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0-06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方合英董事因事委托李庆萍董事长代为出
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李庆萍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
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并表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1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反洗钱内控管理基本规定>及<中信银行
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1. 给予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李庆萍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该项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
避表决,李庆萍董事长亦不代理方合英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表决事项的有效表决
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给予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黄芳董事因与该项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表决事
项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给予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
授信额度129.70亿元人民币,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29.70亿元人民币,
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0亿元人民币集团授信,并给予新湖中宝关联方企
业18.305亿元人民币授信,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8.305亿元人民币,
纳入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同意给予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500亿元人民币集团授信,并给予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119亿元人民币授信,根据
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55亿元人民币,纳入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
额管理。


                                   2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新湖中宝和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请见附件1。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3
附件 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如下:

    1.深圳市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宝安大道北双界河以东嘉进隆前海汽车城E区
02A栋,法定代表人为陈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的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销售;
汽车用品及零配件的批发和销售;汽车装饰品、机动车养护品的批发;二手车销
售;二手车经纪;代办车辆登记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机动车保险;汽
车租赁(经营性租赁);汽车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等;进出
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办公用品、日用品、箱包皮具销售;物业租赁。许可
经营项目是:汽车整车维修;汽车美容、洗车;道路救援服务、拖车服务。汽车
维护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代理、公估机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0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5.5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35万元人民币。

    2.深圳市深业隆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业隆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路北侧建进工业区一栋1-3层,法定代表人
为陈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的一般经营项目是:二手车、汽车零件配件的销售;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
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汽车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
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汽车展示策划;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代理客户向政府部门办理车辆过户、车辆登记(上牌)、年审等车管业务;一汽
丰田品牌汽车、进口丰田品牌汽车的销售;一类汽车整车维修、美容、洗车业务;

                                    4
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汽车装饰品、机动车养护品的批发;拖车服务;汽车租赁(经
营性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办公用品、日用品的销售。许
可经营项目是:一汽丰田品牌汽车、进口丰田品牌汽车的销售;一类汽车整车维
修;机动车辆保险代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73万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2.7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7万元人民币。

    3.梅州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梅州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址为梅州市梅江区三角村206国道西,法定代表人为陈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汽车销售;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及汽车用品;机动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汽
车美容;二手车经销;代办汽车入户、过户、年审业务;代缴机动车违章罚款;
授权委托代办汽车按揭贷款手续及贷款担保手续;车辆拯救服务;汽车租赁;汽
车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办
公用品、日用品、箱包皮具销售;物业租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63万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2.2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89万元人民币。

    4.曲靖联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曲靖联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子午路,法定代表人为罗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
车、汽车配件销售、售后服务;金属材料、普通机械、汽车装饰用品、摩托车配
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普通机械、日用百货、通信器材的销售;
二手车销售;家财险、企业财产险、人身意外险、机动车辆险代理;企业管理咨
询;汽车展示服务;代办机动车落户、过户、年检手续;汽车租赁服务,道路救
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49.44万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

                                     5
营业收入1.6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79.29万元人民币。

    5.佛山骏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骏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9%
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加油站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卢敏燕。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一汽丰田品牌汽车、进口丰田品牌汽车、汽车零配件、汽
车精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玩具、钟表;汽车修理与维护,保险兼业代理,
二手车销售,汽车展示,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业务,其他未列明商务
服务业(代办汽车年审、过户、入户手续、代办汽车违章、代办汽车按揭贷款服
务),机动车燃油零售(机动车润滑油及其他油品零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64万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4.3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321万元人民币。

    6.东莞大昌行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大昌行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东莞市虎门镇107国道白沙路段,法定代表人为陈洋。公司经营
范围包括销售汽车(含二手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租赁;汽车技术咨询;维修
一类机动车(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代办机动车辆险、短期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汽车上牌业务、机动车证件手续;客户购车按揭业务;道路救援服
务、拖车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办公用品、
日用品、箱包、皮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97万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3.1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53万元人民币。

    7.昆明联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
    昆明联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为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二环路西边2-7幢,法定代表人为陈耀辉。公司经营
范围包括从事汽车用品及汽车零配件的批发和销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险、
企业财产险、货运险、人身意外险);提供汽车装饰服务和汽车美容服务、洗车
及汽车相关技术咨询、培训、管理服务,汽车租赁及汽车的检测和维修服务。作
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的丰田、达路汽车品牌经销商和丰田汽车(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的丰田品牌进口汽车经销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品牌汽车
的销售。汽车登记业务、汽车按揭及贷款担保的代理服务;汽车救援服务;二手
车的销售;提供汽车展示及承办汽车展览展示活动;汽车装饰用品、办公用品、
日用百货(箱包皮具、针纺织品、家居用品、厨房用具、礼品、家用电器、洗护
用品、清洁剂、清洗用具)、车用五金器具、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车载CD、音
箱、U盘、移动硬盘、车载GPS导航仪、车载电话)、通讯器材、办公用品、预包
装食品、酒类的批发及零售的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7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4.5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57万元人民币。

