重 要风险 管理 .......................................................................................... 10
     2.4.1 交易 对手 信用风 险管 理 .......................................................................... 10
     2.4.2 银行 账户 股权风 险管 理 .......................................................................... 11
     2.4.3 银行 账簿 利率风 险管 理 .......................................................................... 12
     2.4.4 流动 性风 险管理 ....................................................................................... 12
  2.5 风 险管 理体系 的组 织架 构和 管理职 能 ......................................................... 14
3. 资 本充 足率计 算范 围 ......................................................................................... 15
  3.1 银 行集 团名称 .................................................................................................. 15
  3.2 资 本充 足率计 算范 围 ...................................................................................... 16
  3.3 资 本充 足率计 算范 围与 财务 并表的 差异 ,以 及 二 者的对 应关 系 ............ 16
  3.4 被 投资 机构在 计算 并表 资本 充足率 时采 用的 方 法 ..................................... 16
  3.5 前 十大 纳入并 表计 算范 围的 和采用 扣除 处理 的 被 投资机 构的 基本 情况 17
  3.6 拥 有多 数股权 或拥 有控 制权 的被投 资金 融机 构 存 在的监 管资 本缺 口 .... 19
  3.7 银 行集 团内资 本转 移的 限制 .......................................................................... 19
4. 资 本数 量及构 成 ................................................................................................. 20



                                                                II
  4.1 所 有监 管资本 项目 与经 审计 的资产 负债 表项 目 的 对应关 系 .................... 20
  4.2 资 本构 成项 ...................................................................................................... 20
  4.3 总 资本 的期末 数 .............................................................................................. 21
  4.4 资 本扣 除项 ...................................................................................................... 21
     4.4.1 核心 一级 资本中 扣除 项目的 扣除 数额 .................................................. 21
     4.4.2 其他 资本 扣除项 目的 扣除数 额 .............................................................. 22
     4.4.3 门槛 扣除 限额 ........................................................................................... 22
  4.5 所 有限 额与最 低要 求, 以及 对资本 的正 面和 负 面 的影响 ......................... 23
     4.5.1 资本 扣除 的有关 限额 ............................................................................... 23
     4.5.2 可计 入二 级资本 的超 额贷款 损失 准备 的限 额 ...................................... 23
  4.6 发 行的 各类合 格资 本工 具的 主要特 征 ......................................................... 24
  4.7 在 网站 上披露 所有 监管 资本 工具的 条款 及细 则 ......................................... 24
  4.8 报 告期 内 增加 或减 少实 收资 本、分 立和 合并 事项 ..................................... 25
  4.9 报 告期 内重大 资本 投资 行为 .......................................................................... 25
5. 各 级资 本充足 率 ................................................................................................. 25
6. 风 险加 权资产 ...................................................................................................... 26
  6.1 信 用风 险资本 .................................................................................................. 26
  6.2 市 场风 险资本 .................................................................................................. 27
  6.3 操 作风 险资本 .................................................................................................. 27
  6.4 风 险计 量体系 的重 大变 更 .............................................................................. 27
7. 信 用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28
  7.1 信 用风 险暴露 的定 性信 息 .............................................................................. 28
     7.1.1 逾期 及不 良贷款 的定 义 .......................................................................... 28
     7.1.2 贷款 损失 准备的 计提 方法 ...................................................................... 28
     7.1.3 信用 风险 暴露采 用的 计量方 法 .............................................................. 29
  7.2 信 用风 险暴露 的定 量信 息 .............................................................................. 30
     7.2.1 信用 风险 暴露总 额 ................................................................................... 30
     7.2.2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地域 分布 ...................................................................... 30



                                                            III
      7.2.3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行业 和交易 对手 分布 .................................................. 31
      7.2.4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剩余 期限分 布 .............................................................. 32
      7.2.5 不良 贷款 总额、 贷款 损失准 备余 额及 报告 期变 动 情况 ..................... 32
  7.3 采 用权 重法的 信用 风险 暴露 的信息 ............................................................. 33
  7.4 信 用风 险缓释 的定 性信 息 .............................................................................. 35
      7.4.1 主要 抵质 押品类 型 ................................................................................... 36
      7.4.2 抵质 押品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 36
  7.5 信 用风 险缓释 的定 量信 息 .............................................................................. 37
8. 市 场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38
9. 操 作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39
10.      资 产证 券化风 险暴 露和 评估 .......................................................................... 40
  10.1 资 产证 券化风 险暴 露和 评估 的定性 信息 .................................................. 40
      10.1.1 从 事资 产证券化 业务 的目标 ................................................................ 40
      10.1.2 在 资产 证券化过 程 中 所承担 的角 色及 参与 程度 ................................ 40
      10.1.3 资 产证 券化业务 的资 本计量 方法 ........................................................ 41
      10.1.4 资 产证 券化业务 的相 关会计 政策 ........................................................ 41
      10.1.5 每 个资 产证券化 产品 使用的 外部 评级 机构 的名 称 ........................... 42
  10.2 资 产证 券化风 险暴 露和 评估 的定量 信息 .................................................. 44
11.      其 他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48
  11.1 交 易对 手信用 风险 暴露 的定 性信息 .......................................................... 48
  11.2 银 行账 户股权 风险 暴露 的定 性信息 .......................................................... 48
  11.3 银 行账 户股权 风险 暴露 的定 量信息 .......................................................... 49
  11.4 银 行账 簿利率 风险 暴露 的定 性信息 .......................................................... 50
  11.5 银 行账 簿利率 风险 暴露 的定 量信息 .......................................................... 52
  11.6 商 业银 行设立 表外 机构 或实 体 .................................................................. 52
  11.7 其 他风 险信息 ............................................................................................... 53
12.      内 部资 本充足 评估 .......................................................................................... 53
  12.1 内 部资 本充足 评估 的方 法和 程序 .............................................................. 53



