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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2021-03-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02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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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1. 引 言....................................................................................................................1

   1.1 银 行简介 ................................................................................................................................ 1

   1.2 披 露依据 ................................................................................................................................ 3

   1.3 披 露声明 ................................................................................................................................ 3

2. 主 要风 险管理 体系 ................................................................................................................ 3

   2.1 信 用风险 管理 ...................................................................................................................... 4

      2.1.1 公司 授信 业务 ............................................................................................................. 5

      2.1.2 个人 信贷 业务 ............................................................................................................. 6

      2.1.3 金融 市场 业务 ............................................................................................................. 7

   2.2 市 场风险 管理 ...................................................................................................................... 7

   2.3 操 作风险 管理 ...................................................................................................................... 9

   2.4 其 他重要 风险 管理 .......................................................................................................... 11

      2.4.1 交易 对手 信用风 险管 理 ....................................................................................... 11

      2.4.2 银行 账户 股权风 险管 理 ....................................................................................... 12

      2.4.3 银行 账簿 利率风 险管 理 ....................................................................................... 12

      2.4.4 流动 性风 险管理 ...................................................................................................... 13

   2.5 风 险管理 体系 的组 织架 构和管 理职 能 .................................................................. 15

3. 资 本充 足率计 算范 围 ......................................................................................................... 17

   3.1 银 行集团 名称 .................................................................................................................... 17

   3.2 资 本充足 率计 算范 围 ..................................................................................................... 17

   3.3 资 本充足 率计 算范 围与 财务并 表的 差异 ,以 及 二者 的对 应关 系 ........... 17

   3.4 被 投资机 构在 计算 并表 资本充 足率 时采 用的 方 法 ......................................... 18

   3.5 前 十大纳 入并 表计 算范 围的和 采用 扣除 处理 被投资 机构 的基 本情 况 18



                                                                      2
   3.6 拥 有多数 股权 或拥 有控 制权的 被投 资金 融机 构 存在 的监 管资 本缺 口 20

   3.7 银 行集团 内资 本转 移的 限制 ...................................................................................... 20

4. 资 本数 量及构 成 ................................................................................................................... 21

   4.1 所 有监管 资本 项目 与经 审计的 资产 负债 表项 目 的对 应关 系 ..................... 21

   4.2 资 本构成 项 ......................................................................................................................... 21

   4.3 总 资本的 期末 数 ............................................................................................................... 22

   4.4 资 本扣除 项 ......................................................................................................................... 22

      4.4.1 核心 一级 资本中 扣除 项目的 扣除 数额 ......................................................... 22

      4.4.2 其他 资本 扣除项 目的 扣除数 额 ........................................................................ 23

      4.4.3 门槛 扣除 限额 ........................................................................................................... 23

   4.5 所 有限额 与最 低要 求, 以及对 资本 的正 面和 负 面的 影响 .......................... 24

      4.5.1 资本 扣除 的有关 限额 ............................................................................................ 24

      4.5.2 可计 入二 级资本 的超 额贷款 损失 准备 的限 额 .......................................... 25

   4.6 发 行的各 类合 格资 本工 具的主 要特 征 .................................................................. 25

   4.7 在 网站上 披露 所有 监管 资本工 具的 条款 及细 则 .............................................. 25

   4.8 报 告期内 增加 或减 少实 收资本 、分 立和 合并 事 项 ......................................... 26

   4.9 报 告期内 其 他 资本 工具 的变化 情况 ....................................................................... 26

   4.10 报告期 内重 大资本 投资 行为 ................................................................................... 27

5. 各 级资 本充足 率 ................................................................................................................... 27

6. 风 险加 权资产 ........................................................................................................................ 28

   6.1 信 用风险 资本 .................................................................................................................... 28

   6.2 市 场风险 资本 .................................................................................................................... 29

   6.3 操 作风险 资本 .................................................................................................................... 29

   6.4 风 险计量 体系 的重 大变 更 ........................................................................................... 29

7. 信 用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30



                                                                     3
   7.1 信 用风险 暴露 的定 性信 息 ........................................................................................... 30

      7.1.1 逾期 及不 良贷款 的定 义 ....................................................................................... 30

      7.1.2 贷款 损失 准备的 计提 方法 .................................................................................. 30

      7.1.3 信用 风险 暴露采 用的 计量 方 法 ........................................................................ 31

   7.2 信 用风险 暴露 的定 量信 息 ........................................................................................... 31

      7.2.1 信用 风险 暴露总 额 ................................................................................................. 31

      7.2.2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地域 分布 .................................................................................. 32

      7.2.3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行业 或交易 对手 分布 ......................................................... 33

      7.2.4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剩余 期限分 布 ........................................................................ 34

      7.2.5 不良 贷款 总额、 贷款 损失准 备余 额及 报告 期变 动 情况 ...................... 34

   7.3 采 用权重 法的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信息 ....................................................................... 34

   7.4 信 用风险 缓释 的定 性信 息 ........................................................................................... 37

      7.4.1 主要 抵质 押品类 型 ................................................................................................. 38

      7.4.2 抵质 押品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 38

   7.5 信 用风险 缓释 的定 量信 息 ........................................................................................... 39

8. 市 场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40

9. 操 作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41

10. 资 产证券 化风 险暴 露和 评估 ........................................................................................ 42

   10.1 资产证 券化 风险暴 露和 评估的 定性 信息 .......................................................... 42

      10.1.1 从 事资 产证券化 业务 的目标 ........................................................................... 42

      10.1.2 在 资产 证券化过 程 中 所承担 的角 色及 参与 程度 .................................. 42

      10.1.3 资 产证 券化业务 的资 本计量 方法 ................................................................. 43

      10.1.4 资 产证 券化业务 的相 关会计 政策 ................................................................. 43

      10.1.5 每 个资 产证券 化 产品 使用的 外部 评级 机构 的名称 ............................. 44

   10.2 资产证 券化 风险暴 露和 评估的 定量 信息 .......................................................... 46