    8.保山联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保山联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址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保岫东路大保高速旁,法定代表人为陈洋。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零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文具用品,日用品百货,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首饰,工艺品
的批发和零售;二手车经销服务;汽车修理及维护;会议、展览,商务代理代办
的服务;汽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42万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7
收入1.0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72万元人民币。

    9.开封开信水务有限公司

    开封开信水务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
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7,7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黄河郡小区新建1号商住楼3
层31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勇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的处理及深度净化;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环
保设备维修;城市污泥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5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035.72万元人民币,因项目尚
处于建设期,2020年1-5月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9,679.47元人民币。

    10.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环境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司注册资本为1.4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交通街196号附1
号,法人代表为冯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693万元人民币,因公司于
2020年5月成立,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至今未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11.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
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7.5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法定代表人为张云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8
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公司总资产678.39亿元人民币,2019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4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8亿元人民币。

    12.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注册
资本为3.7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法定代
表人为林俊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
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
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
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042.68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
实现营业收入146.9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6.36亿元人民币。

    1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冠意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注册
资本为85.9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法定代表


                                   9
人为林俊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实业投资,百货、针纺
织品、五金交电、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俱、电子计算机
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
电设备、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
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524.92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
实现营业收入47.3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4.59亿元人民币。

    14.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2%股权,新湖中宝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48%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41.54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杭州市
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宏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开发;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木材、
机械设备、煤炭(无储存)、焦炭、百货、办公自动化设备、橡胶、橡胶制品、
初级食用农产品、饲料、矿产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
油脂、原料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96.96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实
现营业收入24.3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79亿元人民币。

    15.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股本为
1,12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56楼5608室。公司经营
范围包括节能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等项目投资。

    截至2020年3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48.6亿港元,2020年1-3月实现
营业收入4.92亿港元,净利润1.48亿港元。

    16.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
阳门北大街1号28层,法定代表人为张振高。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股权经营与
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
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
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
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公司总资产13,128.86亿元人民币,2019
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47.9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26.02亿元人民币。

    17.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是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4号7号门1065-1066室,法定代表人为郭文鹏。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剧院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舞台美术设计;租赁舞台灯光设备;广告设
计制作;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代售门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舞台灯
光音响设备、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销售包装食品;出
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1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2.2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30亿元人民币。

    18.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是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11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三层,法定代表人为王蔚。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拍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济贸
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物鉴定
活动(未取得专项审批前,不得开展出境文物鉴定);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
工艺品、珠宝首饰、钟表、玩具、乐器、家具;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资产评估。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文物
拍卖、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45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3.9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50亿元人民币。

    19.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4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0层A区,法定代表人为蒋迎春。公司经营范围包
括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活动;演出票务代理;字画、工艺美术品(金
饰品除外)、旅游纪念品的销售;演出器材的销售、租赁;艺术装饰;艺术品展
示;舞台美术、工艺美术品、包装装璜设计、制作;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及经纪业务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6.34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
收入0.4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91亿元人民币。

    20.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新中西街2号楼新中大厦8层8119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强。公司经营范
围包括影视教育产业项目投资;进出口业务;影视演艺人员的经纪业务(不含营


                                   12
业性演出);承办影视文化交流活动;电影院线的建设、经营;上述业务的信息
咨询;劳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出租办公用房;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运动项目除外);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影视器材的租赁、销售;销售玩具、眼
镜、珠宝首饰、工艺品、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家用电器、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化妆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
冷热饮品制售、零售定型包装食品(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
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电子游艺。(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2.95亿元
人民币,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4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91亿元人民币。

    21.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10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27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兴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领
域的投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的经营;仓储;汽车、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
玻璃、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具、有色金属、废旧金属、文化体育用品及
器材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承包境外
矿产资源领域的投资;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末(合并口径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60.66亿元人民币,2020

                                   13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1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5.88亿元人民币。

    22.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
本为1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祥里103号,法定代表
人为李晶。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进出口业务;销售工艺品、珠宝首饰;广告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对外工程承包;房屋装饰装修;咨询服务;信息服
务;承办展览展示;国内贸易的展销;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出租商
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末(合并口径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93.89亿元人民币,2019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36.5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98亿元人民币。




                                   14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提供
129.70亿元人民币授信,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29.70亿元人民币,纳
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口径下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50亿元人民币集团授信,并向新湖中
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提供18.305亿元人民币授信,
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8.305亿元人民币,纳入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关
联授信限额管理;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保利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保利集团”)提供500亿元人民币集团授信,并向其关联方企业
提供119亿元人民币授信,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55亿元人民币,纳入
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项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
团关联方企业、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保利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
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保利集团关联
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15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
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
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0年10月29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