                                                            IV
 12.2 资 本规 划和资 本充 足率 管理 计划 .............................................................. 54
13.      薪 酬................................................................................................................... 56
 13.1 薪 酬的 定性信 息 ........................................................................................... 56
      13.1.1 提 名与 薪酬管理 委员 会,商 业银 行高 级管 理人 员 等的 基本 信息 ... 56
      13.1.2 薪 酬政 策 ................................................................................................. 56
 13.2 薪 酬的 定量信 息 ........................................................................................... 57
      13.2.1 薪 酬管 理委员会 成员 的薪酬 情况 及薪 酬监 督会 议 召开 的次 数 ....... 57
      13.2.2 高 级管 理人员以 及对 风险有 重要 影响 岗位 上的 员 工的 薪酬 情况 ... 57




                                                                V
    1. 引言

    1.1 银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
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
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
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 年 4 月,本行实现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尊严的最
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
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
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导向 、创造价
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
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
银行、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
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
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
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1
       截至 2019 年末,本行在国内 151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01
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 6 家附属机构,包括中信国
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阿尔金银行。其中,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
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8
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立
有 3 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
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
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人银行中
心。
       30 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
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6 万
亿元、员工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
的金融集团。2019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
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19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
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6 位。




                             2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监管部门 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
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是按照监管部门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
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
不能简单地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
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 做出,
实际有可能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故投资者
不应对此过分依赖。
    本报告中,“本集团/本银行集团”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中信银行”特指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报告期”特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2. 主要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在健全的公司治
理架构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并


                            3
履行相应风险管理职责,对涵盖全行所有分支机构、全部业
务活动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或计量、监测、报
告和控制的持续过程。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全行的战
略要求及风险偏好,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为本行及股东
创造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2.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
务,从而使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
各类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保、承兑、贷款承诺
等表内外授信业务,银行账户债券投资、衍生产品交易等业
务,以及结构化融资、融资性理财等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其
他业务。
    本行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各项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
的风险管理组织和机制。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在董事会、高管
层领导下,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授信业务管理部、法
律保全部共同负责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
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系
统、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深入、有效的全流程管
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将信用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
的范围内。本行持续加强对授信业务的流程管理,风险管控


                         4
贯穿业务发起、立项审核、授信调查、审查审批、放 款操作、
授信后管理、授信收回和资产保全的各个环节,建立贷前、
贷中、贷后各环节之间职责分明、岗位分离、风险制衡的全
流程授信管理机制。

         2.1.1 公司授信业务

         本行公司业务按照“管好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坚
持区域、客户、行业、产品、渠道定位,深耕客户和市场,
优化结构和提升效益,不断提升公司授信业务综合质效。
                                                       1
         客户层面,强化“三大一高 ”客户定位,积极支持战略
客户,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深入挖掘民营企业增长潜力。
围绕战略客户,大力推动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客群的链式
营销和批量开发。实施差异化客户政策,满足有市场、有前
景、有技术、有竞争力但暂遇困难客户的资金需求。加强客
户统一授信管理和额度管控,重点防范大额授信风险和集中
度风险。
         区域层面,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支持京津冀、雄安
新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
等国家战略重点区域。实施差异化区域策略,优化全行授信
业务区域布局。优先支持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分行,提升其授


1   大行业核心企业客户、大项目主体企业客户、大客户、高端客户。




                                                   5
信规模占比和利润贡献。提升资产质量压力大、盈利能力较
弱分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化解存量授信风险,提升可持续发
展能力。
         行业层面,坚持有进有退,有扶有控的分层策略。支持
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以及“三大三高
         2
三新 ”领域的授信投放。关注政府融资、基础设施补短板、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污染防治等领域业
务机会,提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适度控制房地产行业授信
总量,降低房地产行业大客户授信总量。
         产品层面,坚持轻型发展的路径,依托金融科技支持,
搭建生态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核心企业上下游链式
营销和产品创新,做大做强交易银行和汽车金融品牌优势。
积极开展、积极参与民企上市、国企混改和“走出去”等进
程,为客户提供投行、资管等创新产品服务,形成合理的融
资结构。

         2.1.2 个人信贷业务

         本行个人贷款以风险计量为依托,加强客户准入和授信
额度统一管控。业务开展中,强化对第一还款来源和贷款用
途的管理,兼顾风险缓释工具在风险防范中的作用。持续优


2   大环保、大健康、大文化,高端制造业、高科技、高品质服务和消费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




                                                   6
化产品结构,高度重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获取优质客户和
稳定资产质量的重要作用,推动个贷产品结构调整和效益、
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信用卡方面,积极支持对商旅类、
高学历类、资产类中高消费能力客户群以及大型、高价值贡
献企业的优质目标客户群拓展引入;依托风险计量工具升级,
加强存量价值客户经营,加大高收益客群信贷投放。

    2.1.3 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以“做活市场、做深客户、做强平台”为发展定位,
实施客户分类分层经营和区域差异化经营政策,优化客户结
构,优选客户,通过名单制方式,强化重点客户管理。积极
支持投资资产证券化优先级产品等同业投资业务、本行战略
客户发行债券投资业务、优质进出口企业传统贸易融资业务。
完善金融市场产品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客户综合
融资服务能力。

    2.2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
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险。本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
括黄金)。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
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市场风险,根据全