                                                                4
11. 其 他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50

   11.1 交易对 手信 用风险 暴露 的定性 信息 .................................................................... 50

   11.2 银行账 户股 权风险 暴露 的定性 信息 .................................................................... 50

   11.3 银行账 户股 权风险 暴露 的定量 信息 .................................................................... 52

   11.4 银行账 簿利 率风险 暴露 的定性 信息 .................................................................... 52

   11.5 银行账 簿利 率风险 暴露 的定量 信息 .................................................................... 53

   11.6 商业银 行设 立表外 机构 或实体 .............................................................................. 54

   11.7 商业银 行设 立表外 机构 或实体 定量 信息 .......................................................... 55

   11.8 其他风 险信 息 ................................................................................................................. 55

12. 内 部资 本充足 评估 .............................................................................................................. 55

   12.1 内部资 本充 足评估 的方 法和程 序 ......................................................................... 55

   12.2 资本规 划和 资本充 足率 管理计 划 ......................................................................... 57

13. 薪 酬 ............................................................................................................................................ 58

   13.1 薪酬的 定性 信息 ............................................................................................................ 58

       13.1.1 提 名与 薪酬管理 委员 会,商 业银 行高 级管 理人 员 等的 基本 信息 58

       13.1.2 薪 酬政 策 ................................................................................................................... 59

   13.2 薪酬的 定量 信息 ............................................................................................................ 60

       13.2.1 薪 酬管 理委员会 成员 的薪酬 情况 及薪 酬监 督会 议 召开 的次 数 .... 60

       13.2.2 高 级管 理人员以 及对 风险有 重要 影响 岗位 上的 员 工的 薪酬 情况 60




                                                                         5
    1. 引言

    1.1 银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
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
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
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 年 4 月,本行实现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
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
“金融+实业”综合平台优势,坚持“以客为尊、改革推动、
科技兴行、轻型发展、合规经营、人才强行”,向企业客户
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
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
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
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
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
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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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在国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05
家营业网点,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
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
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阿尔金银行 7 家附
属机构。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
(国际)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
设有 34 家营业网点和 2 家商务中心;信银(香港)投资有
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 3 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
司为本行全资理财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
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
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
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7 万亿元、员工
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20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
排行榜”中排名第 21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
杂志“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4 位。




                           2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监管部门 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 办法》)及相
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是按照监管部门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
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
不能简单地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
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做出,
实际有可能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故投资者
不应对此过分依赖。
    本报告中,“本集团/本银行集团”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中信银行”特指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报告期”特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2. 主要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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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
务,从而使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
各类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保理)、担保、承兑、
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业务,银行账簿债券投资、衍生产品
交易、结构化融资、融资性理财等业务,以及互联网贷款等
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其他创新业务。
    本行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各项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
的风险管理组织和机制。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在董事会、高管
层领导下,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授信业务管理部、法
律保全部、运营管理部共同负责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本行信
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
应的全面、系统、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深入、有
效的全流程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将信用风险控制在
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本行持续加强对授信业务的流程管
理,风险管控要贯穿业务发起、授信调查、审查审批 、用信
管理、授信后管理、问题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贷前、
贷中、贷后各环节之间职责分明、岗位分离、风险制衡的全
流程授信管理机制。



                          4
    2.1.1 公司授信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围绕
“优化结构、做强特色、做实基础、提升效益”的整体目标,
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从客户、区域、行业、产品等
维度进行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综合经营能力,实现公司授信
业务高质量发展。
    客户层面,积极支持总分行两级战略客户,深入挖掘优
质客户增长潜力。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持续推进普惠业务发展,更好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和额度管控,深化优
质客户名单制管理,从源头上提升客户整体质量。积极落实
国家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对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暂时遇到困
难的企业,给予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缓解企业尤其是
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还本付息资金压力。
    区域层面,本行实施差异化的区域发展战略。信贷资源
优先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三大战略发展区域,集中
优势资源打造核心利润极;聚焦雄安新区、“一带一路”、
自贸区等国家战略重点区域分行,寻找区域优势产业;引导
其他地区分行集中有限资源,抓牢区域内有影响力的优质项




                          5
目;对于信用风险高发区域,压缩低质低效客户,增强信用
风险缓释,着力提升优质客户占比。
    行业层面,本行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切实加大对先
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全面支持
高科技应用项目及产业化项目,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
抓住疫后国家扩大内需、稳定外需机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
设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医疗、贸易
融资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宏观调控
政策和监管规定,合理控制房地产融资总量。
    产品层面,本行聚焦优质客户,综合应用“商行+投行”
各项融资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交易银行、投
资银行、资产管理、国际业务等表内外产品优势,结合中信
集团信托、基金、证券、保险等综合平台协同优势,做强汽
车金融、供应链金融、债券承销、股权并购等特色大单品,
为优质公司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2.1.2 个人信贷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按照“做大零售业务,持续释放价值贡献”
的战略目标,加大个贷投放,提升服务品质,以防范化解风
险、支持业务发展为目标,持续提升风险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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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贷业务方面,本行不断强化体系建设,落实全流程闭
环管理。重点围绕“收入真实性”,有序、合规开展按揭业
务;围绕“真经营”,大力推动普惠个贷业务;围绕“真消
费”,积极支持场景类消费贷款。
    信用卡业务方面,本行围绕“调结构、控风险、强科技、
提效率”的工作思路,坚守风险底线,强化授信资源优化配
置;精细化存量客户管理,推动资产结构调整;科技引领赋
能,提升数据驱动的智能风控水平。

    2.1.3 金融市场业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剧烈。本行在
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高度关注市场变化,紧抓市场机遇,优
化资产配置。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大政方针,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企业信用类债券投资,重点选择国家
重点支持的行业,从全行角度,立足于服务分行、服务客户,
完善金融市场产品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客户综合
融资服务能力。

