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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3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1-0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1月18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2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万里明董事因事委托黄芳董事代为出席并
表决。本次会议由李庆萍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1年度审计计划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1.0版,2020年)》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庆萍董事长、方合英董事、曹国强董事因与该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
额度269.69亿元人民币,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269.69亿元人民币,纳
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1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2
附件 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如下:

    1. 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
册资本为10.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95号,法定代表人
为武汉琦。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轮毂制造;挤压铝制品及其挤压深加工产品
的开发、生产、销售;厂房的出租;木材加工;机械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8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6.59亿元人民币,2020年1-8月
实现营业收入10.0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39亿元人民币。

    2.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
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75,134.75254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云亭。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
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
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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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9月末(未经审计),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488.51亿元人民币,
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3.97亿元人民币。

    3. 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由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428571亿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夏区大桥产业园何家湖村,法定代表人为陈克玲。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镇化建设;市政公共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勘察、
规划、设计、建设;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代收水电费;污
水处理运营、咨询及服务;市政泵站、管网运营、咨询及服务;智慧城市建设、
运营、咨询及管理;污水、污泥处理药剂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泥
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
研发及咨询服务;再生水利用运营、咨询及服务;水生态及配套设施运营、咨询
及服务;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咨询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4.6亿元人民币,2020年1-9月
实现营业收入1,045.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951.6万元人民币。

    4.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特殊目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实缴股本为1美元,公司现任
董事为Zhang Dongjun、Han Meng、Yang Jie。

    截至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05.13亿元人民币,2020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0.5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55亿元人民币。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
是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因此亏损主要原因为利息支出。

    5. 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是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的特殊目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2/F Palm Grove House, P.O. Box 3340,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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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实缴股本为1美元,公司现任董事为Liang Liu。
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截至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7.33亿美元,2020年1-6月实现
营业收入0.01亿美元,净利润0.01亿美元。

    6. CSCIF Asia Limited

    CSCIF Asia Limited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特殊
目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实缴股本为100美元,公司现任董事为薛兰。

    截至2020年9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8.68亿港元,2020年1-9月实现
营业收入0.11亿港元,净利润-6,728港元。公司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进行境外融资而设立,无实质性经营收入,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公司年度注册
费等营业费用。

    7. 阿尔金银行(Altyn Bank Joint Stock Company)

    阿尔金银行(Altyn Bank Joint Stock Company)是本行持有50.1%股权的合营
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70.5亿坚戈,注册地址为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Almaly区
Abay大街109B,法定代表人为Almenov Marat Berkutbayevich。阿尔金银行为综合
性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公司银行、零售银行及金融市场业务等。

    截至2019年末,阿尔金银行总资产5,232.67亿坚戈,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261.53亿坚戈,净利润143.56亿坚戈。

    8.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海外发展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1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
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2号豪威科技大厦1401,法定代表人为张
智超。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包括对外资向内地各省市投资的建设项目进
行总承包,承担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业务,按照项目公司原则通过土地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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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获得的土地可准予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许可
经营项目是工程勘察设计。

    截至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341.68亿元人民币,2020年1-
6月实现营业收入408.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72.59亿元人民币。




                                   6
附件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269.69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269.69亿元人民币,纳入
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
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
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
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
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
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
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
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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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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