                          7
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
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的最大化。
    本行施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
总行统一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产品准入和市场风险
限额方案,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在统一的
政策、准入和限额内实施市场风险管理。董事会承担对市场
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总行风险内控委员会作为高
级管理层的风险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政
策制度,确保建立恰当的组织结构和信息系统来有效地识别、
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市场风
险承担部门(业务部门)承担防范市场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责
任,负责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主动履行市场风险管理 职责;市
场风险管理部门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牵头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日常工作,独立对全行市场风险进行管控;
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是第三道防线,承担一二道防线履职情
况的审计责任,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责任。2019
年,本行持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和计量水平,修订市场风险
限额管理、计量和报告等多项制度;构建“银行集团-本行法
人-部门业务”三级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动态调整市场风险限
额,持续做好风险监测和提示,同时将市场风险限额与资本
管理紧密结合,有效控制全行市场风险资本占用水平。




                          8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账
簿划分、风险计量、压力测试、限额管理、风险报告、数据
系统等各管理环节,并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实践,不断
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流程。

    2.3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
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
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是全
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是提升风险
管控能力,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促进流程优化,提高服务效
率;确保业务连续,保证持续运营;降低资本占用,提高股
东回报。
    为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本行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核
心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各级机构的业务条线部门负责管理
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
险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
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本行已建立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
和报告的管理流程。通过采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
键风险指标及损失数据收集等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
估、监测;针对暴露出的风险点及管控薄弱环节,均采取有


                         9
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及缓释,降低操作风险损失;加强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培训,提升操作风险
管理水平;从制度、流程和体系等方面加强与操作风险相关
的业务连续性、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各类措施,持续加强操作风险管控。
一是注重管理实效,以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工作为抓手
推动业务流程精细化管理,建立分层分级的关键风险指标体
系,强化操作风险事件分级及报告机制,不断提升损失数据
质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外包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外包事项日
常审核管理和全面评估,组织开展对重点分行的外包管理现
场检查工作,不断提升外包管理信息化水平,有效规范外包
行为和防范外包风险;三是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业
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组织各级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提升演练实战性;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开展
信息科技风险全面评估和持续监控,二道防线部门独立开展
重点科技项目风险评估工作。

    2.4 其他重要风险管理

    2.4.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
交易中,因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10
本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政策制度体系、计量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有效识别、计量
和控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近年来,本行不断优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
完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总体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的基础上,
2019 年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对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
露以新标准法进行计量,有效落实监管新规,进一步夯实交
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并修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计量相关制度。通过政策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本行交易 对
手信用风险计量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在有效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促进保障了业务的健康发展。

    2.4.2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管理

    本行银行账户股权投资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 、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权投资 。本行不断健全内部
职责分工,结合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在满足监管要求
下,对各类股权投资进行针对性管理。通过对股权投资涉及
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国别风险、
声誉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等进行合理控制,确保股权投资风
险对全行收益和价值的不利影响整体可控。


                          11
                                  3
       2.4.3 银行账簿 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
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
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的
风险偏好原则,确保利率变化对全行收益和价值的不利影响
可控。本行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在管理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独立性、专业性的原则,审
慎开展。

       2.4.4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
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
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
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
和程序清晰。本行保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实施审
慎、协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通过缺口管理、压力测试


3 根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为更
准确和全面地反映所规范的业务范围,避免名称与银行开立的各类账户相混淆,将原“银行账户”表述调整为“银
行账簿”。银行账簿记录的是商业银行未划入交易账簿的相关表内外业务,范围与原《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06 号)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所述“银行账户”相同。




                                                12
和应急演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等方法有效识别、计量、
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架构,总行负责制定银行集团、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 政
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外
附属机构在银行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根据
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程序等并
持续推动实施。
    报告期内,央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
市场流动性总体合理充裕,资金面阶段性有所波动。本行继
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加强流动性风险计量和监测,持续
实施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及应急演练;
做好资产负债统筹管理,确保资金来源与运用基本匹配;加
强主动负债管理,确保央行借款、货币市场、同业存单、同
业存款等融资渠道畅通;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加强市场分
析和预判,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报告期内,本行综合考虑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
子和外部环境因素,合理设定压力情景,按季度开展流动性
风险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重度情景下,本行最短生存
期均超过监管规定的 30 天。




                             13
    2.5 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
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风险内控委员
会和风险管理部门。
    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履行建立风险文化、
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
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
险管理等职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履
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
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
的决议,履行推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
责机制、制定风险限额、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评估全
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等职责。风险内控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
内行使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能。
    风险管理部是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牵头履行全面风
险的日常管理及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本行指定专门
部门作为各类主要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配合风险管理部推
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4
    各分行按照总行统一要求,明确分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3.1 银行集团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英文名
称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15
       3.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
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本行并表(以下简称本集团)资
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
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3.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以及二者
的对应关系

       本报告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进行资本并表。
截至报告期末,监管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与财务并表范围一
致。

       3.4 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下表列示了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
的方法。




                                16
                        表 1: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1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保险公司除外)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行核心一级
          对金融机构的大额 资本净额 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
     2
          少数资本投资           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
                                 风险加权资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
     3                           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
          少数资本投资
                                 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
     4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股权投资



         3.5 前十大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和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
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下表列示了 2019 年末纳入并表计算范围及前十大采用
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表 2:2019 年末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被投资机构                                                  本行直接   子公司持
序号                       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名称                                                    持股比例   股比例
         中信国际金融                                  商业银行及非
 1                        香港       港币 75.03 亿元                     100%       -
         控股有限公司                                  银行金融业务

         信银(香港)                                  借贷服务和投
 2                        香港       港币 18.89 亿元                    99.05%    0.71%
         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务




                                                17
          被投资机构                                                     本行直接    子公司持
序号                       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名称                                                       持股比例    股比例
         浙江临安中信     中国内
 3       村镇银行股份                   人民币 2 亿元     商业银行业务     51%           -
                          地
         有限公司