    2.2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
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7
险。本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
括黄金)。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
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市场风险,根据全
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
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的最大化。
    本行施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
总行统一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产品准入和市场风险
限额方案,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在统一的
政策、准入和限额内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承担部门
(业务部门)承担防范市场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责任,负责在
日常经营活动中主动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市场风险管理
部门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牵头本行市场风
险管理日常工作,独立对全行市场风险进行管控;审计部、
纪委办公室是第三道防线,其中审计部承担一二道防线履职
情况的审计责任,纪委办公室承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
究的责任。
    2020 年,本行持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和计量精细化水
平,完善市场风险计量管理制度,制定计量估值参数手册,
进一步规范模型及参数管理程序。结合金融市场波动情况,
重检并更新压力测试情景及参数,修订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8
以及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应急预案,进一步有效评估和防范 极
端市场变化对银行的影响,提升银行市场风险应急处理能力。

    2.3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
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
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是全
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是提升风险
管控能力,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促进流程优化,提高服务效
率;确保业务连续,保证持续运营;降低资本占用,提高股
东回报。
    为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本行拟定了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以
及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制度规范 ,夯实了操作风险管理的
基础。本行通过建立健全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操
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和报告,采取有效
的管控措施,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不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
系建设,完善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本行搭建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高级管
理层、风险内控委员会、操作风险管理牵头部门、各业务条
线部门、审计部门及分支机构各负其责。董事会明确了我行
操作风险管理范畴,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


                          9
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
和总体政策,搭建管理体系。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领导下,
本行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各
级机构的业务条线部门负责管理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是
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是操
作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是操作风险
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本行已建立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
和报告的管理流程。通过采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
键风险指标及损失数据收集等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
估、监测;针对暴露出的风险点及管控薄弱环节,均采取有
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及缓释,降低操作风险损失;加强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培训,提升操作风险
管理水平;从制度、流程和体系等方面加强与操作风险相关
的业务连续性、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各类措施,持续加强操作风险管控。
本行组织开展对主要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与控制评估工作,
建立分层分级的指标监控体系,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优化
改造,提升操作风险事中监控能力。持续强化风险事件的分
级及报告机制,对操作风险易发业务环节加强风险排查。进
一步健全外包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外包事项日常管理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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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组织开展外包审计及检查工作,有效规范第三方合作
风险管理。本行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业务连续性管
理体系,加强对于行内重点科技项目、重大事件以及疫情期
间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科技
风险防控,开展信息科技风险全面评估和持续监控。报告期
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 控。

    2.4 其他重要风险管理

    2.4.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
交易中,因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政策制度体系、计量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有效识别、计量
和控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行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政策流程。一是明确交易对手相
关准入和适合度评估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衍生品及证券融资
交易相关交易协议管理要求;三是将交易对手授信管理纳入
本行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并建立担保品管理及平仓机制;四



                           11
是明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管理体系;五是通过检查及报
告机制,对可能出现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及时识别并采取相
应措施。

    2.4.2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管理

    本集团银行账户股权投资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权投资。本集团不断健全
内部职责分工,结合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在满足监管
要求下,对各类股权投资进行针对性管理。通过对股权投资
涉及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国别
风险、声誉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等进行合理控制,确保股权
投资风险对全行收益和价值的不利影响整体可控。

    2.4.3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
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 险,主要包
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的
风险偏好原则,在本行风险容忍度范围内 ,确保整体风险暴
露水平可控。本行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


                          12
理体系,在管理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独立性、专业性的
原则。本行建立了完善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包括
多层级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和流程,
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与缓释体系,内部控制与审计
制度,信息管理系统,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机制等。

    2.4.4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
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
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
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
和程序清晰。本行保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实施审
慎、协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通过缺口管理、压力测试
和应急演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等方法有效识别、计量、
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架构,总行负责制定银行集团、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
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外
附属机构在银行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根据
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程序等并
持续推动实施。


                           13
    报告期内,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发展,央行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
政策工具,灵活运用降准、MLF、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
贴现等手段,下调政策工具利率,创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
政策工具,加强跨周期管理和结构性调整,同时保持政策的
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短期资
金价格中枢下行明显,中长期资金价格经过上半年快速下行
后逐步向央行政策利率收敛并小幅波动。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根据疫情、
政策和市场等形势的最新变化,持续做好资产负债统筹管理,
加强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总量和结构优化,统筹做好流动
性和效益性的动态平衡;加强流动性风险计量和监测,继续
实施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持续推动流动性风险监管达标;
加强主动负债管理,综合考虑量、价、期限等因素,统筹安
排各类资金来源的规模和节奏,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来源多
元化,合理降低主动负债成本;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加强
市场分析和预判,前瞻性进行资金安排,在确保全行流动性
安全的基础上,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报告期内,本行综合考虑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
子和外部环境因素,合理设定压力情景,按季度开展流动性




                          14
风险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重度情景下,本行最短生存
期均超过监管规定的 30 天。

    2.5 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
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风险内控委员
会和风险管理部门。
    董事会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履行建立风险
文化、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
设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
全面风险管理等职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
权,履行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
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
的决议,履行推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
理的经营管理架构、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责机制、制定风险
限额、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
风险管理状况、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
制等职责。风险内控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风险管理与
内控职能。


                             15
    风险管理部是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牵头履行全面风
险的日常管理及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本行指定专门
部门作为各类主要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配合风险管理部推
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各分行按照总行统一要求,明确分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16
       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3.1 银行集团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英文
名称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3.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中信银行”)资本充
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本行并表(以
下简称“本集团”/“本银行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
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
资的金融机构。

       3.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与财务并表的差异,以及二者
的对应关系

       本报告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进行资本并表。
截至报告期末,监管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与财务并表范围一
致。




                                17
       3.4 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下表列示了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
的方法。

                  表 1: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1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保险公司除外)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集团核心一
       对金融机构的大额 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
 2
       少数资本投资        资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
                           算风险加权资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
 3                         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
       少数资本投资
                           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
 4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股权投资



