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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0-0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务重组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对本行2019年度损益、总资
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对本行2019年度损
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财政部印发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
下简称“准则1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
简称“准则7号”)进行修订,要求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
则修订通知,变更本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行的影响

    (一)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准则12号(债务重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债务重组的定义中,以“不
改变交易对手方”为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
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二是明确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
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和
列报。三是修改债权人受让非金融抵债资产的初始确认计量原则,由原准则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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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此次变更对本
行2019年度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准则适用范围。
二是明确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的会计处理。三
是明确同时换入多项资产且涉及金融资产时,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

    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行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此次变更对本行2019年度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
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行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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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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