 4       中信金融租赁     中国内       人民币 40 亿元     金融租赁         100%          -
         有限公司         地


                        表 3:2019 年末前十大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备注

           中信百信银行股                                                本行合营企业暂未纳
     1                          中国大陆         2,279         70%
           份有限公司                                                    入资本并表范围


           国家融资担保基
     2                          中国大陆         1,000       3.0257%
           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
     3                          中国大陆            665       2.99%
           限公司


           中信资产管理有
     4                          中国香港            645        46%
           限公司


           哈萨克斯坦阿尔                                                本行合营企业暂未纳
     5                         哈萨克斯坦           635       50.1%
           金银行                                                        入资本并表范围


     6     VISA                      美国           123     0.0047796%


           滨海(天津)金
     7     融资产交易中心       中国大陆            81         20%
           股份有限公司




                                               18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备注
                                                          初始投资金额为
                                                          16.2 万港元,截止
        易辦事(香港)有
 8                       中国香港        66       -       2019 年 12 月末持有
        限公司
                                                          2 股,公允价值折人
                                                          民币为 66 百万元

        上海票据交易所
 9                       中国大陆        50     2.71%
        股份有限公司


 10     51 信用卡管家    中国香港        36     2.32%




       3.6 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存在
的监管资本缺口

       报告期内,集团、本行及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均
满足属地监管要求,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3.7 银行集团内资本转移的限制

       报告期内,银行集团内股权投资方面无重大限制。




                                    19
          4. 资本数量及构成

          4.1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
应关系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应
                                                        4
关系,请详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

          4.2 资本构成项

          截至 2019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一级及总资本总
额分别为 4469.90 亿元、5245.45 亿元、6386.84 亿元。详细
资本构成,请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表 4:集团及本行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核心一级资本期末数                                    446,990                    423,877
        1.1 实收资本                                        48,935                         48,935
        1.2 资本公积                                        62,112                         64,494
        1.3 盈余公积                                        39,009                         39,009
        1.4 一般风险准备                                    81,535                         80,648
        1.5 未分配利润                                      203,411                    184,459
        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627                           0
        1.7 其他综合收益                                     7,361                         6,332
    2.其他一级资本期末数                                    77,555                         74,948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 2019 年年度报告,下同。




                                                   2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2.1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74,948                         74,948
       2.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607                            0
3.二级资本期末数                               114,139                     108,109
       3.1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
                                                63,151                         61,531
入金额
       3.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49,753                         46,578
       3.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235                            0
4.总资本期末数                                 638,684                     606,934



        4.3 总资本的期末数

        同上文表 4。

        4.4 资本扣除项

        4.4.1 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19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扣除数额为 27.87 亿
元。
                              表 5: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商誉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
                                                   912                               0
净额
2.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扣减
                                                  1,875                         1,347
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3.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
                                                    0                                0
递延税资产



                                          2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4.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0                             0

5.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0                             0

6.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
                                                    0                             0
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7.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0                             0

8.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
                                                    0                             0
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9.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
                                                    0                             0
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合计                               2,787                         1,347



      4.4.2 其他资本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无。

      4.4.3 门槛扣除限额

      截至 2019 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
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表 6: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的差额
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11,180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2,063           资本净额        44,420           -33,240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22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的差额
        二级资本                        9,118
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3,640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3,640
                                                   资本净额    44,420   -40,780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
                                                   核心一级
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
                                        32,095     资本净额    44,420   -12,325
产
                                                   的 10%
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               核心一级
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    35,735     资本净额    66,630   -30,895
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                       的 15%



       4.5 所有限额与最低要求,以及对资本的正面和负面的
影响

       4.5.1 资本扣除的有关限额

       同上文表 6。

       4.5.2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截至 2019 年末,本集团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497.53 亿元,
未达到可计入上限。




                                       23
                            表 7: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1.不良贷款余额                     66,117

  其中:次级类                     31,132
                                              不良贷款余额与应计
       可疑类                      30,080     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66,117
                                              的最大值
       损失类                      4,905

2.应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29,504

3.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115,87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49,753

4.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上限             59,501



     4.6 发行的各类合格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请详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4.7 在网站上披露所有监管资本工具的条款及细则

     根据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
的条款及细则,详见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概况详见本行分别在上述交易所网站
及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 、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



                                      24
     4.8 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 489.35 亿元。关于本行报告
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请详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4.9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本行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详见 2019 年年
度报告。

     5. 各级资本充足率

     本行已向银保监会提交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在
获得批准前,依据监管要求,本行采用信用风险权重法、市
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截
至 2019 年末,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核心一级
资 本 充 足 率 8.69%,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10.20%, 资 本 充 足 率
12.44%,均满足监管要求。

                         表 8 :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1.各级资本净额

  1.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44,203         400,281     403,354           363,020

  1.2 一级资本净额             521,758         475,229     441,122           397,975




                                          2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1.3 资本净额             635,897          583,338     583,393        535,153

2.风险加权资产

 2.1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4,760,104        4,391,792   4,345,918     3,999,831

 2.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37,719           27,534      37,335         30,414

 2.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15,761          298,709     294,460        279,016

 2.4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5,113,585        4,718,035   4,677,713     4,309,261

3.资本充足率

 3.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69%            8.48%       8.62%          8.42%

 3.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0%           10.07%      9.43%          9.24%

 3.3 资本充足率            12.44%           12.36%      12.47%        12.42%

4.监管资本要求

 4.1 最低资本要求         409,087          377,443     374,217        344,741

 4.2 储备资本要求         127,840          117,951     116,943        107,732

 4.3 逆周期附加资本要求      0                0           0              0



     6. 风险加权资产

     6.1 信用风险资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其中
资产证券化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2019 年末,本集团信
用风险加权资产为 47601.04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
资本要求为 3808.08 亿元;其中表内外资产证券化风险资产