       3.5 前十大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和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
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下表列示了 2020 年末纳入资本并表计算范围及前十大
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表 2:2020 年末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18
            被投资机构                                                     本行直接        子公司持
序号                        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名称                                                       持股比例        股比例
           中信国际金融                                     商业银行及非
 1                          香港       港币 75.03 亿元                       100%             -
           控股有限公司                                     银行金融业务

           信银(香港)                                     借贷服务和投
 2                          香港       港币 18.89 亿元                      99.05%          0.71%
           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务

           浙江临安中信     中国内
 3         村镇银行股份                人民币 2 亿元        商业银行业务      51%             -
                            地
           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     中国内
 4                                     人民币 40 亿元       金融租赁         100%             -
           有限公司         地
           信银理财有限     中国内
 5                                     人民币 50 亿元       理财业务         100%             -
           责任公司         地


                          表 3:2020 年末前十大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备注

              中信百信银行股                                               本行合营企业暂未纳
       1                             中国大陆      4,293        65.7%
              份有限公司                                                   入资本并表范围

              国家融资担保基
       2                             中国大陆      1,518       3.0257%
              金有限责任公司

              哈萨克斯坦阿尔                                               本行合营企业暂未纳
       3                           哈萨克斯坦         752       50.1%
              金银行                                                       入资本并表范围

              中国银联股份有
       4                             中国大陆         679       2.99%
              限公司

              中信资产管理有
       5                             中国香港         520        46%
              限公司


       6      VISA                    美国            134      0.00481%




                                                 19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备注

        滨海(天津)金
 7      融资产交易中心   中国大陆        83      20%
        股份有限公司

                                                          初始投资金额为
                                                          16.2 万 港 元 , 截 止
        易辦事(香港)有
 8                       中国香港        66       -       2020 年 12 月末持有
        限公司
                                                          2 股,公允价值折人
                                                          民币为 66 百万元

        上海票据交易所
 9                       中国大陆        50     2.71%
        股份有限公司

        跨境银行间支付
 10     清算(上海)有   中国大陆        30     1.18%
        限责任公司



       3.6 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存在
的监管资本缺口


       报告期内,集团、本行及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
构均满足属地监管要求,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3.7 银行集团内资本转移的限制

       报告期内,本银行集团内支付股息、增资、投资并购
等资本转移方面无重大限制。




                                    20
          4. 资本数量及构成

          4.1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
应关系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应
                                                        1
关系,请详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

          4.2 资本构成项


          截至 2020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一级及总资本总
额分别为 4746.55 亿元、5523.65 亿元、7051.33 亿元。详
细资本构成,请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表 4:集团及本行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核心一级资本期末数                                474,655                        452,421
        1.1 实收资本                                        48,935                         48,935
        1.2 资本公积                                        59,216                         61,598
        1.3 盈余公积                                        43,786                         43,786
        1.4 一般风险准备                                    90,819                         89,856
        1.5 未分配利润                                  223,625                        203,534
        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30                            0
        1.7 其他综合收益                                    3,244                          4,712
    2.其他一级资本期末数                                    77,710                         74,948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0 年年度报告”,下同。




                                                   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2.1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74,948                         74,948
       2.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762                            0
3.二级资本期末数                               152,768                     149,064
       3.1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
                                                98,757                         97,677
入金额
       3.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2,647                         51,387
       3.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364                            0
4.总资本期末数                                 705,133                     676,433



        4.3 总资本的期末数


        同上文表 4。

        4.4 资本扣除项

        4.4.1 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20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扣除数额为 34.05
亿元。
                              表 5: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商誉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
                                                   860                               0
净额
2.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扣减
                                                  2,544                         1,984
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2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3.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
                                             0                            0
递延税资产
4.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0                            0

5.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0                            0

6.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
                                             0                            0
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7.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0                            0

8.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
                                             0                            0
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9.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
                                             0                            0
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合计                        3,405                         1,984



      4.4.2 其他资本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暂无对于其他从相应监管资本
中对应扣除的,两家或多家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拥有
的各级资本工具数额,或银保监会认定为虚增资本的各级资
本投资数额。

      4.4.3 门槛扣除限额


      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
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23
                                  表 6: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的差额
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7,484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2,586
                                                    资本净额    47,125    -39,641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4,898
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5,648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5,648
                                                    资本净额    47,125    -41,477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
                                                    核心一级
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
                                         41,913     资本净额    47,125     -5,212
产
                                                    的 10%
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                核心一级
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     47,560     资本净额    70,688    -23,128
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                        的 15%



         4.5 所有限额与最低要求,以及对资本的正面和负面的
影响

         4.5.1 资本扣除的有关限额


         同上文表 6。




                                        24
     4.5.2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26.47 亿
元,未达到可计入上限。

                            表 7: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1.不良贷款余额                     73,452

 其中:次级类                      43,704
                                              不良贷款余额与应计
       可疑类                      26,206     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73,452
                                              的最大值
       损失类                      3,542

2.应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29,371

3.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126,1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2,647

4.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上限             62,146



     4.6 发行的各类合格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请详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4.7 在网站上披露所有监管资本工具的条款及细则


     根据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
的条款及细则,详见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25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概况详见本行分别在上述交易所网站
及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 、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

         4.8 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 489.35 亿股。关于本行报告
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请详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4.9 报告期内其他资本工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变化情况如下:

                                表 8: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情况表

                                                                       期限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金额                        备注
                                                                     (年)
          中信银行
                      二级资本      2020 年 8 月       400 亿元人              第 5 年末附有条件
     1    股份有限                                                     10
                      补充工具      14 日              民币                    的发行人赎回权
          公司


                            表 9:其他资本补充工具赎回及兑付情况表

                                                                    期限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金额                         备注
                                                                    (年)
         中信银行
                     二级资本      2010 年 5 月    115 亿元                   此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       股份有限                                                    15
                     补充工具      28 日           人民币                     28 日全额赎回
         公司




