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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0-0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2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以现场和
电话相结合的形式完成一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8
名,实际参会监事8名。刘成监事长主持会议。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
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就《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年报摘要,下同)出
具审核意见如下:

    1. 《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鉴于本行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为同时满足两地监管要求,《中信银行
2019年年度报告》在编排顺序上与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格式准则略有不同。除此以
外,《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未发现《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未发现参与《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本行相关人员有
                                   1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 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并在《中信银
行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详见《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报告”
章节)。

    《中信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相应
决策程序;

    2.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
长远发展。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行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2
    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十、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魏国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魏国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行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魏国斌先生的个
人简历见附件1,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见附件2。

    本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外部监事取酬管理的议案》

    王秀红、贾祥森、郑伟监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有


                                  3
效表决票数为5票。

    表决结果: 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将提交本行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及说明》请见本行随同
本 公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本行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自评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各位监事在涉及本人履职评价的表决过程中回避。

    监事会同意将《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自评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并向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本行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报告。

                                    4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5
附件 1

                             个人简历

    魏国斌先生自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任中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益善
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长;2016年6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银行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总经理;
2007年9至2012年1月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98年4月至2007
年9月任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期间2005年5月至2007
年9月挂职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1992年7月至1998年4月,历任中
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外汇信贷处副处长、外汇信贷处处长、信贷管理处处长;1982
年8月至1998年4月,历任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信贷处科员、信贷处外汇信贷科副
科长、信贷处副主任科员、信贷处副处长。魏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河北省
银行学校金融专业。




                                   6
附件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现提名魏国
斌先生为中信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信银行
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参见该外部监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外部监事任职资格,与中信银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信誉,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符合条件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外部监事职责
的工作经历;

    3.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4.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公司法》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外部监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3.《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4.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5.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7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持有中信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2.在中信银行或其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3.就任前3年内曾经在中信银行或其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4.在中信银行借款逾期未归还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5.在与中信银行存在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
机构任职的人员;

   6.中信银行可控制或通过各种方式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任何人员;

   7.上述人员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四、外部监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1.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

   4.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期间。

   五、包括中信银行在内,被提名人未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未在可
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本提名人已经对外部监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魏国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
信银行”)第五届监事会提名为中信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外部监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信银行外
部监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信誉,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符合条件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外部监事职责
的工作经历;

    3.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4.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公司法》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外部监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3.《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4.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5.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持有中信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9
    2.在中信银行或其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3.就任前3年内曾经在中信银行或其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4.在中信银行借款逾期未归还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5.在与中信银行存在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
机构任职的人员;

    6.中信银行可控制或通过各种方式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任何人员;

    7.上述人员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1.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

    4.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期间。

    五、包括中信银行在内,本人未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未在可能发
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本人完全清楚外部监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以及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
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信银行外部监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中信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中信银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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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人:魏国斌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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