                                      26
701.47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为 56.12 亿
元。

       6.2 市场风险资本

       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2019 年末,本集
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377.19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
资本要求为 30.18 亿元。

       6.3 操作风险资本

       本集团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2019 年末,
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157.61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
要求,资本要求为 252.61 亿元。同时,本集团积极推进操作
风险标准法的实施。

       6.4 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资产计量规则的通知》(银监发〔 2018〕1 号)要求,本行
自 2019 年起采用新标准法计量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暴露。新计量规则更加精细地考虑了担保品和净额结算缓释,
以及同一抵消组合内交易的风险抵消效果,具有更高的风险




                             27
敏感度。从实际计量结果来看,上述计量规则的变更对本 行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产的影响总体不大。

    7. 信用风险暴露和评估

    7.1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7.1.1 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定义

    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
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按照中信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定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今年以来,本行深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全面加强风险
防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平稳。

    7.1.2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行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评估按照新会计准则 IFRS9 的
相关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 IFRS9 简化了金融资产分类,引入了预期信
用损失法作为金融工具减值的基础,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
会计处理,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




                            28
    本行基于评估日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风险
状况的变化,系统自动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个风险阶段,
并按照不同方法计量减值准备。
    阶段一: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
加,按照该金融资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减值准备;
    阶段二: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减值准备;
    阶段三:已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按照可能发生的实际损
失估计其减值准备。
    本行评估金融资产风险状况的变化基于客户和业务的
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内外部信用
评级及评级变化、资产五级分类、低风险资产组合、垫款信
息、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信息。

    7.1.3 信用风险暴露采用的计量方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计量
信用风险暴露。




                         29
     7.2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7.2.1 信用风险暴露总额

    下表 列示了报告 期末本集团的信 用风险暴露总额 情况 。

                           表 9 :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                           本行
             项目
                                                未缓释的风                         未缓释的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险暴露                           风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6,653,721       6,391,166       6,272,451      6,018,974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003,219        429,093         984,190           426,998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32,367            19,413        16,584            13,720

             合计               7,689,307       6,839,672       7,273,225      6,459,692



     7.2.2 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信用风险暴
露情况。
                        表 10: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总部                                22.55%                         20.10%
2.环渤海地区                          19.63%                         21.14%
3.长三角地区                          20.00%                         20.02%
4.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13.95%                         14.46%
5.中部地区                             9.90%                          9.85%
6.西部地区                             8.08%                          8.02%



                                           3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7.东北地区                               1.48%                      1.52%
 8.境外                                   4.63%                      4.89%
 9.抵消项等其他                           -0.22%                     0.00%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7.2.3 信用风险暴露的行业和交易对手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交易对手划分的表内外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表 11: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交易对手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手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6,653,721                6,391,166
   1.1 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310,661                  310,661
   1.2 公共部门实体                                  380,456                  380,328
   1.3.金融机构                                      912,907                  902,596
   1.4.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70,611                   70,611
   1.5.企事业单位                                   2,301,700                2,051,742
   1.6.个人                                         1,708,739                1,706,581
   1.7.其他                                          968,647                  968,647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003,219                 429,093
   2.1 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895,014                  320,888
   2.2 个人                                          108,112                  108,112
   2.3 特殊目的载体(SPV)                             93                       93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32,367                   19,413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手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3.1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
                                                    28,600                   16,990
用风险
   3.2 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
   3.3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3,767                    2,423
                      合计                         7,689,307                6,839,672



       7.2.4 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剩余期限划分的未缓释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表 12: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剩余期限
                                          未缓释的信用风险暴露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1,789,795                   26.2%

1 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5,030,463                   73.8%

                 合计                           6,820,259                   1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7.2.5 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及报告期变动
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 661.17 亿元,较
年初增加 20.89 亿元;贷款拨备余额 1158.70 亿元,较年初
增加 147.16 亿元。



                                           32
    7.3 采用权重法的信用风险暴露的信息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
集团截至 2019 年末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
息,以及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
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

                         表 13: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6,653,721                  6,391,166
1.现金类资产                                 461,101                 461,101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310,661                 310,661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380,456                 380,328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912,907                 902,596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70,611                  70,611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2,285,355                  2,037,285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16,345                  14,457
8.对个人的债权                           1,708,739                  1,706,581
9.租赁资产余值                                113                      113
10.股权投资                                  15,667                  15,667
11.资产证券化                                240,392                 240,392
12.其他表内项目                              251,374                 251,374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003,219                   429,093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32,367                  19,413
                  合计                   7,689,307                  6,839,672




                                        33
                           表 14:按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0%                        973,640                   973,640
                    20%                       718,152                   708,170
                    25%                       299,327                   299,255
                    50%                       784,682                   783,343
                    75%                    1,067,338                  1,063,512
                   100%                    3,744,287                  2,922,960
                   150%                        9,535                     9,399
                   250%                       37,762                    37,762
                   400%                        6,191                     6,191
                  1250%                       16,026                    16,026
                合计                       7,656,940                  6,820,259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表 15: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风
                                       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               7,624                         7,624
     核心一级资本                               2,915                         2,915
     其他一级资本                                 -                             -
     二级资本                                   4,709                         4,709
 2.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9,989                         9,989
 3.非自用不动产                                 2,852                         2,852
                  合计                         20,465                     20,465