                                                  26
                                                                      此债券于 2019 年 2 月
       中信银行                                                       28 日部分赎回本金
                   二级资本     2010 年 6 月
2      (国际)有                                 5 亿美元      10      1.96 亿美元,剩余本
                   补充工具     24 日
       限公司                                                         金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兑付



       4.10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本行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详见 2020 年年
度报告。

       5. 各级资本充足率


       本行已向银保监会提交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在
获得批准前,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及本行均采用信用风险
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加
权资产。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
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74%,一级资本充足率 10.18%,
资本充足率 13.01%,均满足监管要求。

                           表 10 :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1.各级资本净额

    1.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71,251           423,188   444,203             400,281

    1.2 一级资本净额              548,961           498,136   521,758             475,229

    1.3 资本净额                  701,729           647,200   635,897             583,338




                                               2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2.风险加权资产

 2.1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5,024,337        4,657,034   4,760,104     4,391,792

 2.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30,754           19,637      37,719         27,534

 2.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38,157          320,730     315,761        298,709

 2.4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5,393,248        4,997,401   5,113,385     4,718,035

3.资本充足率

 3.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74%            8.47%       8.69%          8.48%

 3.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18%           9.97%       10.20%        10.07%

 3.3 资本充足率            13.01%           12.95%      12.44%        12.36%

4.监管资本要求

 4.1 最低资本要求         431,460          399,792     409,087        377,443

 4.2 储备资本要求         134,831          124,935     127,840        117,951

 4.3 逆周期资本要求          0                0           0              0

 4.4 附加资本要求            0                0           0              0



     6. 风险加权资产

     6.1 信用风险资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其中
资产证券化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截至 2020 年末,本
集团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 50243.37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
要求,资本要求为 4019.47 亿元;其中表内外资产证券化风




                                      28
险加权资产 749.93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
为 59.99 亿元。

    6.2 市场风险资本


    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截至 2020 年末,
本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307.54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
求,资本要求为 24.60 亿元。

    6.3 操作风险资本


    本集团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381.57 亿元,按监管 8%
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为 270.53 亿元。

    6.4 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


    无。




                          29
    7. 信用风险暴露和评估

    7.1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7.1.1 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定义


    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
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按照中信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定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今年以来,本行深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全面加强风险
防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质量整体保持平稳。

    7.1.2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 行 信 贷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金 评 估 按 照 新 会 计 准 则 IFRS9
的相关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 IFRS9 简化了金融资产分类,引入了预期信
用损失法作为金融工具减值的基础,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
会计处理,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
    本行基于评估日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风险
状况的变化,系统自动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个风险阶段,
并按照不同方法计量减值准备。



                                 30
    阶段一: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
加,按照该金融资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减值准备;
    阶段二: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减值准备;
    阶段三:已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按照可能发生的实际损
失估计其减值准备。
    本行评估金融资产风险状况的变化基于客户和业务的
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内外部信用
评级及评级变化、资产五级分类、低风险资产组合、垫款信
息、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信息。

    7.1.3 信用风险暴露采用的计量方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计量
信用风险暴露。

    7.2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7.2.1 信用风险暴露总额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情况。


                         31
                          表 11 :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集团                            本行
                                                未缓释的风                      未缓释的风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险暴露                          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7,385,598       6,988,639        7,001,903          6,611,085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059,846           718,966      1,042,486          694,500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1,120            40,115        17,430             16,489

             合计               8,486,564       7,747,720        8,061,818          7,322,074



      7.2.2 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信用风险暴
露情况。

                        表 12: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总部                                23.30%                          24.12%
2.环渤海地区                          21.89%                          22.74%
3.长三角地区                          21.74%                          21.38%
4.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13.96%                          13.75%
5.中部地区                             9.99%                           9.32%
6.西部地区                             7.27%                           6.85%
7.东北地区                             1.54%                           1.49%
8.境外                                 0.55%                           0.60%
9.抵消项等其他                         -0.24%                         -0.26%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地区分布口径同 2020 年年度报告。



                                           32
      7.2.3 信用风险暴露的行业或交易对手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交易对手划分的表内外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表 13: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交易对手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手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7,385,598            6,988,639
   1.1 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363,761              362,072
   1.2 公共部门实体                                470,086              470,086
   1.3.金融机构                                    904,832              836,518
   1.4.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78,334               78,334
   1.5.企事业单位                                 2,683,076            2,386,013
   1.6.个人                                       1,874,210            1,872,645
   1.7.其他                                       1,011,299             982,972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059,846             718,966
   2.1 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935,986              595,105
   2.2 个人                                        123,607              123,607
   2.3 特殊目的载体(SPV)                          254                  254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1,120               40,115
   3.1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
                                                   33,773               33,303
用风险
   3.2 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             -                    -
   3.3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7,347                6,812
                      合计                        8,486,564            7,747,720




                                          33
      7.2.4 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剩余期限划分的未缓释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表 14: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剩余期限
                                          未缓释的信用风险暴露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2,554,748                   33.15%

1 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5,152,857                   66.85%

                 合计                           7,707,605                   1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7.2.5 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及报告
期变动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 734.52 亿元,较
年初增加 73.35 亿元;贷款拨备余额 1261.00 亿元,较年初
增加 102.30 亿元;逾期贷款 909.60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30.49 亿元。

      7.3 采用权重法的信用风险暴露的信息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


                                          34
集团截至 2020 年末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
息,以及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
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

                         表 15: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7,385,598                 6,988,639
1.现金类资产                                   433,262                  433,262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363,761                  362,072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470,086                  470,086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904,832                  836,518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78,334                   78,334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2,586,704                 2,301,476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96,372                   84,537
8.对个人的债权                               1,874,210                 1,872,645
9.租赁资产余值                                   93                       93
10.股权投资                                    18,286                   18,286
11.资产证券化                                  287,761                  287,761
12.其他表内项目                                271,896                  243,569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059,846                  718,9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1,120                   40,115
                  合计                       8,486,564                 7,747,720


