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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H股公告2021-03-1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

                                       公告

                                 提名非執行董事
                                   選舉董事長
                                   選舉副董事長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宣布,於2021年3月15日舉行之第五屆
董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了(其中包括)提名非執行董事、選舉董事長、選舉副董事長的決
議。上述決議之具體信息如下:

提名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同意提名朱鶴新先生(「朱先生」)為本行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朱先生
任本行非執行董事尚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獲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後將報送監管機構核
准任職資格,任期自監管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
止,在滿足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情況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朱先生的詳細資料如下:

朱鶴新先生,男,1968年3月出生。現任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目前
同時擔任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長,此前歷任交通銀行副行
長,中國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四川省副省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朱先生具有超
過二十年金融從業經驗,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朱先生畢業于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信息管理系統專業,大學學歷,工學學士,高級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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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朱先生的任命自監管機構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朱先生擔
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期間,不從本行領取任何董事津貼。朱先生將於任命生效後與本行簽
署服務合同。

除上文披露外,朱先生確認(1)其並無在本行或本行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在過去
三年未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監事職位;(2)其與本行或本行任何附屬公司之任
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關連;以及(3)截至本公告日,
彼並無本行股份中擁有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朱先生確認,概無其他資料有關其獲委任之事宜需根據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項需知會本行股
東。

有關提名朱先生為非執行董事之詳情將載於適時寄發本行股東的通函內。

選舉董事長

因工作安排原因,李慶萍女士提出辭去本行董事長、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
主席、委員職務。為確保董事會正常運作,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本行章程規定,
董事會同意選舉朱先生為本行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朱先生任職自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
本行非執行董事且監管機構核准其非執行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後生效。在其任職資格
獲監管機構核准並正式就任董事長前,根據監管規定董事會同意指定本行執行董事方合
英行長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代為履職期限自李慶萍女士辭任本行董事長、執行董事生
效之日起,至朱先生正式就任本行非執行董事、董事長之日止。

朱先生擔任本行董事長期間,不從本行領取任何津貼。

選舉副董事長

董事會同意選舉本行執行董事、行長方合英先生(「方先生」)擔任本行第五屆董事會副董
事長。方先生將自監管機構核准其副董事長任職資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方先生的詳細資料如下:

方合英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現任本行黨委書記、執行董事、行長、財務總監,目
前同時擔任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
理及執行委員會成員,中國中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行蘇州分行行長、杭州分行行長、本行金融市場
業務總監、副行長。此前,先後在浙江銀行學校任教,浙江銀行學校實驗城市信用社信
貸部任總經理助理,浦東發展銀行杭州城東辦事處任副主任等。方先生具有超過二十年
銀行從業經驗,畢業於北京大學,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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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方先生的任命自監管機構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方先生擔
任本行副董事长期間,不從本行領取任何董事津貼,亦不再根據其在本行的職位取得薪
酬。但此前擔任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領取的薪酬請參見本行二零一九年年度報告
以及本行日期為2020年12月30日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方先生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計
715,000股。

除上文披露外,方先生確認(1)其並無在本行或本行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在過去
三年未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監事職位;(2)其與本行或本行任何附屬公司之任
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關連;以及(3)截至本公告日,
彼並無本行股份中擁有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方先生確認,概無其他資料有關其獲委任之事宜需根據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項需知會本行股
東。

                                                                 承董事會命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方合英
                                                               執行董事、行長

中國北京
2021年3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方合英先生(行長)及郭黨懷先生;非執行董事為曹國強
先生、黃芳女士及萬里明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何操先生、陳麗華女士、錢軍先生
及殷立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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