                                         34
    7.4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性信息

    本行已建立完善、统一的授信业务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
制。在授信业务中单一或组合使用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信
用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
    本行风险缓释工具保障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质物保管费、本行为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交易各方约定的其他
费用。本行信用风险缓释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审慎性、独
立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管
理制度;有明确的、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对交易各方均有法
律约束力,并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
能够实施有效的价值管理,便于妥善的监控或保管;充分考
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
释作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具有实质的
正相关性。
    净额结算方面,本行将净额结算作为衍生品交易对手信
用风险的缓释手段,并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中考虑净额
结算的缓释作用。本行实施净额结算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
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以及具有净额结算效力
的衍生品交易协议项下的衍生品交易。




                          35
    7.4.1 主要抵质押品类型

    本行 2011 年即启动押品数据标准化工作。新目录分类
遵循归属类别唯一性、业务含义显著性、类别同质性、公司
零售全口径等原则,以满足业务层次化管理、风险特征归属、
监管合规、债项评级等需要。当前本行押品类型目录分为 4
大监管分类、298 小类。截至 2019 年末,本行公司授信押品
7.5 万宗,押品价值 50156.19 亿元,所缓释的表内抵质押贷
款余额 10249.24 亿元、表外抵质押贷款余额 3366.98 亿元。
公司抵质押贷款占比 38.78%,抵质押率 27.1%。公司授信全
部押品中,房产类与土地押品 17702.43 亿元,金融质押品
11402.53 亿元,应收账款 15508.85 亿元,其他押品 5542.39
亿元。

    7.4.2 抵质押品估值政策和程序

    一是在管理制度方面,结合押品系统的建设进度,研究
制定了《中信银行授信押品管理办法(3.0 版,2019 年)》、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 2.0 版 ,
2019 年)》、《中信银行押品价值评估与审核操作规程( 1.0
版,2014 年)》、《中信银行押品价值评估资质认证管理办
法(1.0 版,2013 年)》等。当前,本行押品制度体系已基
本完善;



                          36
    二是在估值体系建设方面,研究制定公司押品价值评估
管理办法和价值评估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押品价
值审核操作指引、押品价值内评操作规程,制订与确立了齐
备的押品估值政策与方法;
    三是在完善押品管理程序方面,完善建立了价值审定程
序、估值流程、重估流程、抵质押设立与登记核保流程、权
证出入库流程,实现押品全流程及关键风险点的管控 ;
    四在系统建设方面,本行于 2011 年启动中信银行押品
管理系统研发,2013 年 9 月实现全行上线,2014 年 9 月 2.0
版本升级上线。押品系统实现了集中押品信息管理、公司授
信全流程管控、集中估值管理、押品重估管理、权证出入库
管理、抵质押放款条件联控等。2017 年 11 月新一代授信业
务管理系统上线,进一步实现抵质押落实条件的强控。押品
系统与本行各业务系统实现对接,系统建设进度在同业中相
对领先。

    7.5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量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缓释覆盖分类的信用风
险暴露情况。




                           37
                           表 16:按缓释覆盖分类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净额结    合格的金融质押      信用衍生工
                                                                                其他
                                  算覆盖        及保证覆盖        具覆盖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            262,555             -        6,391,166
1.现金类资产                        -               -                -         461,101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               -                -         310,661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              128               -         380,328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             10,311             -         902,596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
                                    -               -                -         70,611
构的债权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            248,070             -        2,037,285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             1,888              -         14,457
8.对个人的债权                      -             2,158              -        1,706,581
9.租赁资产余值                                      -                            113
10.股权投资                         -               -                -         15,667
11.资产证券化                       -               -                -         240,392
12.其他表内项目                     -               -                -         251,374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            574,126             -         429,093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2,954             -                -         19,413
               合计              12,954          836,681             -        6,839,672



      8. 市场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行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按照《资本管理办
法》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
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
权风险的资本要求。本行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利率
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


                                           38
求之和。下表列示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市场风险资本
要求情况。

                         表 17:报告期末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2,313

  1.1 利率风险                                            1,128

  1.2 股票风险                                                 0

  1.3 外汇风险                                            1,184

  1.4 商品风险                                                 0

  1.5 期权风险                                                 1

2.特定风险资本要求                                         688

3.新增风险资本要求                                             0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16
资本要求
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额                                    3,018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37,719



     9. 操作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集团目前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
求,2019 年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157.61 亿元,按监
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为 252.61 亿元。同时,本集团
积极推进操作风险标准法的实施。




                                         39
     10.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

     10.1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性信息

     10.1.1   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

     为有效盘活存量,缓解信贷投放压力,优化信贷结构,
分散信贷风险,同时增强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本行视
内外部情况,择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向其他实体转移出去的证券化信用风险转移的程
度及因这些活动使本行承担的风险 ,依赖于资产支持证券的
持有程度等因素,最终由会计师根据各证券化项目风险报酬
转移模型得出的数据进行测算和判断。

     10.1.2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参与程
度

     自 2008 年以来,本行先后发起二十六期资产证券化项
目,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累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1139.47
亿元。其中 2019 年发行十三期 484.08 亿元,基础资产包括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信用卡不良资产,本行在证券化项目中
均担任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40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了项目
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
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
机构,以及参与发行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
服务报告等工作。

    此外,本行还视情况作为投资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
品以分散投资组合风险、丰富信用产品投资品种及增加投资
收益。

    10.1.3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计量方法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附件 9 的规定计量资产证券化风
险暴露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0.1.4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让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并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则按照对该转让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并
确认相关负债。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进行证
券化,一般是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
投资者发行证券。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基



                          41
础资产,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将在转让中获得的
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确认为新的金融资产。对于未能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留原金融资产,从第三方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
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本集团放弃了对该基础
资产控制权,本集团对其实现终止确认;否则应当按照本集
团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10.1.5     每个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
名称

                    表 18: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名称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信银 2008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1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券化信托项目