                           表 16:按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0%                        1,171,131                           1,170,700
        20%                        953,561                             895,467




                                          3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25%                        493,854                               493,844
         50%                        923,892                               922,945
         75%                     1,177,298                                1,161,403
         100%                    3,644,749                                2,982,326
         150%                        7,774                                  7,733
         250%                       51,336                                 51,336
         350%                         0                                       0
         400%                        6,998                                  6,998
        1250%                       14,852                                 14,852
         合计                    8,445,444                                7,707,605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表 17: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
                                      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                  9,146                          9,146
     核心一级资本                                  5,045                          5,045
     其他一级资本                                    0                              0
     二级资本                                      4,101                          4,101
 2.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12,795                     12,795
 3.非自用不动产                                    2,243                          2,243
                  合计                             24,184                     24,184




                                             36
    7.4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性信息


    本行已建立完善、统一的授信业务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
制。在授信业务中单一或组合使用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信
用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
    本行风险缓释工具保障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质物保管费、本行为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交易各方约定的其他
费用。本行信用风险缓释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审慎性、独
立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管
理制度;有明确的、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对交易各方均有法
律约束力,并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
能够实施有效的价值管理,便于妥善的监控或保管;充分考
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
释作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具有实质 的
正相关性。
    净额结算方面,本行将净额结算作为衍生品交易对手信
用风险的缓释手段,并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中考虑净额
结算的缓释作用。本行实施净额结算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
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以及具有净额结算效力
的衍生品交易协议项下的衍生品交易。



                          37
    7.4.1 主要抵质押品类型


    本行 2011 年即启动押品数据标准化工作。新目录分类
遵循归属类别唯一性、业务含义显著性、类别同质性、公司
零售全口径等原则,以满足业务层次化管理、风险特征归属、
监管合规、债项评级等需要。当前本行押品类型目录分为四
大监管分类、299 小类。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公司授信押品
8.55 万宗,押品价值 48998.62 亿元,表内抵质押贷款余额
12596.96 亿元、表外抵质押贷款余额 5005.45 亿元。公司抵
质押贷款平均抵质押率 35.92%。公司授信全部押品中,房产
类与土地押品 16769.67 亿元,金融质押品 12170.90 亿元,
应收账款 15179.83 亿元,其他押品 4878.21 亿元。

    7.4.2 抵质押品估值政策和程序


    一是在管理制度方面,结合押品系统的建设进度,研究
制定了《中信银行授信押品管理办法(3.0 版,2019 年)》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 2.0 版 ,
2019 年)》《中信银行押品价值评估与审核操作规程( 1.0
版,2014 年)》《中信银行押品价值评估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1.0 版,2013 年)》等。当前,本行押品制度体系已基本
完善。



                          38
       二是在估值体系建设方面,研究制定公司押品价值评估
管理办法和价值评估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押品价
值审核操作指引、押品价值内评操作规程,制订与确立了齐
备的押品估值政策与方法。
       三是在完善押品管理程序方面,完善建立了价值审定程
序、估值流程、重估流程、抵质押设立与登记核保流程、权
证出入库流程,实现押品全流程及关键风险点的管控。
       四在系统建设方面,本行于 2011 年启动中信银行押品
管理系统研发,2013 年 9 月实现全行上线,2014 年 9 月 2.0
版本升级上线。押品系统实现了集中押品信息管理、公司授
信全流程管控、集中估值管理、押品重估管理、权证出入库
管理、抵质押放款条件联控等,2017 年 11 月新一代授信业
务管理系统上线,进一步实现抵质押落实条件的强控。押品
系统与本行各业务系统实现对接,系统建设进度同业相对领
先。

       7.5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量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缓释分类的信用风险暴
露情况。




                            39
                           表 18: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衍生工具
               项目             净额结    合格的金融质押
                                                             覆盖及其他合     其他
                                算覆盖        及保证覆盖
                                                             格的抵质押品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396,959             -        6,985,405
1.现金类资产                      -               0                 -        433,262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             1,690               -        362,072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               0                 -        470,086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             68,314              -        836,518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                                       -
                                  -               0                           78,334
构的债权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            285,228              -       2,301,476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             11,835              -         84,537
8.对个人的债权                    -             1,566               -       1,872,645
9.租赁资产余值                    -               0                 -          93
10.股权投资                       -               0                 -         18,286
11.资产证券化                     -               0                 -        287,761
12.其他表内项目                   -             28,327              -        240,335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            340,881              -        694,500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941             64                 -         40,115
               合计              941           737,903              -       7,720,020



      8. 市场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行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按照《资本管理办
法》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
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
权风险的资本要求。本行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利率


                                         40
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
求之和。下表列示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市场风险资本
要求情况。
                         表 19:报告期末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1,840

  1.1 利率风险                                            1,224

  1.2 股票风险                                                 0

  1.3 外汇风险                                             609

  1.4 商品风险                                                 0

  1.5 期权风险                                                 8

2.特定风险资本要求                                         586

3.新增风险资本要求                                             0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34
资本要求
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额                                    2,460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30,754



     9. 操作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集团目前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381.57 亿元,
资本要求为 270.53 亿元。同时,本集团积极推进操作风险
标准法的实施。



                                         41
     10.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

     10.1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性信息

     10.1.1   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


     为有效盘活存量,缓解信贷投放压力,优化信贷结构,
分散信贷风险,同时增强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本行视
内外部情况,择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向其他实体转移出去的证券化信用风险转移的程
度及因这些活动使本行承担的风险依赖于资产支持证券的
持有程度等因素,最终由会计师根据各证券化项目风险报酬
转移模型得出的数据进行测算和判断。

     10.1.2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参与程
度


     自 2008 年以来,本行先后发起二十九期资产证券化项
目,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累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1149.17
亿元。其中 2020 年发行三期共 9.7 亿元,基础资产均为信
用卡不良资产,本行在证券化项目中均担任发起机构和贷款
服务机构。