                信银 2014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2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5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3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1 号资
       4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惠益 2016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
       5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
       6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公司




                                        42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益 2017 年第二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
 7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三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
 8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估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2 号资
 9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信银行智信 1 号资产支持专
 10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项计划

       惠元 2018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
 11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
 12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13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15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6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7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8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9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20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43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1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22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
    23
           券化信托项目                   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人住房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5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人住房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6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采用标准法计量,风险权重
依据本集团认定的合格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产
证券化类别确定。截至 2019 年末,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
加权资产为 701.47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
为 56.12 亿元。本行发起尚在存续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名称、
发起年份、发行规模和年末基础资产余额详见下表 :




                                   44
         表 19: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项目


                                                             2019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6 年第一期信用卡
 1                                2016 年     27.73 亿元    0.65 亿元
       分期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信用卡
 2                                2018 年     99.54 亿元    23.38 亿元
       分期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住
 3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8 年     71.97 亿元    47.31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住
 4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3.26 亿元    25.08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住
 5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1.39 亿元    23.69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住
 6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2.90 亿元    27.19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住
 7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4.55 亿元    28.77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住
 8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2.77 亿元    27.96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住
 9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2.90 亿元    28.24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住
10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3.11 亿元    28.44 亿元
       托项目




                            45
                                                                               2019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住
      11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33.70 亿元     28.47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住
      12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59.86 亿元     54.94 亿元
                     托项目

                     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资
      13                                         2019 年       4.44 亿元      22.24 亿元
                     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住
      14             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      2019 年       49.93 亿元     46.44 亿元
                     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人
      15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2019 年       46.61 亿元     43.35 亿元
                     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人
      16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2019 年       58.66 亿元     54.41 亿元
                     信托项目


               表 20: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
  基础资产类型            基础资产余额    不良资产总额     逾期资产总额
                                                                            损失和收益

1.信用卡分期资产           24.03 亿元      3.95 亿元        5.43 亿元            -

2.信用卡不良资产           22.24 亿元      22.24 亿元       22.24 亿元           -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464.29 亿元      0.42 亿元        1.52 亿元            -

        合计              510.56 亿元      26.61 亿元       29.19 亿元           -

注:报告期内本行发起的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采取溢价
发行;惠益 2019 年第一期至第十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采
取平价发行。




                                           46
                                 表 21: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1.按交易类型划分合计                                7,289                        233,195

  1.1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7,289                        233,195

  1.2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                               -

2.按风险暴露种类划分合计                            7,289                        233,195

  2.1 资产支持证券                                   136                         125,467

  2.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7,061                        107,729

  2.3 信用增级                                        -                               -

  2.4 流动性便利                                     93                               -

  2.5 利率或货币互换                                  -                               -

  2.6 信用衍生工具                                    -                               -

  2.7 分档次抵补                                      -                               -

  2.8 其他                                            -                               -


                           表 22:按风险权重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资本要求
风险权重≤20%                                        233,389                         3,734
20%<风险权重≤50%                                        -                           -
50%<风险权重≤100%                                       50                          4
100%<风险权重≤350%                                      -                           -
350%<风险权重≤1250%                                 7,045                          1,874
                    合计                             240,484                         5,612




                                            47
    11. 其他风险暴露和评估

    11.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制定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总体政策流程,建立交
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
一是通过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对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暴露的监控、担保品缴纳及平仓机制;二是通过中
央交易对手清算或双边净额结算机制,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
险暴露水平;三是通过担保品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及时要求
交易对手追加担保,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进行风险缓释;
四是通过明确违约处理流程,对未及时追加担保品的交易对
手交易进行强制平仓,防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扩大;
五是通过检查及报告机制,对可能出现的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
暴露的不利变动及时识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11.2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主要涉及对联营和合营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参股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参股股权投资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本行意
图与其他联营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
制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8
的参股股权投资是非交易性的,不以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
的的参股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参
股股权投资包括其他参股股权投资。本行银行账户股权风险
暴露中涉及依据法院裁决或政府文件形成的被动持有的债
转股及以股抵债股权等。
    根据监管要求 ,本行在计算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 监
管资本时,根据其投资性质和投资比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已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子公司,本行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
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 业务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
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
构,本行根据监管规则对该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 ,
对于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从资本中扣除 ,对于未超出限额的
股权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
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行按照监管规定的权重
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请详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11.3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行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资本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9
                               表 23: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机构类型
                 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非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

   金融机构             123                     5,919                    752

  非金融机构           1,951                    6,143                   -1,466

    合计               2,074                   12,062                    -714
注: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非公开交易股权风险
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未实现潜在风险损益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
已确认但在利润表中尚未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11.4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主要央行货币政策
转向宽松,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增长虽保
持韧性,但面临下行压力,且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
相互交织;受此影响,境内外市场利率环境更趋复杂。在此
背景下, 本行积极应对境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在前期风险管
理架构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优化、风险管理系统改造升
级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
等多种方法,从重定价缺口、重定价周期、净利息收入波动
(△NII)、经济价值波动(△EVE)等多个维度监测风险暴
露水平及变化,重点关注当前市场形势下基准风险对 本行的
影响,并尝试采用多情景的动态模拟过程分析资产负债规模
结构变化时的指标变化。同时,本行持续开展定期分析和净
利息收入预测,主动运用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对存量重点


                                         50
产品和新业务产品的利率风险来源进行结构分析,有 针对性
地进行专项提示和指导,持续提升市场化、自主化、差异化
定价能力,合理摆布资产负债组合产品与期限结构。此外,
本行以 LPR 改革的落地实施为契机,通过合同修订、行内外
宣导等措施,逐步化解大规模资产特定日期集中重定价等风
险因子,多措并举以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行风险容
忍度范围内。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通过“流动性和利率风险管理系统”
按月并分主要币种进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计量和监测,△
NII 和△EVE 等主要风险指标计量均覆盖了生息资产和付息
负债相关的本金和利息重定价现金流,并且使用了符合最新
监管要求的“无到期日存款模型”、“贷款提前还款模型”
以及“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模型”等客户行为模型参数对未来
重定价现金流进行调整,以计量期权风险。各类客户行为模
型的重要假设符合建模和计量的实际规范要求,主要模型参
数在输入风险计量系统前均完成了独立验证,后续将定期进
行包含底层数据更新在内的模型校验和维护工作。
    报告期初,《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
订)》正式实施,本行以新监管框架为基础,于报告期内完
成了各类客户行为模型建构工作,更新了本行的内部管理制
度、风险计量、风险指标与限额体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
在制度架构、系统功能、计量框架、模型管理、风险报告、



                          51
风险限额、风险指标水平等方面与新监管文件要求一致,后
续将以前期建立的动态化风险计量体系为基础,加强对重点
产品的精准风险计量与管理,以提升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的整体管理水平。

    11.5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敏感性分析过程中,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发生平行变化,
并且不考虑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2019 年末,本银行集团(覆盖各币种业务)利率敏感性分析
如下表:

                    表 24: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动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上升 100 个基点    (11,471)         (3,407)     (11,435)          (1,409)
  下降 100 个基点     11,471          3,407        11,435            1,409



    11.6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

    2018 年 12 月,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拟出资不超过 50 亿
元设立理财子公司。2019 年 7 月,本行递交了筹建申请,并
于 12 月 4 日获银保监会批准筹建。截至 2019 年底,理财子
公司仍在筹建中,尚未正式设立,各项筹建工作正有序推进。


                                     52
    11.7 其他风险信息

    流动性等其他风险事项,请参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12.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2.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高度关注内部资本充足管理,根据《资本管理办法》
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内
部资本充足评估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11
类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同时涵盖了风
险偏好、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
规划、资本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
    首先,本行建立了清晰的风险偏好形成和传导机制,形
成了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相统一的文化理念,明确了“稳健
的整体风险偏好”这一目标。其次,本行每年开展风险识别
和评估,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从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水平
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针对本行的高风险领域及风险管理较
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方案,并采用科学审慎的方法计提资本
附加作为补充。第三,根据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业务经营
规划,本行充分考虑可能对资本水平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类因
素,在资本规划中设定了三年滚动的资本充足目标。第四,
本行建立了资本监控与预警管理机制,制定层级化的资本监


                           53
控指标体系,监测资本水平及资本充足变化情况,前瞻性地
预警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第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建立了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框架,测试本行在承受不同程度
压力时的资本充足率变动情况,针对压力情景下可能出现的
资本缺口 制定资本补充计划,完善相应的资本规划。最后,
通过积极建立并推动资本配置和考核机制,引导业务向轻资
本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修订印发了《中信银行主要风险识别及
评估管理办法(4.0 版,2019 年)》,持续开展风险识别、
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工作,增加合
规风险和洗钱风险作为面临的主要风险并开展评估 ,完成了
上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并报告银保监会。同时,对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项下资本压力测试覆盖范围、
工具和方法进行了优化。

    12.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适应新的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本集团结合最新
战略规划,制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 2017-2020
年资本规划》。规划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战
略、风险偏好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并在内部资本充
足率目标设定上引入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增加了第二
支柱资本附加要求,促进资本与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水平相


                          54
统一。同时,进一步细化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确保满足
监管及投资者的要求,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此外,为确
保资本规划落地执行,本集团建立了涵盖资本规划、资本配
置、资本考核、资本监测与资本分析的全面 资本管理体系。
同时,根据资本规划,确定本集团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与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并以此为核心,进行资本约束
下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摆布。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约束资产”的理念,建立
资本规划与业务安排的联动机制,在资本约束下,合理安排
资产增长,积极推动资产流转,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同时,
本集团以“轻型发展”和“价值创造”为导向,通过实施“监
管资本限额管理”和“经济资本考核评价”的双线管理模式,
实现了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平衡与统一,进一步优化了资
本配置与资本考核。与此同时,本集团报告期内根据安排赎
回了 370 亿元二级资本债,并择机完成了 400 亿元可转债及
4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进一步增强了资本的
风险抵御能力,确保了各级资本充足率的相对稳定。
    2020 年,本集团将继续以资本为纲,坚持“轻型发展”
和“价值创造”导向,施行全面资本管理,并通过强化资本
管理举措,实现业务增长、价值回报与资本消耗的平衡发展,
以全面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55
    13. 薪酬

    13.1 薪酬的定性信息

    13.1.1     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
员等的基本信息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
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提出独立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建议,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层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
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等。
    高级管理人员等基本信息,请参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13.1.2     薪酬政策

    本行遵守国家各项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坚持业绩导向、
市场导向,按照有效激励与严格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建立 了
以岗位价值、业绩贡献和能力展现为核心,与竞争力提升、
风险控制、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此
薪酬体系适用于中信银行全行。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
薪酬以所在岗位为基础,结合本人职级等情况确定。




                            56
    董事会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结合本行年度经
营绩效及市场等情况,审议职工年度薪酬决算方案以及高管
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与此同时,为完善本行薪酬激励与
约束机制,本行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递延兑付,
以激励管理人员做出符合本行长远利益和战略目标的决策,
避免短期行为。如给本行造成损失,或者出现风险,本行 有
权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包括延期支付已兑现的部分。

    13.2 薪酬的定量信息

    13.2.1   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薪酬监督
会议召开的次数

    本行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请参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13.2.2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
的员工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
薪酬情况,请参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