                           42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了项目
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
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
机构,以及参与发行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
服务报告等工作。
    此外,本行还视情况作为投资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
品以分散投资组合风险、丰富信用产品投资品种及增加投资
收益。

    10.1.3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计量方法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附件 9 的规定计量资产证券化风
险暴露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0.1.4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进行证
券化,一般是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
投资者发行证券。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基
础资产,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将在转让中获得的
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确认为新的金融资产。对于未能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留原金融资产,从第三方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


                          43
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本集团放弃了对该基础
资产控制权,本集团对其实现终止确认;否则应当按照本集
团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10.1.5     每个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
名称

                   表 20: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名称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信银 2008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券化信托项目

                信银 2014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2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5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3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1 号资
       4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惠益 2016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5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
       6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二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7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三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8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2 号资
 9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信银行智信 1 号资产支持专
 10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项计划

       惠元 2018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
 11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12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13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15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6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7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8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9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20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1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
 22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45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23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住房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人住房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5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人住房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6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27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28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
    29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采用标准法计量,风险权重
依据本集团认定的合格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产
证券化类别确定。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
加权资产为 749.93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
为 59.99 亿元。本行发起尚在存续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名称、
发起年份、发行规模和年末基础资产余额,以及按风险暴露
划分的种类、权重等划分的余额详见下表:




                                  46
             表 21: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项目


                                                           2020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
 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8 年    71.97 亿元        33.43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
 2                              2019 年    4.44 亿元         20.77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
 3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26 亿元        17.86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
 4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1.39 亿元        17.02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
 5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90 亿元        19.90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
 6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4.55 亿元        21.10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
 7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77 亿元        21.96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
 8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90 亿元        21.76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
 9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11 亿元        21.73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
10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70 亿元        20.79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
1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59.86 亿元        45.29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
12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49.93 亿元        38.16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
13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     2019 年    46.61 亿元        35.57 亿元
       券化信托项目




                                 47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
     14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           2019 年        58.66 亿元          44.97 亿元
                 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0 年第一期不良
     15                                         2020 年        4.10 亿元           26.01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0 年第二期不良
     16                                         2020 年        2.83 亿元           22.66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0 年第三期不良
     17                                         2020 年        2.77 亿元           18.84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表 22: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
  基础资产类型             基础资产余额         不良资产总额      逾期资产总额
                                                                                      损失和收益

1.信用卡不良资产            88.27 亿元           88.27 亿元         88.27 亿元             -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359.53 亿元           1.22 亿元         2.60 亿元              -

          合计              447.8 亿元           89.49 亿元         90.87 亿元            -
注:报告期内,本行发起的惠元 2020 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次级资
产支持证券采取溢价发行。

                          表 23:本行投资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合计
 1.按交易类型划分                         7,500                    280,516             288,016
   1.1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                 7,500                    280,516             288,016
 险暴露余额
   1.2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                   -                         -
 险暴露余额
 2.按风险暴露种类划分                     7,500                    280,516             288,016

   2.1 资产支持证券                        16                      114,706             114,722

   2.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7,230                    165,810             173,040

   2.3 信用增级                             -                         -

   2.4 流动性便利                         254                         -                  254



                                                 4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合计
   2.5 利率或货币互换                    -                       -

   2.6 信用衍生工具                      -                       -

   2.7 分档次抵补                        -                       -

   2.8 其他                              -                       -
 3.按提前摊还情形风险暴露              7,500                 280,516               288,016
 划分
   3.1 存在提前摊还情形风
                                         0                    18,677               18,677
 险暴露余额

   3.2 不存在提前摊还情形
                                       7,500                 261,839               269,339
 风险暴露余额
注:报告期内,我行投资的各类别风险暴露的资产证券化资产,暂未出现不良、逾期及报告
期确认的损失情况。

                     表 24:本行投资的按风险权重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最低资本要求
风险权重≤20%                                     280,612                         4,490
20%<风险权重≤50%                                    -                             -
50%<风险权重≤100%                                 135                            11
100%<风险权重≤350%                                  -                             -
350%<风险权重≤1250%                               7,268                         1,499
                     合计                         288,016                         5,999




                                             49
    11. 其他风险暴露和评估

    11.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信用风险管理
体系,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识别、计量、监测、控
制和报告机制,并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担保品(含保
证金)管理机制,明确担保品缴纳及追加相关流程。本行通
过与交易对手签署的相关衍生品交易协议,明确交易双方对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监控、担保品缴纳及平仓机制。对
于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情形,被下调方是否需要向交易对
手提供额外的抵押品,需根据协议条款内容而定。如协议条
款中无相关表述,则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不对双方抵押品
互换产生影响;如协议条款中包含相关表述,则根据规定 情
况对抵押品数量进行调整。

    11.2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集团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主要涉及对联营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参股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的参股股权投资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本 集
团意图与其他联营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共


                             50
同控制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参股股权投资是非交易性的,不以取得投资收益为主
要目的参股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
参股股权投资包括其他参股股权投资。本集团银行账户股权
风险暴露中涉及依据法院裁决或政府文件形成的被动持有
的债转股及以股抵债股权等。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在计算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
监管资本时,根据其投资性质和投资比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
法:对已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子公司,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
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业务按照监管规定的风
险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
金融机构,本集团根据监管规则对该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
               2
限额判断 ,对于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从资本中扣除 ,对于未
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
资产;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 集团按照
监管规定的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及公允价值会计估值请详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2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大额少数投资和二级资本大额
少数投资,直接从相应资本层级中全额扣除,且扣除部分无需计量风险资产。




                                                51
      11.3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资本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 25: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机构类型
                 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非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

   金融机构            191                     8,064                    230

  非金融机构           1,975                   10,820                  -2,722

    合计               2,166                  18,884                   -2,492
注: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非公开交易股权风险
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未实现潜在风险损益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
已确认但在利润表中尚未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11.4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境内外市场形势变化
较大,本行紧密跟进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化,加强对市场
利率走势预判,加强对客户行为变化的模拟分析,前瞻性调
整应对措施;综合运用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
多种方法,从重定价缺口、久期、净利息收入波动(△ NII)、
经济价值波动(△EVE)等多个维度监测风险暴露水平及变
化;灵活运用价格引导、久期管理、规模限额等管理工具,
确保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水平整体稳定。随着 LPR 改


                                         52
革进一步深化,本行积极推动存量贷款 LPR 转换,实现 LPR
的全面应用,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合同修订、政策宣导等措
施,稳步降低了重定价集中度。在以上多维度管控措施的作
用下,报告期内,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标均在本行
风险容忍度范围内波动。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信息系统定期计量和监测主要币种
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风险指标计量覆盖了生息资产和付息
负债相关的本金和利息重定价现金流,并且使用了符合监管
要求的客户行为模型参数对未来重定价现金流进行调整,以
计量期权风险。各类客户行为模型的重要假设符合建模和计
量的实际规范要求,主要模型参数在输入风险计量系统前均
完成了独立验证,并定期进行包含底层数据更新在内的模型
校验和维护工作。

    11.5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 ,敏感
性分析过程中,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
虑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2020 年末,
本银行集团(覆盖各币种业务)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53
                      表 26: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动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上升 100 个基点     (4,680)          (4,708)     (4,097)          (3,407)
  下降 100 个基点     4,680            4,708       4,097            3,407



       11.6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


       2018 年 12 月,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发起设立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拟出资不超过 50
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2019 年 7 月,本行递交了筹建申请,
并于 12 月 4 日获银保监会批准筹建。2020 年 6 月 12 日,
本行收到银保监会的开业批复。2020 年 7 月 1 日,信银理
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 亿元。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子公司,由本行 100%
持股。公司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 ,对受
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
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



                                      54
    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监管规定,公司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 获得收益。
理财业务是公司的表外业务,公司在开展理财业务时不得承
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
兑付。

    11.7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定量信息


    报告期内,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展《商业银行大
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涉及大额风险暴露、转
换系数、风险暴露的表外业务。

    11.8 其他风险信息


    流动性等其他风险事项,请参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12.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2.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集团高度关注内部资本充足管理,根据《资本管理办
法》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55
涵盖风险偏好、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
资本规划、资本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
    首先,本集团建立了清晰的风险偏好形成和传导机制,
形成了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相统一的文化理念,明确了“稳
健的整体风险偏好”这一目标。其次,本集团每年开展风险
识别和评估,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从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
水平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针对本 集团的高风险领域及风险
管理较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方案,并采用科学审慎的方法计
提资本附加作为补充。第三,根据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业
务经营规划,本集团充分考虑可能对资本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的各类因素,在资本规划中设定了三年滚动的资本充足目标。
第四,本集团建立了资本监控与预警管理机制,制定层级化
的资本监控指标体系,监测资本水平及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
前瞻性地预警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第五,在风险评估的
基础上,建立了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框架,测试本 集团在承
受不同程度压力时的资本充足率变动情况,针对压力情景下
可能出现的资本缺口制定资本补充计划,完善相应的资本规
划。最后,通过积极建立并推动资本配置和考核机制,引导
业务向轻资本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
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工作,增加模型风险作为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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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主要风险并开展评估 ,完成了上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
告,并报告中国银保监会。同时,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ICAAP)项下资本压力测试覆盖范围、工具和方法进行了
优化。

    12.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本集团结合战略规划,
制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 2017-2020 年资本规
划》。规划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战略、风险
偏好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并在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
设定上引入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增加了第二支柱资本
附加要求。同时,为确保资本规划落地执行,本集团建立了
涵盖资本规划、资本配置、资本考核、资本监测与资本分析
的全面资本管理体系。为确保资本规划执行到位,本集团依
据资本规划制定了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与年度资本充
足率管理目标,并以此为核心,进行资本约束下资产负债结
构的合理摆布。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约束资产”的理念,建立
资本规划与业务安排的联动机制,在资本约束下,合理安排
资产增长,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坚持以“轻型发展”
和“价值创造”为导向,通过实施“监管资本限额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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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资本考核评价”的双线管理模式,实现了经济资本与
监管资本的平衡与统一。在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成功
探索出一条低资本消耗管控模式创新之路。与此同时,本集
团报告期内根据安排择机完成了 400 亿元二级资本债的发
行,进一步增强了资本的风险抵御能力,确保了资本充足率
的相对稳定。
    2021 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国进入新发展
阶段。本集团根据新的经济金融形势、监管要求及最新战略
规划,制定了新的三年资本规划。本集团将继续以资本为纲,
坚持“轻型发展”和“价值创造”导向,施行全面资本管理,
并通过强化资本管理举措,实现业务增长、价值回报与资本
消耗的平衡发展,以全面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13. 薪酬

    13.1 薪酬的定性信息

    13.1.1     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
员等的基本信息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
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提出独立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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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候选人建议,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层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
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等。
    高级管理人员等基本信息,请参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13.1.2   薪酬政策


    本行遵守国家各项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坚持业绩导向、
市场导向,按照有效激励与严格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了
以岗位价值、业绩贡献和能力展现为核心,与竞争力提升、
风险控制、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此
薪酬体系适用于中信银行全行。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
薪酬以所在岗位为基础,结合本人职级等情况确定。
    董事会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结合本行年度经
营绩效及市场等情况,审议职工年度薪酬决算方案以及高管
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与此同时,为完善本行薪酬激励与
约束机制,本行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递延兑付,
以激励管理人员做出符合本行长远利益和战略目标的决策,
避免短期行为。如给本行造成损失,或者出现风险,本行有
权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包括延期支付已兑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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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薪酬的定量信息

    13.2.1   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薪酬监督
会议召开的次数


    本行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请参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13.2.2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
的员工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
薪酬情况,请参见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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